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 评测: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休闲阅读-历史分区-搜狐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17:40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是:
①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②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
③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
④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以歼灭性打击的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求达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的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兵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
⑤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
⑥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⑦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
⑧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
⑨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
⑩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是根据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初期的经验,在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后不久提出的,集中地体现了建立在人民战争和人民军队基础上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略战术,是人民解放军彻底打败国民党军队的主要方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十大军事原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核心是强调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围绕这个核心,毛泽东就作战方针、歼击目标、作战形式、作战方法、作战准备、战斗作风及补充休整等方面的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科学地解决了以下几个关系:
①打弱敌与打强敌的关系。强敌与弱敌是相互依存并可以相互转化的,选择攻歼目标的基点,一般应放在先打弱敌上。首先歼灭了孤立分散、守备薄弱和据守中小城市之敌,则集中强大、守备坚固和据守大城市之敌即变弱了,这就为下一步攻而歼之创造了条件。若先打强敌,则不仅强敌难以迅速解决,弱敌也会变成强敌,反而使我方陷入被动。当然,有时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也可视机先打强敌。
②歼敌有生力量与保守和夺取地方的关系。在敌大我小、敌强我弱条件下,歼灭敌人和夺取地方这两个目标,一般不可能同时达到。只有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之后,才能最后保守或夺取地方。尤其是在战略防御阶段,即使有些地方一时被敌占领,但只要消灭了敌人,失地就能收复。因此,夺取地方是歼灭敌人的结果。从人民解放军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历史经验来看,战争初期一般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到战争中后期,随着敌我军事力量总对比的强弱转化,则逐步转变为歼灭敌人与夺取地方并重。就歼灭敌人有生力量而言,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敌情变化或全局需要,也可实行半歼灭半击溃的方针。
③集中兵力与分散兵力的关系。集中优势兵力,是古今中外一切战争中克敌制胜的普遍法则,而在中国革命战争中,要战胜国内外的强大敌人,集中兵力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集中兵力实行战役战斗上的歼灭战,才能逐步改善战略形势,粉碎敌之战略进攻,并使自己转入战略反攻或进攻。但集中兵力不是绝对的。通常情况下,往往需要通过必要而主动的分遣使用兵力,为在决战的时间和地点达成集中优势兵力创造条件。例如,为了保证打大歼灭战,须以小部兵力牵制敌之其他部分,以便集中大部歼击一个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