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汽车客运东站:“非法当官”合法化,世间丑事莫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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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当官”合法化,世间丑事莫过此

(2011-03-20 21:41:1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f838e20100q4ee.html 

    日前,湖北省查处原恩施州宣传部部长吴希宁受贿案,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买官卖官问题。其中3人被给予双开处分,6人被免职,由纪委进行调查;对有行贿行为的9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情节较轻的干部分别给予警告及诫勉谈话。

 

                                (据1月18日《湖北日报》)

 

    买官卖官案中的“涉事”者不是卖官的,就是买官的;而“9名干部有行贿行为”,以及“7名干部行贿行为较轻”告诉我们,这16名干部就是买官者。买官干部受到的处理是处分与诫勉谈话,却没有收缴他们买来的官帽,这等于说,买官虽然不合法,但是买官依然有效?这纯粹是逻辑悖论。

 

    我们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买官卖官,然而一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却是买来的官位,其既成事实往往被视为有效。2007年1月,震惊全国的阜阳中院腐败窝案判决,三任院长入狱,但曾向窝案主角行贿15次的基层某法院院长不但毫发无损,还在窝案判决半月后获得连任;此案涉及买官卖官被牵出的干部多达八九百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0多人,然而这些有买官污点的官员却官帽照戴。

 

    当地组织部门解释说,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一下子动那么多干部会影响稳定。我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官位既是买来的,何来培养之说?而干部队伍的稳定更不能以容忍腐败为代价;再说,一些投机钻营者混迹于干部队伍中,才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真实的原因,既不是什么“培养干部不容易”,更不是“影响稳定”,而是体制内对腐败的容忍度太高了;反腐公信屡遭质疑,官方与民众的感觉总不对称,很大的原因即在于此——对腐败容忍度太高;狠话说得多,说的与做的往往不一样,以至于每每出现这种逻辑悖论——买官不合法,但买官有效。

 

    巧的是,今天的《楚天都市报》有报道说:湖北省委会议强调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然而,买官者受处分之后官帽可照戴,“处分”反而成了验证买官合法的标志,这算不算“侥幸得逞”?而接下来,会不会有人继续铤而走“险”呢?

 

    很多时候,官方一说狠话,老百姓就发笑,老百姓成了“老不信”,这实在怪不得老百姓不信;只要拿事实对照一下,一切都一目了然,比如一边说“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一边却是买官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