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选秀照片:在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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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

(张德江,2011年1月12日)

同志们,这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地总结“十一五”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式,安排部署“十二五”以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初的2006年,胡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障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同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阐明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及几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进行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现场会、专题会等研究制定了一些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广泛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打击非法违法为目标的安全执法行动深入推进

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监督下,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限期整改、关闭、取缔一大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五年来,共关闭取缔非煤矿山2.12万处,烟花爆竹厂点1.57万处,非法建设项目1.06万处。2010年全国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计442.6万余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和项目1.08万余处。通过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因非法违法导致的重特大事故比例下降30%以上,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以煤矿安全攻坚为重点,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

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出台扶持瓦斯抽采和利用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瓦斯抽采、瓦斯利用五年分别增长3倍和5倍。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支持大型现代化矿井对小煤矿实行兼并重组。“十一五”期间,全国小煤矿由18145处降到9042处,实现了小煤矿数量压减至一万处以内的目标,同时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治理。仅2010年就排查各类隐患936.3万项,其中重大隐患2.4万项,整改率82.1%。落实治理资金100余亿元。

(三)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五年来,全国通过国贷资金支持,地方和企业配套、银行专项贷款、安全费用提取和以讲代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了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了安全技术装备。初步建成31个国家级实验室和94个省级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建设一大批煤矿安全双百工程。积极推进矿山紧急避险、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水上交通防碰撞等系统的安装。继续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的高等教育。广泛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宣传推广白囯周班组管理法,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四)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关键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

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组织推动作用,不断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所有省、市人民政府和96.6%的县级政府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装备条件得到逐步改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事故抢险救援中,各有关方面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密切协调配合,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员伤亡。5年来,近万名遇险被困人员得到安全解救。

(五)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与安全生产法衔接配套的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发布了刑法修正案(六)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百个部门规章,31个省区市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地政策支持。

(六)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体的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开展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行动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多次开展安全生产论坛、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建立健全了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和安全生产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城市和安全社区建设,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形成了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不懈努力,全国的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四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事故36.3万起,比2005年的71.8万起下降了49.4%。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05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12.7万人,之后每年连续下降。2008年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降到9万人以下,2010年降到8万人以下,比2005年减少37.4%。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134起、3049人分别减少到2010年的85起、1438人,分别下降了36.3%和52.8%。四是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主要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4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8%,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3%,基本实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这些成绩是在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建设项目大量增加,人流物流更加频繁各类重大灾害和各类挑战极为严峻的形势下觉得的,实属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虽然各类事故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的趋势,同比分别下降4.2%和4.4%。但是,从事故伤亡情况看,仍有7.9万人在事故中失去了生命。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出现反弹,全年发生重大事故74起,死亡1028人,同比分别上升19.4%和23.1%;特别重大事故11起,死亡410人,同比分别上升120%和40.4%。从地域和行业领域看,全国分别有14个和18个省级统计单位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上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及其他和火灾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仍超过千人。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等深层次原因,也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够强。有的地方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失衡,不同步、不协调,出现一头重、一头轻,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标准低,安全工作打了折扣。有的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中盲目的抢进度、赶时间、追效益,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一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制度执行不严,甚至是漠然置之。二是安全法制手段不够硬。突出表现在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经过连续两年的打非专项行动,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比例明显下降,但仍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反映在一些地方打非工作态度不坚决,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的以罚代管,有的不敢碰硬,有的纵容包庇,只是一些企业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的行为禁而不绝甚至死灰复燃。三是安全工作基础不牢。在目前全国430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中小企业约占90%以上,煤炭等高危行业小、散、乱、差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一些小厂小矿技术装备水平低、员工素质低,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也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设备老化,管理不力,致使安全基础弱化,隐患严重。四是安全整治措施不够实。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整治措施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致使一些重大隐患未能从技术上采取有力措施、资金配套上加大投入,也未能从监督检查上严格把关,应急管理上严密防范,致使源头治理没有取得实效。一些企业对三超、三违现象治理不严,甚至视而不见,放松纵容,最终酿成大祸。五是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够严。一些地方监管体制不完善,手段和方法不科学,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还有明显差距。一些地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匮乏、执法装备设施不足影响了监管的效果。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不扎实、现场管理不严格、班组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多发。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高度的警惕,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强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统筹安排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工作发展取得的重大成绩,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知道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同时强调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主体、把握主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持续好转的形势。

关于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的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分析全国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问题。科学把握经济社会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统筹谋划好安全发展的新战略,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总的来讲,要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一要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要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三要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四要建立完善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能力。五要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素质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就要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扎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要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帮助企业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持续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遇到的突发问题。二要确保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市、县、乡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关口前移,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及时纠正和查处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者依法予以关闭。三要确保安全问责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的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级干部,都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经过两年的集中专项打非,非法违法行为有所遏制,但仍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成果,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下一步打非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的部署,增强打击的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四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对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深化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依例搬迁的绝不拖延,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准入,抓紧制定出台安全技术标准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工业化、信息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完善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科技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尽快推出具一批具有我国自主产权的安全装备和工艺。加快国务院二十三号文件确定的安全避险、监测监控、自动控制等系统和装备建设,确保按期投入应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抓紧制定各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同时要加快建设七个国家级和十四个区域性的矿山救援基地,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的建设。充分应用应急救援的科技成果,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设施,加快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搞好应急演练,确实增强事故的救援实战能力。

(五)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安全基础建设的本质要求。要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载体,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依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有关标准制定工作,充分考虑各企业、行业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二要借鉴煤矿等行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前沿阵地作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改革企业招用工制度。进一步扩大安全学科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化的安全专业人才。四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各项安全文化建设。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效久安、持续可控的重要保障。一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加强。各地区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的衔接。二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积压和责任保险制度,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实行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认真执行工亡职工赔偿标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三要全面加强安全法制建设。抓紧修订、制定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制保障。四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地提高监管检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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