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漆笔防锈吗:深圳最低工资4月调至1320元 大调源于六大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0:05:06

深圳最低工资4月调至1320元 大调源于六大原因

2011-3-3 9:34:36

 

  深圳新闻网3月3日讯(记者 罗秋近 通讯员 龚婷)深圳将从2011年4月1日起,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3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7元/小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3日就最低工标准资调整情况进行了说明。该局表示,这次调整,是深圳市自1992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绝对数额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较去年1100元/月提高220元。调整后,深圳市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数额上看仍居全国最高水平。

 

    提前至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深圳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深劳社[2007]61号)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深圳市政府研究决定作出此次调整。“通过本次调整,使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人均gdp的增长幅度基本相符,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

    该负责人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该局按照国家推荐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比重法等测算方法,以员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为基数,综合考虑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因素,依据科学的方法进行认真的数据测算。通过不同角度、不同计算方法确定出最低工资的变化范围,最终测算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这次调整方案在测算结果的上下限范围内。

    按照深圳市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在每年4-5月份公布,7月1日起执行,但今年深圳市提前了公布和执行的时间,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负责人透露,这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与全省执行时间保持基本一致。我省其它地区执行时间在每年3月1日,而此前深圳市一直在7月1日执行,时间间隔较大,深圳市很多企业的经营场所或市场网点分布在全省多个地方,执行时间的不一致,容易给企业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带来操作上的困难。二是便于在新年伊始,向人力资源市场发出一个明确的价格信号,吸引全国各地劳动者来深就业,满足深圳市企业的用人需求。

 

    名义上居于国内最高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政府已于近期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提高18.6%。深圳市的周边地市、以及可比的发达区域城市也纷纷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我市原有标准与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和周边城市相比已经出现一定差距,相对内地也不再具有明显优势。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深圳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为何如此大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说,2010年9月以来,以食品类价格上涨为主导的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受居民消费价格、尤其是受消费最多的食品类价格的影响较大,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用开支压力增大。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消除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生活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让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该负责人透露,这次调整之后,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名义上居于国内最高水平。该负责人分析,较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短期看,会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一定影响,使其盈利水平有所降低,但从长远看,有利于推动我市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市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促进“深圳质量”建设,也有利于调动低收入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企业更快发展,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利于推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升

    此外,该负责人称,深圳市自1992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最低工资占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从58.6%持续下降到28%左右,收入差距出现了扩大趋势。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2002年以来,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逐步下降,到2005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低于北京和广州,而且差距逐步扩大。上海虽低于与我市,但差距在缩小。随着国家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改革,将统计口径扩大到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镇村单位等,我市将有相当部分低收入的劳动者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我市职工工资水平的统计数字还将被拉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推动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

 

    大调源于六大原因

    记者采访获悉,市政府本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出于以下6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资收入分配的精神。到2015年,要使珠三角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二是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消除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生活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

    四是增强我市对劳动力资源的吸引力,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的问题。

    五是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促进深圳质量建设。较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短期看会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有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有利于推动我市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深圳质量”建设。

    六是我市自1992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最低工资占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从58.6%持续下降到28%左右,收入差距出现了扩大趋势。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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