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性别的图标:张子林书法 收藏 【红学探轶】《土默热红楼历史十讲》之五:历史公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44:32

《土默热红楼历史十讲》之五:历史公案

第一节 四王八公
当你知道了《红楼梦》作品的“末世”背景,书中交代的“金陵”、“石头城”地名,便十分清楚其正确含义了。朱元璋推翻元朝政权后,定都地点是在南京。南京古称金陵,别名石头城。朱元璋死后,他的四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夺取了侄儿朱允汶的政权,登上了皇帝宝座,是为明成祖。登基后把明朝的首都迁往北京,但仍保留了南京的“陪都”地位,保留了南京“六部”建制。后来南明小朝廷的建立,就是以南京“六部”为基础建立的。
《红楼梦》书中交代,冷子兴从“石头城”“老宅子”旁边经过,看见的是仍然一派葱郁繁华的景象,其实这并非是交代一个官僚家族的“老宅子”景象,实际上是交代大明王朝的“老宅子”——南京故宫的景象!末世的福王政权就建立在这里。当时的南明小朝廷,正所谓“英雄气少,儿女情多”,大清军队与李自成残军两支大兵压境,依旧过着歌舞升平的太平日子。《红楼梦》书中交代的富贵人家在大厦将倾的危难时刻,依然昼夜不停地沉溺在灯红酒绿之中,正是对这段历史的真实刻画!
贾雨村走贾政的后门,被实授“金陵应天府”,聪明的读者,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官职!南京称“应天府”,是只有大明王朝独一无二的称呼。朱元璋建都南京,他的四儿子朱棣迁都北京,但仍把南京作为陪都,称“应天府”,将北京称为“顺天府”。明朝灭亡以后,清廷定都北京,南京不再保留陪都地位,撤消了“应天府”,改设“江宁府”。清朝初年,民间对南京的称呼十分混乱,有的称“南省”、“南直隶”,有的称南京、“江宁”,有的仍然称“应天府”,不过,到了清朝中叶,称呼便逐渐规范了。《红楼梦》中,“应天府”、“江宁县”、“南省”、“南直”、“金陵”、“南京”、“石头城”等称呼同时都出现过,可见是典型的清初民间称呼法,这种称呼法只存在于顺治、康熙两代,乾隆时期的人们,绝对不这么称呼。从这一点看,曹雪芹生存的年代,绝对不会如此称呼南京的。
《红楼梦》书中特意交代“金陵”、“石头城”,其实还有一个用意,就是交代“金陵十二钗”的背景。南京的秦淮河畔,从六朝以后,就一直是全国青楼楚馆最集中、最发达的地方。明朝末年,包括南明时期,这里涌现出“秦淮八艳”等一大批著名的高级妓女,如柳如是、陈圆圆、董小宛、李香君、卞玉京、顾横波、寇白门、王修微等。她们与“江南四公子”等文人政客,在秦淮河畔演出了一幕幕英雄美人的凄婉故事。这些妓女不仅貌美,而且多才,还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她们的故事,在明末清初,是文人笔下创作最多的题材。《红楼梦》同《桃花扇》一样,也应是以“秦淮八艳”的生活实际为基本素材创作的。其实,《红楼梦》、《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书名,都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该书是记载金陵城“风月”故事的。何谓“风月”?说得雅一点,不过是青楼楚馆这个风月场中发生的故事罢了,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红楼梦》第十四回秦可卿大出殡场面描写中,亲来送殡的有“八公”,即镇国公牛清,理国公柳彪,齐国公陈翼,治国公马魁,修国公侯晓明,缮国公名字未表,加上宁荣二公,即“当日所称的八公便是”。路祭的有“四王”,即东平王,南安王,西宁王,北静王。并且交代,四王中“当日惟北静王功高”。
红学界关于“四王”、“八公”的考证,真难坏了诸多红学大师。按照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推论,这“四王”、“八公”必然是清朝的王公,可是在大清王朝建立之初,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什么“四王”、“八公”,只好葫芦提了事。但是,当你否定了曹雪芹的作者地位,把考证目光由清朝转向明朝时,“国初”的“四王”、“八公”便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明太祖朱元璋共有二十六个儿子,俱封为王,其中嫡生儿子被封为四大亲王,就是秦王朱,晋王朱桐,周王朱和燕王朱棣。燕王朱棣封地在今天的北京,所谓“北静王”,指的应该是他的子孙;朱棣后来当上了皇帝,所以功劳在四王中当然最高。
所谓“国初八公”,指的是朱元璋平定天下之后,于洪武三年大封功臣,当时被封为“国公”的有魏国公徐达,鄂国公常遇春,韩国公李善长,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信国公汤和,共七个公爵。其中鄂国公常遇春已于洪武二年卒于军中,当时封公的实为六人,加上宁荣二公,共八人,是为“八公”。
这么说,“宁荣二公”难道真的有生活原型么?是的!不过不是国初洪武三年封的公爵,而是明成祖朱棣夺取政权后封的公爵。宁国公王真是朱棣“靖难”起兵的大将,后死于战阵,生前被封为金乡侯,洪熙三年被追封为“宁国公”。荣国公张玉是追随朱棣起兵的另一员大将,“靖难”之役中在东昌战死,他的儿子张辅也因军功被封为英国公。张玉和王真,都是战功赫赫的猛将,是朱棣夺取天下的大功臣。《红楼梦》中借用“宁荣二公”的名分,主要目的似乎就是为了交代明朝的特殊背景。
如果《红楼梦》描写的是南明末世的南京故事,那么,“四王”与“八公”此时有可能齐集南京么?是的。朱元璋封的“六公”,本来就是在南京封的,明成祖迁都北京后,他们也没有随同进北京。直到南明政权向清军豫亲王多铎投降时,魏国公徐达的十二世孙徐延龄就是领衔投降的重臣之一。
所谓“四王”,其中燕王的直系子孙南明监国的福王,当时是从洛阳逃往南京的,秦王、晋王、周王的子孙,在他们的封地被李自成起义军占领之后,也纷纷逃来南京。南明时期的金陵,可谓冠盖云集,不止“四王”、“八公”。这么多王公齐集南京,也是南明时期的特有现象,是《红楼梦》作品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的铁证!
《红楼梦》书中四王的典型,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暗指清初的四个“异姓王”,也就是平西王吴三桂,定南王孔有德,镇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整个清朝三百年间,异姓封王的只有这四家,以“东西南北”方位命名的王爵也只有这四家!其他都是爱新觉罗家族的王爷,他们的王爵名称,什么“恭亲王”、“肃亲王”等,绝对没有用“东西南北”命名的。
到了康熙朝“三藩之乱”前夕,吴三桂、孔有德、尚可喜三个老王爷还在,只有耿仲明这一家王爷,已经是孙子袭封了!耿仲明在崇德元年(1636),被皇太极封为“怀顺王”。顺治五年(1647)改封“靖南王”。在向江南进军的途中,耿仲明由于收留旗人逃亡的“家奴”,被顺治皇帝给了严厉处分,打算“议削王爵”。耿仲明悲愤交加,在得知最后判决之前,在江西吉安自缢身亡,时为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耿仲明“坏了事”以后,隔了一段时间,朝廷为了安抚这支身经百战的队伍,又让其子耿继茂袭封“靖南王”。康熙十年(1671),耿继茂又病死了。临死前上书皇帝,请求让儿子耿精忠袭封王位,皇帝批准了。所以到耿精忠当上靖南王,已经是第三代,即孙子辈了。
靖南王在四王中是否功劳最大呢?顺治六年五月十九日,在耿仲明加封靖南王时,皇帝发出了一封充满褒奖之词的敕文。文中历数了耿仲明投顺大清,攻取旅顺口,平定朝鲜,击破洪承畴,进入山海关,平定河南、江南,协攻潼关,取扬州,夺湖南等一系列大战役中的赫赫战功,说明他的功劳在四王中确实是最高的。吴三桂虽然当时势力最大,但投顺清朝时间晚,功劳还不能与其他三王相比。其他三王,耿仲明是最骁勇善战的功臣。
罗列了这些史实,我们不难看出,《红楼梦》中的“北静王”,实际上就是靖南王耿精忠!“静靖”同音,换南做北,“靖南王”于是就成了“北静王”。耿精忠在袭封王爵前,被其父遣入朝廷,做皇帝的侍卫,实际上是人质。四个异姓王当时都遣子入侍当人质,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就有相同的经历,大家都知道。
耿精忠在京当侍卫期间,曾被皇帝封为“一等精奇尼哈番”,又把肃亲王豪格的格格赐与他和婚,封其为“和硕额附”。袭王爵后,回到福建。康熙十二年,与吴三桂、尚可喜三王一起造反,蹂躏了半个中国。经过八年征剿,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清廷方平定了“三藩之乱”。
《红楼梦》所写的北靖王,当是康熙十年前居住在北京的“和硕额附”、未来的靖南王耿精忠。书中说他“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谦和”,都与耿精忠真实形象吻合。书中说他和宝玉“当日彼此祖父相与之情,同难同荣,未以异姓相视,不以王位自居”,说的就是耿精忠的祖父耿仲明,与洪昇的外祖父黄几的相与之情。黄几虽然不是王爷,但身居相位,位高权重,满朝文武,包括四王,都是不敢轻视的。
再来看《红楼梦》中那个“坏了事”的“义忠老亲王”,很可能就是指耿精忠的爷爷耿仲明。他在“湟海铁网山”预备的贵重棺材板儿,红学界都认为来自东北。耿仲明早在袁崇焕那个时期就投降了满清,在东北还搞不到一块棺材板儿么?当时这些满清将领,刀头上舔血,随时都可能战死,所以都早早为自己预备一副棺材板儿。
《红楼梦》中的那个“忠顺王”,让管家找贾宝玉要琪官,结果宝玉因此被父亲痛打了一顿。根据书中说的,北静王曾经把大红汗巾子给了琪官,说明二人已经是不避嫌疑的关系。琪官把汗巾子转给了宝玉,宝玉把琪官藏在了“紫檀堡”,最想找宝玉讨要琪官的人是谁?当然是北静王!所以,北静王就是忠顺王!耿精忠的爷爷,最先封的王爵是什么?就是“怀顺王”。“怀顺”、“忠顺”的称呼仿佛,难道是偶合么?
归结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红楼梦》中的“四王”,隐写的就是清初的四个异姓王。北静王、义忠老亲王、忠顺王,实际上都是指先封“怀顺王”,改封“靖南王”的耿精忠一族,不过写作时把靖换成静,把南换成北而已。洪昇为什么在《红楼梦》中要写耿精忠呢?原来,洪家同靖南王家有着极为特殊的关系。
三藩造反后,洪家遭遇了两件十分奇怪的事件,一是洪昇的父母一起被朝廷发配充军,二是洪昇的三弟中令冒着战火到福建去,陷入绝地整整三年。按常理说,封建官僚犯罪,可以牵连妻子,但妻子的罪名和刑罚与本人还是有区别的,洪家为什么父母同罪、一起发配充军?洪昇的外祖父当时身居宰相高位,为什么救不了女儿女婿?战争险地人们躲之尚且不及,如果没有极为特殊的事情,洪中令为什么一定要犯险入闽?
原来,洪昇有一个妹妹,可能是被许配给了靖南王耿精忠做了妃子!洪家在明朝,一百多年有权有势。但改朝换代以后,就成了“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了,急于寻找靠山。把女儿嫁给炙手可热的王爷做妃子,是可以理解的举动。洪昇的这个妹妹,应该就是《红楼梦》书中探春的原型。书中说探春的命运是将来做“王妃”,并且要乘大船远嫁三千里,显然就是隐写嫁到福建。直到解放后鹰厦铁路建成前,入闽的陆路交通都是极为艰难的,进入福建的最好路途就是乘船。探春与贾环是同母赵姨娘的女儿,贾环的生活原型就是洪昇的三弟洪昇中令。亲姐姐出了这么大事情,洪昇的庶母能不逼着中令冒险去看姐姐么?!
耿精忠造了反,朝廷能饶得了洪昇的父母么?不抄家充军才怪呢!这也是洪昇的父母一起被发配的原因所在,女儿做了叛逆的妃子,父母的罪行不是一样么?这样的罪行,黄几官位再高,能搭救得了么?洪家对这件事讳莫如深,在洪的诗词中从来没有正面记载,但也并非没有蛛丝马迹可循。洪在三藩之乱期间所作的诗,基本上就是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哀叹父母被发配充军,二是担心三弟在福建的危险,三是关注清军向福建调动,描写了好多向福建送大炮、征调部队的目睹情形,非常真实地表达了关切之心。洪昇此一时期还编写了一部歌颂抵抗叛乱的传奇,似乎是急于表态,避免牵累,否则,一般的文人,是不屑于创作这些应景之作,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故意迎合朝廷的。
本节前面说《红楼梦》中所谓“国初四王八公”,是指明初洪武年间册封的四个亲王和八个国公,后边又说是暗指清初四个异姓王,是否自相矛盾呢?其实也不矛盾,明初清初都是《红楼梦》中所说的“国初”,两个“国初”恰好都有所谓的“四王”,书中的“四王”又不是实指,而是一种隐喻,也不能排除作者创作时两个“四王”都考虑到了的可能,《红楼梦》毕竟是小说嘛。《红楼梦》研究不必拘泥成说,两说并存,立此存照吧。
第二节 四大家族
《红楼梦》中“葫芦庙”的小“门子”,向刚刚当上知府的贾雨村,介绍了著名的“护官符”。符上写道: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我们的红学家,心中认定一个曹雪芹,便异口同声说“护官符”是隐写江南三大织造。其实,这是绝对说不通的。其一,江南三大织造是三个家族,不能称为“四大家族”;其二,三大织造分别居住在南京、苏州、杭州三地,也不能说是“金陵”的四大家族。
我劝朋友们再认真品读一下“护官符”,最好是翻过来倒过去地读。请朋友们注意一下这四句话的最后四个字是什么?是“马、史、王、铁”四个大字!什么是“马史王铁”?就是南明小朝廷的四个权臣:马士英,史可法,王铎,钱谦益!
马士英拥立福王有功,当时权倾朝野;史可法是原来南京六部的兵部尚书,资格最老,位置最尊;王铎号称不倒翁,左右逢源,掌握着朝廷实权;钱谦益是东林党领袖,名气最大。这四个大臣,在南明政权中都身居大学士(宰相)高位,互相之间确实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他们勾结起来,卖官鬻爵,把南明政权搞得乌烟瘴气!当时如果谁想当官,不走这四个人的门路是绝对不成的,所以《红楼梦》中的“护官符”要写这四个姓氏。其中“马、史、王”三人,都是直接写的本姓,只有那个“铁”,写的不是本姓,而是钱姓,但“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表述,也清楚地表示出该家族之“钱”大气粗!
由“四大家族”联想到“葫芦庙”,庙者,庙堂也,朝廷也。《红楼梦》中明确交代,葫芦庙是因为地方狭小而得名,地方狭小的庙堂,就是南明小朝廷的代指。北方丢了,中原丢了,西北丢了,西南丢了,只剩东南一隅苟延残喘,正是葫芦那么一点的庙堂!“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葫芦庙失火,被烧成一片白地,也正是清朝大军下江南,南明政权土崩瓦解、顷刻覆亡的代名词!
《红楼梦》书中,描写这个葫芦庙一样的地方狭窄的小朝廷覆亡后,甄士隐出家了。“甄士隐”者,“真仕隐”也,这正是隐写南明小朝廷覆亡后,具有强烈遗民思想的真正士大夫纷纷出家入道的现实!这个甄士隐出家前口中唱的《好了歌解》,正是悼念明朝“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从此“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红楼梦》中还有个奇怪的“以金代玉”的内容,也同南明小朝廷发生的故事有关。崇祯政权在北京灭亡后,大明王朝的传国玉玺落入了李自成起义军手中。南明政权建立时,是没有传国玉玺的。为了政权的合法性,必须重新刻一方代表皇权的玉玺。南明政权建立仓促,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的玉料,于是,南明君臣便首先刻了一方“金玺”,暂时代替玉玺;后来找到玉料后,方重新刻成一方玉玺,将金玺取代下来。这段有趣的史实,在《南渡录》、《甲乙事案》等史料中都有明确记载。
不知朋友们注意没有,《红楼梦》中宝玉“奇缘识金锁”一节中,作者不厌其烦地描写了玉和锁的形状,并且勾画了玉和锁的图案。其真实用意,应该就是影射这段奇特的“金玺代玉玺”的史实。“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刻词,都明显是在影射“受命于天,即受永昌”的传国玉玺的刻词!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曾说《红楼梦》中“四大家族”的原型是清初杭州的洪黄钱翁四个百年望族,这里又说是暗指南明小朝廷的马史王钱四大权臣,是否自相矛盾呢?其实一点也不矛盾。我们知道,《红楼梦》创作经历了两个阶段,前期洪昇原意是像《桃花扇》那样,写南明覆亡史,写国仇,后期由于家族及个人的不幸,转写自己与姐妹的遭际,写家难。两个阶段都涉及“四大家族”问题,所以书中的“四大家族”亦此亦彼,两个原型的形象都隐含其中。
第三节 真真国女孩子
《红楼梦》中宝琴向姐妹们说,有一个“真真国女孩子”,金发碧眼,能用汉语作诗,诗中有“岛云蒸大海,岚气接丛林”字样。红学界好多专家推断这个“真真国”是隐指台湾,这个“真真国女孩子”是在台湾的荷兰人。这是很有道理的。问题是这个“真真国”究竟代指的是什么时期的台湾。
大家知道,明朝后期,台湾被荷兰殖民者占领;南明时期,郑成功收复了台湾,作为抗清基地;清朝康熙二十二年,施琅收复了台湾,从此正式将台湾纳入清朝版图。直到甲午战争清朝割让台湾,1945年台湾再次回到祖国怀抱。
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时,盘踞台湾的荷兰人投降后,便乘船离开了台湾,从此再没有返回。从《红楼梦》中描写的“真真国女孩子”形象看,金发碧眼,熟悉汉语,只能是曾经长期居住在台湾的荷兰人。台湾有荷兰人,也只能是郑成功收复台湾前后一段时间的事情,其他时期台湾都不会有西方白人形象的女孩子。曹雪芹所处的乾隆中叶,台湾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真真国女孩子”,只有南明时期,才会有对“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的“真真国女孩子”。从这一点看,《红楼梦》作品的南明背景也是不容置疑的!
第四节 林四娘
《红楼梦》中最能代表时代背景的典型人物,就是那个“危画(均有女旁)将军”林四娘!林四娘的故事,与乾隆朝和曹雪芹可是一点关系也没有,这是个发生在山东青州的真实故事,在明末清初曾广为流传。《红楼梦》书中交代,贾政和他的清客们,得了一个“新题目”,就是林四娘的事迹,然后把宝玉、贾环、贾兰找来作诗。贾兰写了一首七绝,贾环写了一首五律,宝玉独出心裁,写下一首长篇古风《词》,对林四娘赞颂备至。
所谓“新题目”,应该就是刚刚发生的可资歌咏的新故事。既然是新发生的事情,只能是近年发生的、刚刚传到贾政耳朵里的故事,总不能一百多年后传到曹雪芹耳朵里,还是“新题目”吧?事实上,清朝初年的蒲松龄和王士,就分别在《聊斋志异》和《池北偶谈》中,分别记述了林四娘的故事,也确实是按照“新题目”来歌颂的。仅仅根据这一点,我们也完全有理由推断《红楼梦》与《聊斋志异》是同一时期的文学作品。
顺治二年(1645),也就是南明弘光元年,当时清军占领了北京,但势力尚未向南发展;南明政权自顾不暇,也没有北进的愿望,山东一带,成了四不管的地方。进入北京的李自成军队,被吴三桂和清军联合击败后,大队伍向西溃退,其中一支农民军脱离了大部队,退向山东。
山东青州,是明朝衡王的封地。这支农民军占领青州后,衡王落入了农民军手中。农民军此时正处于孤立无依的状态,于是便欲拥戴衡王登基,继续与清军对抗。哪知这个衡王是个扶不上壁的烂泥,究竟是否顺从农民军,已不可考,反正无所作为就是了。后来,清军进入山东,在交战中,衡王不知是被农民军杀死了,还是被清军处决了,反正是不明不白地死了。衡王死后,据说衡府旧址经常发生妃嫔或宫娥冤魂出没的事情。
衡王与林四娘的故事,在当时南明的首都南京流传很广,南明君臣曾经为衡王的遭遇叹息不止。《红楼梦》、《聊斋志异》、《池北偶谈》等作品,都是根据这一传说写成的林四娘故事,由于传闻的差异,所以记载也大同小异。《红楼梦》中写这个衡王,用的是“恒王”二字,这个“恒王”并非另有其人,只是衡王的同音讹转罢了;林四娘三个字,在所有记述中都是一致的,没有异议。
其他典籍中记载的林四娘,都是一个在战乱中死去的柔弱女子,《红楼梦》中却把她写成了驰骋沙场的女英雄,女烈士,这明显是受了南明时期那些战场女英雄事迹的影响。
顺治十一年(1654)钱谦益意外继承了外祖父的一处庄园遗产——常熟城东三十里的“芙蓉庄”。芙蓉庄不仅名字风雅,周围风景也十分秀美。庄内还有一棵百年红豆树,所以又被当地人称为“碧梧红豆庄”。对芙蓉庄略加修葺之后,夫妻二人携带他们的小女儿,搬来这里居住。
钱柳夫妻搬进芙蓉庄后,一件奇迹发生了,庄中那株已经二十多年不开花的老红豆树,忽然之间竟花发满枝,香飘数里!这年九月,在钱谦益华诞前,居然结下了一粒红豆,而且仅仅一粒!柳如是虽然对陈子龙终生怀念,但对苍老的丈夫能够真心悔过,并且在垂暮之年为反清复明大业辛勤奔走,也充满了一腔柔情。在钱谦益的寿礼上,妻子献给他的礼物,就是这颗代表着相思的红豆,令钱谦益老人激动不已,在席上口占十首绝句,歌咏红豆,歌咏爱情!
钱柳夫妻之所以搬来这里,除掉风光怡人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同江南义军联络方便。这一时期,钱谦益同他的学生郑成功来往频繁,正策划着郑氏水师由长江口溯江而上,力争夺取南京,占领江南半壁,再图恢复全国。
顺治十一年(1654)正月,郑成功的水师,在张名振、张煌言的统帅下,攻入长江口,停泊在金山江面。柳如是随丈夫亲自来到水师大营箪食壶浆犒劳义军。在这支威武的军队里,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有一支身着戎装、腰佩刀剑、英姿飒爽的娘子军!
柳如是一生侠肝义胆,年轻时经常扮作男装,或儒生,或武生,自比宋朝擂鼓战金山的梁红玉。为了装备起义的五百“罗汉军”,她在自己生活窘困的情况下,把一生积攒的价值万金的首饰,连同“百宝箱”,慷慨地捐给了义军,为世人交口称奇,赞叹不已。
这次也是在与梁红玉战斗地点同名的金山,见到真正的女兵,柳如是内心之激动,可想而知。她同娘子军的首领阮姑娘立刻成了好朋友。张名振看到此情景,笑着说,将来战事结束,让阮姑娘在你个女将军左右侍奉,让你终日和“危画(女旁)将军”在一起。可惜的是,郑成功水师战败后,阮姑娘在舟山战死,永远没有侍奉左右的机缘了!这支娘子军的残部,在“邓小脚”的率领下,后来转战闽南山区,给清兵以惨重打击。最后,终因力量悬殊、粮草断绝,全军覆没,所有女兵全部壮烈牺牲!
《红楼梦》中的林四娘,应该是混合着青州林四娘与江南阮姑娘形象创作出来的。我们知道,《红楼梦》创作初期,洪昇曾以南明时期作为背景,以柳如是为原型进行创作。义军水师女兵的故事,与柳如是紧密相连,难怪洪昇要如此描写。
第五节  曹雪芹书箱
一、“曹雪芹书箱”风波
上世纪80年代初,发生了一项轰动红学界的重大事件:在北京一个张姓的家庭中,发现了“一对儿”所谓的“曹雪芹书箱”。收藏者自称其祖先是曹雪芹的好朋友张宜泉,张宜泉著有《春柳堂诗稿》,内有关于曹雪芹的诗,是新红学理论的重要文献基础。据红学大师冯其庸推断,该书箱确实是乾隆年代的旧物,是曹雪芹或其续弦夫人逝世后,由张宜泉保存下来的。
准确地说,这是一对木制的书箧,左右宽70.5厘米,上下高51厘米,前后深23厘米。两个书箧的正面,左右相对刻有兰花。右边的兰花下有一拳石,兰花上端有行书题刻:
题芹溪处士句:
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
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
左边一幅兰花上端题刻:
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
左边一幅兰花的右下角题刻:
拙笔写兰。
还有两句题刻:
清香沁诗脾,花国第一芳。
左边书箧的箧门背面,用章草书写着箱内所装物品的清单。由此清单可见,此箱的主人是一个名为“芳卿”的女子,箱中物品是她与丈夫所绘的编织一类的草图和歌诀稿本,即所谓“花样子”。清单共五行字,五行字左边,则是用娟秀的行书写的一首七言悼亡诗,括号里的文字,是书写当时被勾掉的:
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克伤。
(丧明子夏又逝伤,地圻天崩人未亡。)
睹物思情理陈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才非班女书难续,义重冒)
织锦意身睥苏女,续书才浅愧班娘。
谁识戏语终成谶,窀穸何处葬刘郎。
此书箧的发现,着实令红学界兴奋了一阵子。吴恩裕、冯其庸等大师断定这对书箧是曹雪芹续娶时,朋友们送给他的贺礼;赵冈先生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文章:《曹雪芹的继室许芳卿》。这件乾隆时期遗物重见天日,红学界几乎异口同声认为,是《红楼梦》问世“二百年来的一次重大发现”!因为它不仅证实了新红学理论的根本所在,即《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本人的存在,同时也证明了曹雪芹确实有个续弦夫人,就是书箧的主人“许芳卿”!
然而,正在红学界大师们好梦沉酣的时刻,却冷不防被人浇了一瓢冷水:1983年3月,在《文献》杂志第15辑,刊出了端木蕻良与洪静渊先生《关于新见“芳卿悼亡诗”的通信》。端木先生是曾经创作长篇小说《曹雪芹》的著名作家,洪先生是安徽省著名文人,二人在文坛均可谓德高望重。洪静渊先生称“从友人处获阅《旧雨晨星集》一书残本”,书内记载一个名“许芳卿”的女诗人,在其夫卒后,作悼亡诗云:
不怨糟糠怨杜康,克伤乩诼重玄羊。
思人睹物埋沉箧,待殓停君鬻嫁裳。
织锦意深惭蕙女,续书才浅愧班娘。
谁知戏语终成谶,欲奠刘郎向北邙。
此诗的发现,红学界立即大哗。因为《旧雨晨星集》的作者为程琼,号“转华夫人”,其夫吴震生,号“玉勾词客”,二人均乃生活在康雍两代的安徽籍著名词人。吴震生在乾隆二年为《西青散记》作续时,自称“鳏叟”,其时“转华夫人”下世最起码已经十年以上了。这说明,与“转华夫人”生前为邻居的“许芳卿”,悼念亡夫时,曹雪芹尚未出生。许芳卿根本不可能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夫人,所悼的死者也不可能是曹雪芹!据此,高阳先生撰文《许芳卿悼亡,曹雪芹未生》,红学界又交口一声,断定“曹雪芹书箧”乃是“作伪”的产物。
随着吴恩裕大师的逝世和冯其庸大师的缄口,红学界基本无人再提起这对令大师们蒙羞的“书箧”了。只有邓遂夫先生前一段发表了一篇《曹雪芹箱箧公案解密》文章,用自己记录的同洪静渊先生的谈话,判断洪先生提到的《旧雨晨星集》子虚乌有,试图证明是洪静渊先生“作伪”,而书箧是真的有价值文物。邓先生同洪先生的谈话发生在1988年6月,从谈话到邓先生文章发表,历时长达15年之久。谈话当时洪先生已经“八十多岁”了,大概不会再活15年。洪先生在世时,邓先生把自己的“谈话记录”束之高阁,而在洪先生辞世后才加以公开发表,众所周知,死人是不会为自己辩护、打笔墨官司的,邓先生于此时发表自己记录的、洪先生无法辩护的、也没有第三人证实真伪的谈话记录,不是十分耐人寻味么?
红学界的大师们,思维方式似乎出了点问题:此书箱出自现代一个张姓公民家中,由于书箱上有“芹溪处士”字样,他们对书箱原主人是曹雪芹便深信不疑,甚至对臆测“芳卿”是曹雪芹的“续弦妻子”也全盘接受,尽管这中间并没有直接证据支持。但对于曹雪芹拥有此书箱之前甚至出生之前,书箱还有一个初始的主人“许芳卿”,这个“芳卿”并非曹雪芹的“续弦”,甚至与“曹家店”不搭界,尽管这些都有直接证据支持,但大师们还是不能“容忍”,转而全盘否定这对书箱。他们不对箱箧进行考古鉴定,不去研究“悼亡诗”的真实含义,而是采用非此即彼的简单粗暴态度,不是无端判定“许芳卿”是“造假”的人物,就是盲目推断书箱本身是“造假”的产物。总之,在大师们眼中,不是用书箱来判定曹雪芹的著作权,而是用曹雪芹的著作权来判定书箱的真伪;书箱如果有利于曹雪芹就是真的,如果不利于曹雪芹就是假的。本末倒置,因果颠倒,如果说研究《红楼梦》是严肃的学术活动的话,能够容许对同一证据采取如此实用主义的态度么?看来,“两个凡是”在红学界还真有一定市场,难道在红学界还有必要再开展一次“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么?
二、“曹雪芹书箱”外部题款解读
首先可以断定的是,在北京张宜泉后人家中发现的这对儿“曹雪芹书箱”,确实是一对儿装书用的箱子。从尺寸上看,比装杂物的箱子要小。两边带有耳环,出门时便于随身携带;两个一对儿,或肩挑或牲口驮,都十分方便。从书箱内壁上题写的内装物品目录看,此箱原来是女人装“花样子”和编织歌诀用的箱子。从箱子的古旧程度看,判断为清初的古董,是可信的;根据箱面上“题芹溪处士句”,判定该书箱曾经为曹雪芹拥有,大致也不会出错,因为“乾隆二十五年”决不会有人为了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去造假,所以不应无端判定书箱是假货。发现此箱的当时,箱子内壁有衬纸,纸上有《仪礼义疏》、“春柳堂诗稿”字样;《春柳堂诗稿》是张宜泉的诗集,此箱从张家后人手中出现,当非偶然。此箱是张宜泉在曹雪芹或其夫人死后得到的,亦属顺理成章的推断。
但是,箱子是否是曹雪芹续弦时朋友送的贺礼,却值得怀疑。从箱面上题刻的兰花图案和“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诗句以及原来所装的“花样子”看,应是结婚时女方的妆奁。如确系女方妆奁,那么在箱面上兰花图案上边、诗句前边题刻的“题芹溪处士句”,则显示是男方用品,就明显不妥了。再则,结婚是喜庆之事,不论是自备用品还是朋友赠品,按中国传统习俗,都不会出现“处士”字样;“处士”乃是对有才德而隐居不仕者的特殊称呼,是无意功名富贵者的代名词。朋友送的结婚礼物上,无论如何不会把新郎称为“处士”的,因为与中国传统结婚理念不合,与婚庆气氛不谐!
从箱面题刻的图画文字书法及布局看,也明显不和谐。诗前的“题芹溪处士句”和诗后的“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字样,与中间四句诗的文字,似非出自同一人手笔,字体明显偏大,书写也显得狂放不羁,布局上明显挤占了兰花图案的位置,使画面显得拥挤不堪,图案和题字的大小比例也不和谐。而兰花图案中间偏上的四句诗与“拙笔写兰”四字,字体一致,大小均匀,书写显得娟秀柔弱,似是女人手笔;“拙笔写兰”四字位于四句诗的左下方,显然是诗和画的作者落款。题诗、落款与兰花图案一起,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落款与“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字样不在同一位置上,也是不符合中国古代文人题款的规矩的。
通过以上分析,应该得出以下结论:该箱子曾经为曹雪芹拥有,但在曹雪芹之前还有一个女主人。初始用途也不是“芹溪处士”的书箱,而是一个女人装嫁妆中“花样子”用的箱箧。出嫁前,这个箱箧的原主人似是一个工诗善画的闺中少女,满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在嫁妆箱子上画了两幅左右对称的兰花,在兰花中间偏上位置题刻了四句诗,在诗的左下方落款“拙笔写兰”。而位置不协调、字体也不一致的“题芹溪处士句”与“乾隆二十五年”题款,是后人补题上去的。这个补题者,应是曹雪芹的一个友人,补题时间是“乾隆二十五年”。箱子的初始制作和题刻时间,似乎比曹雪芹要早。箱子的原主人,似乎也不是曹雪芹的什么续弦夫人,否则夫妻之间不会有如此奇怪的无聊举动的。
三、“曹雪芹书箱”内“悼亡诗”研究
书箱内壁上书写的“编织图样及歌诀”可以证明,此箱的主人是一个名叫“芳卿”的女人;“悼亡诗”本身潦草并多处修改的书写形式,也足可证明,是丈夫死时,芳卿“睹物思人”(或“睹物思情”)时的急就章。红学界大师们把箱面上的“题芹溪处士”句和这首“悼亡诗”联系起来,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推测出曹雪芹有一个名叫“芳卿”的续弦妻子,进而推测这首“悼亡诗”是这位续弦妻子在曹雪芹病死时所作。仔细想来,这些推测是极其靠不住的!除了没有直接证据支持以外,还有“以甲证乙、乙再证甲”的“自证”嫌疑,这是研究文学和历史的考证方法所不容许的。
细读“悼亡诗”,表面上似乎同曹雪芹去世时的情景相似,比如曹雪芹饮酒无度,死于“杜康”;因为生活穷困潦倒,死后“停君待殓”,妻子不得不卖了“嫁裳”充作殡殓之资等。但仔细分析,则矛盾百出,与曹雪芹决不搭界了。封建社会的穷困文人,死于“杜康”、家贫“待殓”者多矣,如何能断定死者其人就是曹雪芹?更何况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曹雪芹有一个名叫“芳卿”的续弦妻子。从“悼亡诗”的上半阕看,曹雪芹虽然嗜酒,但死于爱子早殇后的悲痛,真正的死因“怨”不得“杜康”。如果芳卿是曹雪芹的续弦,则无权并不可能自称“糟糠”;“糟糠之妻不下堂”,特指元配妻子;有人说“糟糠”是代指困苦生活,衣食不周,这是曲解,在中国古典文学中“糟糠之妻”是个成语,容不得其他解释。曹雪芹死于壬午年,也并非诗中代指癸未的“玄羊”年。从“悼亡诗”的下半阕看,就更加不知所云了。曹雪芹夫妇同《织锦记》里的窦滔、苏蕙夫妇有什么关系?曹雪芹的续弦妻子为了“织锦意深”惭愧什么?曹雪芹写书及其不知什么人“续书”,又同修《汉书》的班固、班超兄妹有何比附之处?曹雪芹的姓、名、字、号都同“刘”字扯不上干系,为什么芳卿口口声声称他为“刘郎”?
洪静渊先生发现的“悼亡诗”,显然比“曹雪芹书箱”中所题之诗更加成熟,更符合诗词韵律。认定洪静渊先生发现的《旧雨晨星集》是造假,仅凭邓遂夫先生自己的记录,是不能成立的证据。譬如指认某人有犯罪嫌疑,在该人生前不出示证据,而在他死后单方面出示他无法为自己辩驳的所谓证据,又没有第三者佐证,似乎有厚诬死者的嫌疑。如果不能对洪先生的发现进行有效的“证假”,那么只能相信,这个作“悼亡诗”的“许芳卿”,确实是曹雪芹出生前就已经辞世的康雍时代的人,是史有明载的“玉勾词客”吴震生和“转华夫人”程琼的邻居。她哀悼的亡夫,决不可能是曹雪芹!这首“悼亡诗”,最起码作于乾隆二年再上推十年之前,很可能是康熙末期或雍正前期的作品。
在不能对书箱本身及其涉及到的“张宜泉”、“芹溪处士”、“芳卿”等人物“证假”的前提下,学术研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是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小心”的考证。我们不妨按照“张家后人——张宜泉——曹雪芹——许芳卿”这一书箱流传的顺序,层层递进,去研究这个流传过程的真实性。实际上,书箱的四个主人、三次转手,只有从许芳卿到曹雪芹这一次转手、许芳卿这一个主人,红学大师们有疑问;如果解开了这个疑团,大师们便不会恨恨地诅咒书箱是“伪造”品了。
四、“曹雪芹书箱”的原主人许芳卿考证
平心而论,只要是熟读清初历史的严肃学者,考证这个“许芳卿”并不困难,因为她的“悼亡诗”中,对自己和死去的丈夫的形象刻画是比较细致的,比起红学大师们“考证”的曹雪芹形象清晰多了。
从“悼亡诗”中不难看出,“许芳卿”与死去的丈夫是元配的“糟糠”夫妻,并非“续弦”,二人很有可能婚前是兄妹关系,诗中自比续《汉书》的“班娘”,就一定视丈夫为作《汉书》的班固,因为二班是兄妹关系,所以可以推断死者与悼亡者婚前也是兄妹关系;不过夫妻间不可能是亲兄妹或堂兄妹关系,只能是表兄妹关系,这在旧时婚姻关系中是常见的。
丈夫生前,夫妻生活十分贫困,丈夫突然死了,无钱置办丧葬用品,也没有生前选定的 “窀穸”——也就是墓地,只好“停君待殓”,卖“嫁裳”筹款。丈夫的死亡原因是“杜康”所致——也就是嗜酒无度造成的,可能是酒精中毒,更可能是酒醉后出现了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旧时医学知识对酒精中毒致病乃至致死还没有今人这么清晰的认识,对病死的嗜酒者一般不会“怨杜康”,只有对酒后意外致死才会刻骨铭心地“怨杜康”。
丈夫死后,芳卿所“理”的“陈箧”,似乎就是这对旧箱子;“陈箧”中所装的物品,令妻子“睹物思情”(或“睹物思人”)。这个芳卿所“理”的书箱中所装之“物”,似乎不会是自己的“花样子”,而是丈夫的著作手稿,书箱的用途可以作证,除了装书籍纸张,此箱似乎无它用途;除了著作手稿,芳卿也不会由“思情”进一步联想到“续书”。书箱中所装的丈夫生前手稿似乎是一部未曾写完的作品,丈夫生前似乎与妻子有过倘若我写不完由你续写的约定,否则“未亡人”不会以“续书”为己任,也可见妻子对丈夫的生活经历和创作思路十分熟悉;但丈夫死后,妻子又深感自己“才浅”,担心完不成丈夫的遗愿,内心十分惭愧。
悼亡诗中“织锦意深”字句可以证明,丈夫生前应该创作过以“织锦”为题材的作品,令“蕙女”深感惭愧。有清一代关于“织锦”题材的作品,有据可查的只有《织锦记》传奇。《织锦记》又名《回文锦》,是康熙朝文人洪创作的一部传奇剧本。“蕙女”是《织锦记》中主人公窦滔的妻子苏蕙,书中的“蕙女”确曾因丈夫纳妾妒火中烧导致家庭不和,最后因丈夫的教诲而自感愧悔。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这个“悼亡诗”的作者,就是康熙朝大学士黄几的孙女、大文学家洪昇的妻子黄蕙!黄蕙字兰次,与丈夫洪昇是嫡亲表兄妹关系,从小青梅竹马,确系“糟糠”夫妻。因为“家难”原因,黄蕙与丈夫一起逃离了生活优裕的家庭,后半生过着极度贫困的生活。洪昇就是《回文锦》传奇的作者,史有明载,文坛没有争议;洪昇创作《回文锦》的目的之一,就是因为自己纳妾,妻子“嫉妒”,用作品使妻子自感“愧悔”。黄蕙与作品中的苏蕙,均可称为“蕙女”;黄蕙字兰次,书中的苏蕙字若兰,作品的讽喻之意,昭然若揭。
洪昇死于康熙四十三年,岁在甲申,享年六十岁。死因是在水路归家途中,于一个月黑风高夜,友人招饮,大醉后归舟,失足落水,抢救不及造成的;因此妻子黄蕙在“悼亡诗”中产生“怨杜康”的哀怨心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悼亡诗”中有“乩诼”、“玄羊”字样,“乩诼”是与算命有关的谣言之意,“玄羊”是癸未年,即洪昇去世的上一年;很可能“玄羊”年妻子给洪昇“扶乩算命”,有次年甲申“流年不利”的“诼言”。洪昇死时年方六十岁,中国确实旧有“花甲子”“流年不利”的传统说法。至于“悼亡诗”中的“重克伤”一语,应是黄蕙真实心理的反映,黄蕙婚后,次年丧父,七年后殇女,中年伤夫,按照旧社会的观念,确实是“克伤”命,无怪本人要自怨自叹了!
很奇怪也很有意思的是,“悼亡诗”中把丈夫称为“刘郎”。如果是实指,洪昇不姓刘,曹雪芹也不姓刘,他们的姓氏同刘字亦无意义上的关联。如果是用典,与“刘郎”有关的典故,大概只有“尽是刘郎去后栽”了,丈夫尸骨未寒,用此典入“悼亡诗”,既无道理,也无意义。那么,只有一种解释是合情合理的,即“刘郎”二字乃“柳郎”的误写,刘柳二字同音不同形,可能搞混。洪昇生前,确实常常自比“柳七郎”,就是宋朝那个著名的风流文人、“奉旨填词柳三变”。生前洪昇去苏州桃花坞拜谒唐寅墓时,看到墓地修葺一新、桃花万点,感慨自己和唐寅命运、才艺相仿佛,担心自己身后下场不如唐六如万一,在所作的感怀诗中,曾发出“不知他日西陵路,谁吊春风柳七郎”的无限感慨,意思是:不知将来我死之后,有谁会在花繁草绿的春天,到我的墓地来凭吊?黄蕙“悼亡诗”中所说“成谶”的“戏语”,大概就是指洪昇的这两句诗。当日的“戏语”终于不幸成了现实,洪昇死后,葬身无地,殡殓无钱,更谈不上朋友凭吊了。妻子套用丈夫“谁吊春风柳七郎”诗句,在“悼亡诗”中写下“窀穸何处葬刘(柳)郎”或“欲奠刘(柳)郎向北邙”的诗句,都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含义也十分悲凉贴切!
黄蕙与表兄洪昇,生于同年同月同日同城,当时的风雅文人羡慕这对夫妻是真正的“同生同心”,结婚时朋友们曾为新人作《同生曲》致贺。这对书箱,很可能就是当年与表兄洪昇结为“同心”时,黄蕙盛装“花样子”的“书箧”。箱面上的兰花、诗句以及“拙笔写兰”落款,似乎就是黄蕙自己的手笔。黄蕙字兰次,一生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妙解音律,婚前在嫁妆箱箧上画兰,是顺理成章的。书箱内关于“花样子”清单的五行字,很可能是洪昇婚后在“甚于画眉”之际,为爱妻书写的。如果哪位朋友能发现洪昇手书真迹,加以比对,就能一目了然。
不过黄蕙既不姓“许”,名字也不叫“芳卿”,似乎与书箧不搭界;但仔细分析,还是有可能的。“转华夫人”对“许芳卿”的记载,说明二人之间并非旧交,而是交往时间不久的临时邻居,并不十分熟悉。旧时妇女出嫁后从夫姓,“许”字的发音,在江南语言中,读作“浒”音,与“洪昇”字同为嘬口音,极易搞混;而黄蕙的名和表字,都有“芳香”的意思,被丈夫昵称为“芳卿”,丈夫死后为了怀念亲人,继续沿用昵称,是极有可能的,就像《红楼梦》中的“袭卿”、“颦卿”一样。
五、“曹雪芹书箱”应是盛装《红楼梦》手稿的书箧
洪昇出身于江南的一个“百年望族”家庭,后半生多灾多难,贫困潦倒,但多才多艺,著述颇丰。洪昇晚年,在为《隋唐演义》的作者楮人获作品作序时,曾说自己正在以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创作一部作品,但尚未竣工。同一时期,洪昇的好友朱彝尊,也说自己曾亲自看到洪昇以亲身经历所写的一部《洪上舍传奇》。《红楼梦》所记载的故事,与洪昇早年“家难”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及“闺友闺情”完全一致,当非偶合,《红楼梦》应该就是《洪上舍传奇》。“洪上舍”是对洪的尊称,洪昇的作品,不会以别人对自己的尊称命名,只能解释为朱彝尊不欲提及《红楼梦》名称,而以洪传奇代称。
洪昇去世前的人生最后一站,是在曹雪芹的爷爷——江宁织造曹寅的府中度过的。康熙四十三年春,应江南提督张云翼之约,洪昇亲赴松江,观演自己的得意作品《长生殿》传奇,场面之盛大,轰动整个江南。曹寅得到消息,邀洪昇到南京,在织造府又“畅演三日”《长生殿》。(洪昇这个人很有意思,红学研究中的“张候说”、“明珠说”、“江宁织造说”,都能与他扯上干系,难道是偶合么?)洪昇与曹寅是老朋友了,洪昇抵达南京,曹寅亲自到江边去迎接。洪昇是带着“行卷”到南京的,所谓“行卷”,就是文人随身携带的书籍和手稿。读了洪昇的“行卷”之后,曹寅感慨万端,写下了一首感人肺腑的诗: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著书恐惧成。
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
纵横捭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
于诗中可见,洪昇“行卷”中装的是自己“垂老”之年在“恐惧”中所写的一部作品手稿;作品描写的是自己年轻时的“荒唐”事迹和轻蔑“礼法”的人生理念。这部作品非《红楼梦》而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行卷”二字,洪昇携带百万字书稿前往南京,以当时毛笔书写的文稿计,大概有三五千页,甚至还要多些,没有书箱盛装是不可想象的。盛装书稿的书箱,应该就是妻子黄蕙出嫁时带来的装“花样子”的一对“书箧”,书箱中装的就是《红楼梦》手稿!
洪昇携带手稿到南京,目的似乎是求曹寅为书稿刊刻“问世”;曹寅确实经常出资为江南贫困文人刊刻书稿,在文坛有很好的口碑。洪昇归途中不幸淹死了,装手稿的“行卷”亦即书箱必然流落在曹府。洪昇的遗体打捞出来之后,妻子黄蕙必然赶赴乌镇现场处理后事。此时的曹寅,也必然把洪昇的“行卷”亦即盛装手稿的书箱带来,交给黄蕙“理陈箧”。可以想象,黄蕙整理完丈夫遗物之后,必然把盛装书稿的箱子继续交给曹家,目的依然是为了完成丈夫的出版遗愿。交给曹家前,黄蕙“睹物思情”(或“睹物思人”),在箱中草草题写了那首“悼亡诗”,就是顺理成章的推断了。
清初问世的《天宝曲史》一书,作者和编校者分别题署为“苏门啸侣”与“芹溪处士”。“苏门啸侣”是大戏剧家李玉的别号,《天宝曲史》的作者为孙郁,可能系伪托的“苏门啸侣”之号,这在中国古代是常事,不足为奇。这个“芹溪处士”,笔者考证就是洪昇早年的别号。洪昇在创作《长生殿》之前,曾长期收集李杨爱情故事题材,《天宝曲史》就是写李杨秽乱故事的,洪昇很有可能为其编校,这在《长生殿》序言中亦可间接得到证实。
如果这个“芹溪处士”确为洪昇早年别号,一切问题都迎仞而解了。这个所谓的“曹雪芹书箱”,本来就是洪昇这个“芹溪处士”的书箱,原来是洪妻黄蕙装花样子的箱子,后来洪用来装书。由于携带方便,所以出门时用以装“行卷”。洪昇死前,“行卷”留在了曹府,有曹寅诗为证。书箱中“题芹溪处士”的诗,当初根本不是题给曹雪芹的,而是题给洪昇的!此书箱正是同《红楼梦》手稿一起存放在曹家的,六十年之后,传到了曹雪芹手里,以后书箱又传到张氏后人,传沿的线条十分清楚。
书箱从此流落在曹家。曹寅后期,烦心的事情不少,家庭经济也捉襟见肘,哪有精力和财力,为洪昇镌刻这部百万字巨著?曹寅死后,曹家中落,谁还会对出版洪昇的作品感兴趣?再说曹家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了。到了乾隆中期,曹雪芹发现了这对箱子及其箱中的手稿,百无聊赖之际,仔细读来,心灵必然引起极大震撼和共鸣,因此“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传抄开来,这就是《红楼梦》在乾隆年间方得问世的根本原因所在。书稿问世了,书箱必然还在曹家。不知什么原因,被曹雪芹的朋友在书箱上又补题了“题芹溪处士”和“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两句话,由此,这对黄蕙的嫁妆箱箧就变成了所谓“曹雪芹书箱”。曹雪芹死后,书箱落在张宜泉手,由张家后人保存至今。这就是对“曹雪芹书箱”来历的最合理推断。
问题是曹雪芹为什么要以“雪芹”、“芹溪”为号,恐怕也同这个书箱有关。书箱中写的“芹溪处士”,正是《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既然对《红楼梦》文稿花费巨大精力“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说明他对《红楼梦》书稿及其作者崇拜已极,用崇拜者的别号为自己取字和号,不是极为合理的推断么?如果曹雪芹确实是因为崇拜洪昇而取号“芹溪”,那么在他披阅增删的过程中,在书箱上补题“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字样,也是不奇怪的,因为这一年正是他“披阅增删”的时期,上面的“题芹溪处士”字样与他的号也不矛盾,无须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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