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獾怎么读:“小姐”真是个卖命的活!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35:13
博友“秀才江湖”评论的中心观点是:“奉劝小姐,为了你们的人身安全,为了你们不白干,请赶紧从良!”甚至做了一次咆哮哥,全文共十三个“!”,多好的劝告忠言啊。当然,秀才江湖的话有其逻辑分析,一是面对来自嫖客的危险,另一个是来自罚单,第三个是来自官方“招待”白干。辛苦工作,有时“挣”的钱还不够交罚款。
笔者狗尾续貂,顺着秀才的话,说几句。一是这个“小姐”早在很多年前便重出江湖,成了一个特殊服务职业者的代称,同时,这个特殊服务职业的群体,引起了某些部门的重视:比如省委书记说,官员谁要去嫖就开除,自然是说去找小姐一类;比如说前段时间的游街示众,也是此类小姐挂个牌子映衬扫黄功绩;而更多的则是秀才先生提到的“罚款”。但从来没有见到真正杜绝了这类小姐。甚至有些姓王的老8还说搞什么“性产业”,看来,他家“资源”很是丰富。于是就在罚与扫之间,小姐们在夹缝中生存:小姐职业明确违法,但却不真正杜绝。
于是,在分析小姐从事的活究竟是“太危险的工作”,还是“卖命的活”之前,最主要的是要分析,为什么会有“小姐”。笔者此前的文章援引鲁迅先生的话说,这个市场存在着买卖,而只有先买,才有后卖。正是因为,改革加“开放”的市场有了这样的需求,小姐才应运而生。而且,“天上人间”,便成为精编版本。那里,同样有着一位“头牌”,死于非命,那个头牌中高官的电话号码的信息也自然成了国家机密。就这样的不知羞耻,怎么能杜绝“小姐”?于是,低等的服务低到发廊,高等的服务高到“天上”,小姐们的命运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八戒,你要是不承认,请你彻底扫除卖淫,挽救小姐)。
当然,这样的小姐注定了是最低层的群体。无论她们甘愿从事这个职业,还是被迫从事这个职业,但是都是为了“活”。比如在黑色旅行箱里的“小姐”,如果不是在乎性交易中可以换来的币,便不会发生矛盾,同样,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位穷的躲在出租屋里的性饥渴者,而是遇到一位前来光顾的官员,这样的卖身再被杀身的凶案便不会发生。为什么这位小姐特别在意嫖资?
一是,这是她连同做人尊严一同出卖卖身的所得。资格再老的小姐也有尊严,那是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另外,还有当前在睁半只眼、闭半只眼的扫黄中的成本支出。笔者完全可以推理出来,这位小姐出卖人身与尊严一次,便会被别人拿走几层“利润”。一是提供场所者,要拿一部分;二是提供保护者、通风报信者、拉皮条者也要各自拿出一部分,于是,真正卖身的小姐,最终所得,了了无几。而她,要依靠出卖人身与尊严的币生存,她能不与嫖客发生矛盾吗?于是,小姐是拿着命,挣扎在这个别人笑,她们却悲惨地笑的现实中。
卖身的小姐,是卖命的活。秀才说的最危险、尽快从良是发自内心的劝告。与其冒如此风险,不如拾起尊严,挑战自我。当然,愿不愿从良,那还要她主观上有正确的认识。但是我们懦夫地问一句当今社会:能不能不给这些小姐提供卖命的机会?想卖命都卖不了?!
然而,谁又下个决心来“彻底消灭卖淫嫖娼”?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小姐在新社会里从事着旧社会的职业;在文明高歌中,却隐于丑陋阴暗处,苟且而生;在经济建设中,饱尝剥削……悲惨的命运背后,罄竹难书!
于是,我们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新中国建国后,毛泽东主席在一次暗访中大手一挥,一定要杜绝中国的卖淫嫖娼,要挽救与解放这些底层女性。自那以后,中国女性地位在世界空前提高,因为举世公认,中国无妓!那时的中国女性,该是何等的骄傲与自豪!
那是过去。现在的小姐,的确是个卖命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