蜥妖 迅雷:中国法治迈开百年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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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迈开百年步伐

挥拳而立发帖于:新闻聚焦时间:2011-03-17 07:59:02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复制链接 我来说两句(451)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中国法治精神初具雏形,建党90年,建国62年,改革33年以来,中国向法治时代阔步迈进。

  62年来,我们一贯坚持集思广益汇聚民智,奏响科学民主强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广大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坚持“开门立法”、“问法于民”,到1954年制定宪法时,全国1.5亿多人参加草案讨论;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共有10部法律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到1983年海上交通安全法草案由“一审制”迈向“二审制”确立“三审制”;从物权法历经5年8审,劳动合同法历经5年5审,社会保险法历经3年4审……中国立法开始逐渐转向注重质量的“精耕”立法时代;从2005年立法听证会制度的“零的突破”,到2008年法律草案公开由“常见”走向“常态”;直到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国防动员法……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搭建起中国法律体系大厦的又一批“支架”。等等。我国一直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更高目标不断攀登。

  “十一五”从制定社会保险法保障13亿人民的切身利益开始,到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保护民生;从听取审议医改、农民工权益、民族地区发展等报告,到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增加牧民收入、西海固地区饮水安全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致力于社会广为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处处方见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双重精神。

  诚然,单从法治精神首破民生问题,可以看到我国法治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倾斜,一直以来,注重从制度层面想办法、从法治建设找出路,是我国法治之路的一个重要思路。再从加快保障房建设、解决“入园难”、保障食品安全、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等众多民生议题中可看到,无不感受到立法保障、强化法律约束、明确法律责任等强音。这不仅是13亿人民的呼唤,更一个大国的目标和追求。

  几年来,各级政府和司法组织全面实践小平同志南巡治国精神“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同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改善民生,需要挺起法律的脊梁,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广大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政,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并且善于运用法律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用法治力量护航民生,开创了一个幸福的“十一五”局面。同时,通过法律协调利益关系,加强权利救济,有效地维护了群众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立法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用法律确定了发展方向,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民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民生追求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使各项民生目标扎实落地,通过法律制定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凝聚民智民力,最大程度地激发惠民生、解民忧的政治智慧、制度智慧,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改革发展、改善民生提供了强大动力。

  五年来,在总体上解决有法可依问题的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法律体系形成后,如果说有什么明显变化的话,那就是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发生转移,即转移到‘有法必依’或者说法律实施上。特别是改革开放33年来,伴随立法步伐的加快,我国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加大保障,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的作用日益显现,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法律的生命力,寄托于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更寄托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

  一直以来,全民自觉守法形成了巨大的法治力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不仅需要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也需要各级执法者的用心呵护、率先垂范,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3亿人民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效率令人骄傲,其成就令人自豪。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律精神中国化的伟大成就。

  长期以来,我国不顾西方的对我国制度指指点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围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提速。13亿人民一心埋头苦干建设“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制度”、“中国法制”,至此很多成功“中国模式”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复制”的榜样。同时,更要清醒地明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还很漫长,任务依然复杂。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勇往直前,努力攻克法治国家建设的道道难关,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目标成为现实。

  “十二五”我们将欣喜地看到,以民生为主线的中国法治,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成熟条件下已来开展。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全面法制化轨道,为“十二五”民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和法治之盾。特别是立法将直接围绕百姓基本生存资料的住房、医疗、生存、教育等焦点与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法治重点向民生的转身力度,得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动员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服务体系,解决社会贫困人口各种基本生活需要,以法治精神推动整个人类的持续全面发展,是“十二五”中国法治精神的核心和精髓。

  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国开启了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探索。尽管这条法治之路并不平坦,但中国人民追求法治的步伐一刻也未停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零散到完备,从草案到修改……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要全面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道路还很漫长。13亿人民将一如既往、义无反顾地坚持将“依法治国”进行到底。

  应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华民族之福,也是国家之福。“十一五”是我国民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十二五”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2011年,中国法治迈开百年大国治理与科学决策之路。(作者:熊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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