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起名参考:[近代风云]清末立宪派的开明专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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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 [近代风云]清末立宪派的开明专制观点

点击:703  回复:6 作者:雪华绮晶  发表日期:2007-11-25 13:42:00         试论晚清立宪派的政治信仰
  2004级历史学基地班 芦佳佳 20041020024
  
  内容摘要:立宪派是中国近代一直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们宣传西方政治制度,力求推动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实现富国强民的梦想。清帝退位、南北议和、袁世凯上台等清末民初的一系列重大事件,立宪派都扮演了重大角色。传统观点认为立宪派以立宪作为其最终的政治目的,但本文从若干方面得出结论,立宪派的政治信仰实际是开明专制。
  关键词:立宪派 开明专制 立宪
  
  
   资产阶级长期以来是作为一个泛政治化的概念而存在的:即在近代中国,与封建势力站在对立面,有一定财产的阶级就是资产阶级,再按其进步程度可分为大中小。所以,传统的这样一个定位是十分武断和随意的。清政府在《马关条约》签订后正式允许民间投资设厂,在此之前,虽然民间投资的资本主义企业已经产生,但其规模数量均十分有限,并且在官府的欺压下,步履维艰。即使是清政府放宽限制后,短短十余年的发展能否使民间的资产阶级强大到具有广泛的号召力,并能对清政府进行一定的施压呢?这令人感到怀疑。
   在史学界公认的二十位立宪派人物——梁启超、张謇、郑孝胥、汤寿潜、谭延、孙洪伊、蒲殿俊、汤化龙、梁善济、林长民、吴景濂、袁金铠、许鼎霖、雷奋、马良(马相伯)、张元济、罗纶、孟昭常、罗杰、谢远涵之中:“马相伯系天主教世家,不考科举;罗杰是附生,雷奋是秀才,袁金铠是贡生;其他16人都有举人以上功名(举人8人,进士8人)。” 此外,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咨议局章程》规定:凡属本省籍贯、二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有选举权:一、在本省办学务及其他公益事务满三年以上并著有成绩者;二、在国外中等以上学堂毕业得有文凭者;三、有举贡生员以上之出身;四、曾任实缺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五、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第三第四条明显是给予官员和士绅的特权。而第一条中,创办新式学堂不仅需要资金,也需要创办者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声望,对民众有相当影响,能够使其较快接受新生事物。这是刚处于起步阶段的资产阶级所无暇或者无力做到的。新学制的实行并不久,毕业生人数十分有限,至于出洋留学,更是需要大量财力作为支撑,是普通民众所无法企及的。资政院和咨议局的创制是立宪运动的重要成果,反映了立宪派的意愿。其选民的身份不具备普遍性,大量中下层平民不能参选,民族资产阶级又缺乏政治热情,无法形成一支有影响的力量,选举的主力军非士绅莫属。所以,“咨议局议员中,具有举贡以上出身的人占大多数,不具功名的人是极少数。” 由此可见,立宪派大多是有功名的,但与保守顽固派相比,他们接触了大量西方传入的东西,对西方的一些政治制度表示赞同,他们应该是士绅阶层,并且是士绅阶层中比较开明的群体。
  封建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因为有科举功名或者做过官,又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所以在地方上具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号召力。另外,他们在政府眼中也相当有地位,相当被人尊重甚至可以免税减刑,出入官厅参与政事、阐述己见。对于立宪派来说,他们的传统优待和特权是来自于清朝,所以他们对推翻清朝是有顾忌的,同样原因,他们的优越地位也是他们产生了对自己的自信,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清政府的政策会为此产生一些改变,甚至实现自己在最高权力机构中占一席之地。明确了立宪派的阶级属性,对他们行为的诸多疑问以及对清政府、革命派、袁世凯的真实态度问题的解答均大有裨益。
  
   尽管清政府于1901年就发布上谕,宣告了新政的开始,并在随后的几年内,在教育和军事制度的变革上迈出了较大步伐,但被认为最为重要的宪政改革却迟迟未能展开。日俄战争的爆发,给立宪派一个宣传立宪、推动改革的机会,立宪运动骤然高涨。立宪派把日俄战争看成是封建专制和君主立宪的战争,俄败日胜的结局说明了国家的强弱不在于人种而在于体制,日本的君主立宪优于俄国的封建专制。在立宪派的热情宣传下,君主立宪成为了力挽狂澜的唯一良方,给清政府产生一定的舆论压力。另外,孙中山、黄兴的多方奔走,同盟会成立,革命运动进入了新阶段,开始有了比较统一的领导。一面是革命运动的持续高涨,一面是立宪派在统治阶级和社会上层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清政府在这两方面势力的共同推动下,缓慢地迈出了预备立宪的一小步。
   1905年10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择善而从之”,随后又命政务处设立“考察政治馆”,研究选编各国宪政资料。1906年8月,出洋考察政治的五大臣归国,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三大好处,主张定国是诏,仿行立宪,而“实行之期,远可宽立年限”。清政府的立宪有抵御外侮、救国存亡的愿望,这也是立宪派的最终政治理想,也就成为了立宪派预备立宪期间与清政府持合作态度的政治基础。但“清政府所以宣布‘预备立宪’,主要是为抵制、消弭革命,而不是要在中国真心实行立宪政治。因此,从一开始它就借口长期‘预备’而拖延立宪的时间。” 正是因为清政府狭隘得把“皇位永固”当作第一要务,并不惜毁掉与立宪派联合的政治基,当清政府暴露出它的最终目的后,不对立宪派加以安抚,反而对其到后期越来越迫切的权力分配要求置之不理,更加千方百计地加强皇室集权,最终导致了立宪派与清政府渐行渐远,并在辛亥革命到来时与革命派站在了一起,共同埋葬了清王朝。所以,清政府与立宪派的摩擦是贯穿整个预备立宪始终的。
   1906年9月1日,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仿行立宪”,但在随后的官制改革中未有开明士绅所关心的国会选举、设立责任内阁等事宜,并且军机处仍未被废除。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封建皇权发展到顶峰,值班大臣只是跪受笔录、传达战报,无权对军事指挥作任何干涉,军队的指挥调动大权全有皇帝掌握。军机处不废,旧有的军队指挥体系未有任何改变,不利于对清政府的约束。此外,又新设陆军部,由满族贵族铁良、寿勋、萌昌充当尚书、侍郎,意图将地方军权,使清政府直接控制全部军队。这一改太平天国起义后,清政府依赖汉族督抚掌控军队的政策,这既是要防止汉族督抚尾大不掉,也是要削弱支持立宪的地方实权派的力量。但清政府任用满族贵族填补实缺,就逐渐激化了满汉矛盾,造成了汉族官僚的离心,这使得立宪派更加迫切得要求加快立宪以期阻止清政府继续集权于皇室。
   1908年9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并宣布九年后正式召开国会。《钦定宪法大纲》以《大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将君主权力以法律形式合法地固定下来,君主总揽行政和司法权,民众的实际权利十分有限,并且在《议院法选举法要领》中对议员的资质和权限都作了大量限制,规定资政院和咨议局做出的决议都必须在经朝廷和督抚的裁夺,使议会变成了一个咨询机构,没有在西方君主立宪框架下应有的立法权。但在立宪派眼中宪法的颁布,毕竟表明君主必须按照成文法典进行统治,也是一种进步。所以并未受到立宪派的太多抨击,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法都将其视为实现立宪的重要一步。早在1904年,张謇就曾到日本刊印了日本宪法,回国献给慈禧太后,被大加赞赏。由此可见,《钦定宪法大纲》是立宪派所主张和欢迎的, 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相继成立,在绝大多数省份,立宪派都占据了咨议局的绝对多数。“他们中的头面人物,如江苏的张謇、奉天的吴景濂、湖北的汤化龙、湖南的谭延闿、四川的蒲殿俊等,联袂当选为议长”
   立宪派在议会选举中大获全胜,但议会的实权已被剥夺殆尽,而清政府在立宪上的拖沓也令立宪派开始滋生不满情绪。立宪派逐渐对清政府丧失信任,选举结果,是他们认为自己是民心所向,可以号召大众,过高估计了自身的力量,以为可能迫使清政府向他们妥协,接受他们的全部政治要求。 当年10月,江苏咨议局成立后,张謇发表《请速开国会建议责任内阁以图补救书》,呼吁清政府缩短预备年限,于宣统三年(1911年)召开国会,成立责任内阁。紧随其后,立宪派于1910年1月、6月、10月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请愿活动,各省咨议局代表、商界、学界代表、在野士绅,甚至部分督抚都参与进来,但还是无果而终。“立宪派企图通过和平请愿的形式,迫使清政府放开政权,迅速转入民主政治轨道,但他们确实没有干犯皇室尊严的用心。可是,‘顽冥不化’的清朝统治者却不理会他们的忠心耿耿,从而使立宪派极为痛心。” 三次请愿的失败证实了清政府对立宪的消极态度,“清政府企图以预备立宪为幌子,欺骗人民,抵制革命,而立宪派认为,只有真立宪、真改革才能达到抵制革命的目的,以假行骗只能加速革命。” 当1911年皇族内阁推出后,预备立宪被证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大骗局,立宪派彻底放弃了对清政府的忠诚, 在武昌起义后纷纷起事,与革命派站到了一起
   民国建立后,立宪派在公开鼓吹的政治观点上的转变是证明其开明专制思想的有力佐证,譬如严复,革命前积极宣传自由民主,革命后不但如其他立宪派人士那样支持袁世凯独裁,甚至还组织筹安会,复辟帝制,成了立宪派中转变最为彻底的人物。辛亥革命,立宪派与革命派的结盟,是清朝统治在如此短时间内土崩瓦解的重要因素。革命后的形势,给立宪派一个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绝佳机会。同盟会领导了革命,但南京临时政府的统治基础却十分薄弱。同盟会在国内的活动重心一直放在会党和新军上,没有更加广泛而强大的支柱。孙中山自1906年以后就将革命的直接领导权转让给黄兴,转而负责在华侨和列强中寻求支持。孙中山在革命派中威望崇高,但在国内并没有统驭全局的资望。所以刚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就面临着既无财力、兵力,又无人能驾驭分离倾向越来越严重的独立各省的困窘局面,它远不能起到稳定局势的作用。立宪派能与革命派暂时结盟,是因为清政府的“新政”真实目的的暴露,满族亲贵占据要职更是激怒了汉族官僚。他们有救国救命的共同理想,但在清朝灭亡前后的种种行动、论战中又显示出他们在如何建设国家、实行何种制度上有着无法弥合的分歧。两派的具体政治观点,除了推翻满清外,极少能产生交集。尤其是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已超越了纯粹的资产阶级革命范畴,对下层民众利益的维护,这是立宪派,甚至是革命派中很大一部分人所极力反对的。清朝虽然灭亡,但立宪派的财产、影响力犹在(尤其在地方)。他们中的部分官绅,更是富有政治经验。他们对革命派总体来说是蔑视的,从一开始就决定抛弃他们,南京临时政府得不到强力支持,孙中山不得不在就职后不久就称将以临时大总统的位置虚位以待袁世凯。
   最后立宪派选择了袁世凯,并且全力支持袁世凯实现独裁,并非去致力于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在清朝灭亡前,立宪派为实现君主立宪而进行了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当清朝推翻后他们却对建立民主共和国只字不提,而是竭力维护以袁世凯为首的独裁政权。早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进献《日本变证考》、《俄彼得变证考》,其用意不言而喻,希望光绪帝能成为像明治天皇、彼得大帝那样的强国之君;1906年,梁启超在《开明专制论》一文中,连篇累牍地阐述这一观点:“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再回想起立宪派在预备立宪中的种种行为,有迹象表明:立宪派追求的并非民主,而是开明专制!他们出生士绅,他们接受的启蒙教育是封建式的,他们有官位,财产有受到政府保护,他们接受了西方的一些政治思想,把发展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但不表明他们把民主当作自己的理想。他们反对共和的重要理由是中国民智为开,可见,他们对民众是蔑视的,不愿意把权力交给他们。他们认为眼下时局动荡、面临亡国的危险,要抵御外侮、稳定时局决不能依靠民主的方法,只有在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的领导下才能做到。所以,他们从一开始时就在寻找一个既能体现立宪派的意志,又是强有力的人物。光绪帝曾是他们竭力支持的开明君主,实行新政后的慈禧太后也给他们某些希望,但宣统年前,载沣任摄政王,政策全面趋向保守,汉族官员被排挤,越来越多的满族亲贵充斥在要害部门。立宪派不相信这些腐败无能的贵胄子弟能有助于他们实现理想,带着中国走向富强,他们就开始越来越多得和清政府在召开国会、设立内阁等事务上发生摩擦。只有当清政府无法如立宪派所愿地施行“开明专制”时,立宪派就转而鼓吹立宪以期限制清政府的权力,甚至希望能够和平夺权,将其架空。
   辛亥革命后,立宪派就重新致力于建立开明专制,1911年6月,张謇就特地到彰德去拜访袁世凯。在他们眼中袁世凯是最佳人选:一、袁世凯掌握的北洋新军堪称清末军队中的精锐,他的政权可以有强大的武力保障;二、袁世凯长期担任清朝官员,漫长的仕途生涯使他富于政治经验,又与大多数立宪派领袖关系紧密,并且在原清朝官绅中享有崇高威望;三、袁世凯思想较为开明,在清末学制军制改革中做出很大贡献。从这三方面看,袁世凯是当时最具实权的人物,并且能被各方面广泛接受。立宪派眼中,袁世凯就是强有力的开明人物,只能他才能贯彻立宪派的主张,带中国走出危机。并且他们相信,他们能够在袁世凯政权中占有一席之地,他们的声音是不会被忽视的。他们对待袁世凯就像当初对待清政府一样,当袁世凯贸然称帝,立宪派和北洋将领群起反对,不仅是受到了平民和共和的影响,更主要的是,帝制所蕴含的危险:最高权力的世袭必然将带来最高权力者才能的退化,这是致力于中华崛起的各界人士所不愿看到的。
  
   立宪派虽然在对救国的方式和中国的政体选择上与革命派有截然对立的观点,他们选择了开明专制和“立宪”的道路,是基于他们对中国前途的独特认识,对民族安危的忧虑,对救国救民的热忱和责任,也在救亡的道路上做了属于自己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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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华绮晶 回复日期:2007-11-25 13:40:31 
    忘了把名字、名字内容摘要删除了,麻烦工作人员把这篇帖子删掉吧

作者:老大工有 回复日期:2007-11-25 20:50:10 
    清末立宪派的开明专制观点

作者:nzrvitd 回复日期:2007-11-26 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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