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王胎怎么吃: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20:16:33
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 [ 作者:李郁军    转贴自:据《检察日报》 点击数:32 ]

 

    宕昌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北部,是国家级贫困县。11月2日,该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556.8万元。另外,王先民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该检察官介绍,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元,真可谓日进斗金。而且这超千万的受贿款物,是王先民在122次收受了102人的贿赂后积累起来的。涉案人员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高校管理人员等。案件涉及扶贫开发、灾后重建、人事管理、干部调整等众多领域。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达1315.2万元,占已查实受贿总额的93%。
    在案卷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0年,王先民在四次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经理杨某640万元后,先后安排宕昌县体育中心、县党校教学楼、理川中学教学楼等总造价近5000万元的工程由该公司承建。 2007年底至2010年3月,在收下陇南金鑫建筑公司经理李某送的价值258余万元的三套房产后,王先民让李某得到了六项总造价7000多万元的工程。
    干部人士调整也是王先民的敛财手段之一。他在三年多时间内,共研究调整干部13批,涉及正科级岗位263人次,部分干部在一个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仅一年左右即被调任。而这每一次的干部任免、调整都成为他敛财的良机。
    王先民36岁就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39岁担任宕昌县委书记,是当时甘肃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之一。 2007年1月9日,在中共宕昌县第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王先民发表了就任县委书记后的首次施政演说。他的题为“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县委书记”的演讲,让与会代表们印象深刻。
    而就在2007年,礼县原县委书记任登宏腐败窝案被查处。王先民曾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任登宏被抓,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
    案发后,王先民供述说:“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交易,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王先民在受贿后还设计出“给下属打招呼不违法”、“大家都一样”等种种理由来减少和解脱心理压力。 然而在上百次收受上百人贿赂之后,“王书记爱钱”在宕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王先民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先民在宕昌肆无忌惮地大肆敛财 呢?“纵观全案不难发现,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办案检察官说。 在宕昌,围绕干部晋升调整、项目决策实施等权力的运行,主要以王先民的“个人意志”展开。他几乎完全垄断了宕昌县域的政治、经济、人事、资源、纪检、司法、财政大权。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权力温床,王先民的专权霸道瞬间增长、迅速膨胀。
    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此外,“近年来,政府性投资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研究论证、审批手续、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王先民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检察官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