裙裤套装2016新款价格:同性恋与基督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7:39:10

在基督教里,同性恋究竟是否为一种罪恶是激烈争论的神学问题。一些教会指出同性恋行为是罪,也有些基督教徒认为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罪恶,是上帝所憎恶。传统基督教之所以一直这样教导信徒,是根据圣经中的相关经文。

目录

 [显示]

[编辑]相关圣经经文及各派别对经文的解释

[编辑]《利未记》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经文原文

  • 《利未记》18: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 《利未记》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编辑]传统教派的解释

传统教派依此而称同志为罪恶,原因是,如果人们在诠释这两段经文时,乃是按照它们的字面意思、自然意思,就会有个结论:男人与男人有性行为是“可厌恶的”罪,要从上帝的子民中开除、必须被处死。而神学家加纳指出这两段经文出现在主要是禁止乱伦的派落中,在这一段亦禁止奸淫、杀婴、人兽交。这些禁令在今日依然普世有效,只有不可与经期中的人性交这个禁令不再有效[1]

利未记 18:6-27 列出5种可憎的行为:(1)与近亲乱伦;(2)奸淫或婚外情;(3)献孩童为祭;(4)同性恋;(5)人兽交。 同性恋跟乱伦、奸淫或婚外情、献孩童为祭和人兽交在神眼中仍然是罪。 这些可憎的行为使人生病式死亡。 因为这些行为败坏社会与家庭。 现代社会对这些事苟同,可是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可憎的。 如果有人认为这些是可取的,只是他没有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是非。 [2]

[编辑]《罗马书》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经文原文

  • 《罗马书》1:26-27:“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编辑]传统教派的解释

照字面的诠释,不论是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女性之间的性行为,都是可耻的,并且“招来这种败行所应得的惩罚”,也是传统教会所宣导的。

[编辑]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已退休的Fuller神学院伦理学教授Smedes认为,这段传统被拿来反对同志的经文必须透过对上下文的了解重新被诠释。这段经文逻辑前提所谴责的人,是一群不感谢真神、不荣耀真神,反倒去敬拜假神、并在仪式中进行同性性行为的人,这与当代对同志的定义与认知完全不同 。也就是说,保罗谴责同性性行为是因为这些人的性对象是庙妓(男性与男性庙妓、女性与女性庙妓),保罗反对这种性行为因为这违背了基督信仰的教义—偶像崇拜 。并且,当代保罗所认知的同志,与所说那些从事同性性行为的人,是完全不同的。[3]

有趣的是,现代的学者考究发现,在保罗在罗马书当中描述这些行为的时候,并没有使用他在其他地方习惯形容“罪”的字眼,如:hamartis、anomia、adikia、asebeia……等等;相反地,他在这里所使用的是跟“社会价值”有关的字眼:pathe atimias(社会不容许的欲望)与aschēmosynē(不见容于社会)。保罗在书信中使用“自然”para physin这个字七次(包括了罗2:14、罗11:24、林前11:14、加4:8、以2:3),都在谈论宗教或文化。因此,保罗对“自然”或“本性”的定义是有关并受限于他有限的宗教与文化现况,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在保罗书信中,男生留长发不合本性、女人在公开场合祷告与讲道也不合本性,而今日的人了解这是保罗男性中心的观点,是受到社会风俗影响,与人的本性无关。[4]

[编辑]《哥林多前书》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经文原文

  • 《哥林多前书》6:9-10:“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编辑]传统教派的解释

在这段保罗书信中,“作娈童的”(arsenokoitês)与“亲男色的”(malakos)与同志划上等号。

1946年以前的英文圣经,malakos被翻成effeminate(女性化、无男子气概),但之后开始被翻译成homosexual或sodomites。这样的翻译主要是因为社会对男同志女性特质的刻板印象,甚至是一种对拥有女性特质之男性的歧视与偏见 。[5]

[编辑]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在这段保罗书信中,arsenokoitês(作娈童的)是由arsen(男人)与koit(床)两个字所组成,而这个字的后半部份通常都和放荡的性行为连结在一起。因此,arsenokoitês较好的翻译应该为“男性的娼妓”,而历史资料也指出直到西元四世纪,这个字都被解释为“男娼妓”。

此外,保罗所处的时代,充满了同志情欲文学,但包括希罗多德、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等名作家,都几乎不用arsenokoitês这个字而指称同志。甚至与保罗同时代的犹太学者约瑟夫斯和斐洛,他们都认为所多玛城是由于同性性行为而被灭,却也从未使用arsenokoitês来描述同志情欲或行为。许多早期基督教作家与拉丁教父,也都将arsenokoitês译为“男性娼妓”,或是指卖淫、不公义的剥夺等等。因此,将arsenokoitês翻译为男性娼妓是到目前为止最合理的推论,而这两者并不等于同志。[6]至于malakos这个字,基本意思是“软”,而它的其他翻译则十分多元。在太4:23、9:35、10:1解作“疾病”,在太11:8则指“软细”的衣服,其他的翻译更包括优柔寡断、贪恋、懦弱、没勇气……等等。而且,malakos在希腊文中从未被使用来指称同志或同性性行为,教会在宗教改革时期,甚至认为malakos意指手淫。因此,malakos与同志完全没有关系。

[编辑]《提摩太前书》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经文原文

  • 《提摩太前书》1:9-10:“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编辑]传统教派的解释

[编辑]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编辑]基督教对待同性恋的历史

[编辑]早期基督教

[编辑]欧洲中世纪

[编辑]文艺复兴时期

[编辑]现代

[编辑]传统教派

香港的许多基督教会,比如宣道会香港区联会[7]、中国基督教播道会[8]、香港浸信会[9]、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9]、美南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10]、基督教香港信义会 [11]、平安福音堂[12]等教会也都反对同性恋。 中国信徒布道会 [13] 、香港宣教会[14] 、香港基督教门诺会 [15]、基督教敬拜会 [16]也都反对同性恋。

宣道会总会 (Christian & Missionary Alliance) 反对同性恋 [17]。 加拿大宣道会联会反对同性恋[18]

英国福音派团体曾经因为同性恋议题的争议,要求普世圣公宗宣布和美国圣公会断绝关系。[19]

2003年,天主教教廷曾发文重申天主教会反对同性婚姻。[20]

[编辑]接受同性恋者的教派

1968年,一个由告白自己是同性恋者而被五旬节教派逐出教会的年轻牧师Troy Perry所创立的教会Universal Fellowship 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在美国洛杉矶成立(2001年改名为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三十多年后,MCC已经是一个在全球十八个国家里有三百多间教会、会员数超过四万人的教派,并且列为普世教会协会(WCC)的正式观察员。今日已经有几个教派正式接受同性恋者与牧职人员,如:加拿大联合教会(UCC)、荷兰改革宗教会(GKN)、美国联合基督教会(UCCUSA)。

[编辑]正式反对同性恋者与牧职人员的教派

[编辑]宗派总会

  • 普世圣公宗[来源请求]
  • 美南浸信会
  • 宣道会总会 (Christian & Missionary Alliance)
  • 中国信徒布道会

[编辑]香港

  • 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
  • 香港浸信会联会
  • 宣道会香港区联会
  • 中国基督教播道会总会
  • 平安福音堂
  • 香港路德会
  •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
  • 香港信义宗神学院
  • 中华基督教礼贤会
  • 基督教香港崇真会
  • 港澳信义会
  • 南亚路德会
  • 香港宣教会
  • 香港基督教门诺会
  • 基督教敬拜会

[编辑]加拿大

  • 加拿大宣道会联会

[编辑]台湾

  • 基督教台湾信义会

[编辑]正式接受同性恋者与牧职人员的教派

  • 加拿大联合教会(UCC)
  • 美国联合基督教会(UCC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