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丝羽家纺四件套多钱:廉政公署:改变港人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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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剪报 >廉政公署:改变港人生存状态 Date: 2011年3月7日 15:11:6
廉政公署:改变港人生存状态
编辑:  日期:2011-1-17 14:01:00  点击: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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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改变港人生存状态
香港是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清廉指数》2010年的报告指出:在世界178个国家或地区的排名中,香港名列第13位。2010年夏天,香港廉政公署的官员曾首次走进中央党校,向内地的400多位市级纪委书记介绍廉政公署的经验
廉政公署的英文名为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为ICAC),意为“独立反贪公署”。而在1997年香港回归前,廉署的中文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只需向最高长官负责
廉署执行处(政府部门)黄世照处长告诉记者:“廉政公署是拥有独立地位的法定机构,廉政专员只需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的法定责任,就是以‘调查、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打击贪污。”
这个“独立地位”的意义是:除了政府最高长官以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廉署专员的工作,任何人都在ICAC的调查范围之内。
“透明国际”认为,成功的反腐败机构应该具有四个特点:在政府的最高层中赢得支持;在政治上和操作上有独立性,这样甚至就可以调查政府最高层的腐败;要有足够的权力来查阅文件和询问证人;领导层看起来是高度清廉的。
为了寻找这“四要素”,香港花了22年时间。1952年组建的“反腐败组”,隶属于警署内的刑事侦查处之下,地位相当于一个“科室”。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马岳告诉记者,当时香港警队贪腐成风,听说谁调到反腐败组任职,众人即抱拳道贺:“恭喜,恭喜,肥缺,肥缺!”
面对严峻的贪腐现状,当局最初只想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解决,不断地提升反腐败组负责人的职级,从警长一直提升到警察总长、助理署长乃至副署长,但这招无济于事;然后又将反腐败组升格为反腐败办公室,与刑事侦查处平起平坐,但仍隶属警署。当时的警署署长认为,如果建立一个独立于警署以外的独立反贪机构,只会严重打击香港警队的士气,从而危及香港的秩序和稳定。
尽管反腐败办公室颇为努力,但体制的桎梏注定其难以达成使命。1973年,总警司葛柏案的曝光终于引爆了民众的怨愤。成千上万的香港民众走上街头猛烈抨击警方的腐败。一个专责反贪的独立机构——廉政公署,在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的推动下,终于由当时的港督麦理浩批准成立了。
1974年,廉政公署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其使命就是挑战潜伏在人内心深处的贪腐。
反腐策略“三管齐下”
廉政公署成立前,也曾考虑过别的名称,如“反贪污公署”、“贪污罪行调查署”。但这两个名称都没有能反映出廉署应有的“防止贪污”和“社区教育”这两项重要使命,只能被放弃。
《廉政公署条例》规定,廉署采用的是“全面肃贪”的反腐策略,包括执法、预防及教育三方面,即:透过严谨的执法,积极鼓励举报,打击惩治违法舞弊行为,令贪污分子“不敢贪”;实行健全的监控制度,并不时检讨,堵塞贪污漏洞,使心有贪念的人士“不能贪”;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提升反贪意识和个人操守,巩固廉洁文化,达致“不想贪”。
黄世照告诉记者,廉署刚成立时,民众曾担心廉署“会不会是第二支警队反贪部”?但今天,廉署不仅赢得了尊敬,得到了民众的大力支持,还已经成功扭转了香港的社会风气。
他说,廉署成立之初,举报人愿意提供个人资料的“具名(实名)举报”比例仅为35%;而近年来“具名举报”的比例上升到平均约为70%。这一数据变化,表明了市民对廉署的信赖,包括对廉署为举报人保守秘密承诺的认同——“廉署保密,密密实实”。
走进廉署大楼
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25层的廉政公署新大楼所在地。它的背后,就是风光旖旎的维多利亚港。
记者发现,与普通商务楼不同的是,底层大堂通往电梯间的走廊上,设置着只有廉署人员门禁卡方可开启的闸机。大堂正面的墙上,则展示着《廉政公署的诞生》等展板,当年香港大学生上街集会游行要求“反贪污,捉葛柏”的大幅黑白照片,格外醒目。
“黑暗岁月”的警告
所有的廉署访客必去之地,是廉署二楼的廉署展览厅。
时光在这里悄然倒流回到上个世纪,廉署尚未成立前的20世纪70年代之初——
“当我们在苦苦轮候一个公屋单位时,邻居却透过贿赂政府官员分配到5个单位”;“我只是一个街边小贩,但即使赚钱很少,仍然要向贪污集团献上‘茶钱’”……
当年香港底层民众的控诉,历历在目。
这段历史记者早有所闻,但展览厅对当年的称呼,还是让人感到意外——“黑暗岁月”。黑暗和光明的分界,我们已经习惯以政权的更替来标定,但在香港却并非如此。廉署用这四个字,表达了廉署、其实是全体香港市民对当年社会贪腐成风的憎恶和唾弃。
每一个展台展品,都述说着廉署成立近37年来最经典的反贪案件:
当年香港总警司葛柏的笔记本。总警司相当于内地一级警监,是香港警衔的最高级,葛柏将收受的贿赂分门别类一笔不漏地记得清清楚楚,收受的单位遍布香港、九龙、新界,多达3000多家,其受贿总额在430万港元以上,是他从警22年总薪金的6倍。
一张写着1200万港元的巨额支票。当年“四大华人探长”案震动全港,其中一个罪名成立的华人探长被判充公1600万港元贿款,他第一笔开出的支票就是如此惊人的数额。
看似生肖图案的“猪、羊、狗”标贴。九龙交通部操控的贪污集团,在勒索收受贿款后,在小巴、白牌和货车的挡风玻璃上贴上这些“免控标贴”,显示已经收取了保护费,车辆可以在违规违章后不再受到追究。此案共有16人被捕。
可翻开的佳宁股票价格牌。1980年11月5日股价是17.9港元,转眼之间跌到0.63港元,害惨了大批香港小股民。廉署为佳宁案花了17年的时间,香港政府诉讼费用高达2.1亿港元。
一卷“神仙尺”和一真一假两根桩柱。2001年,沙田两座公屋的36根建筑桩柱,只有4根符合规定的长度,有的整整短了25米。皮尺被人剪去10米后再接上,“5米”后马上跳到“15米”,为打桩商省去了数百万元。这使两栋公屋推倒重建,8名被捕的人犯中有3名是房屋署的官员……
尊重任何人
位于11楼的廉署审讯室,正式的名称是“录影会面室”。录影会面室门外有一个屏幕,只要廉署官员进入工作,门上的红灯就会自动亮起。
录影会面室的面积大约12平方米,始终保持着24℃~25℃的室温,其特点是可以全程、全景地录音录像。当廉署官员开始审讯嫌疑人时,有3部摄像机同时开始摄录,通过对面墙上的一面反光镜,摄像机镜头可以没有死角地拍摄到室内的每个角落,包括时间和温度显示屏在内,为的是防止嫌疑人在法庭上指控廉署在受审时受到了殴打、恐吓,或者温度太高太低的虐待。其实,在审讯中,嫌疑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感受,要求调高或调低室温。在讯问结束后,3个录影的光碟,一个当着嫌疑人的面密封,由廉署交法庭作为呈堂证供,一个由廉署封存备用,另一个则交给嫌疑人。
但是,通常决定是否录影的不是廉署官员,而是嫌疑人。如果嫌疑人不同意录影,可以只做笔录。
这样的审讯制度,真要做到其实并不难。它使廉署成立36年来,从来没有受到“刑讯逼供”的指控。
录影会面室的中央是一张近似三角形的桌子。为什么不是方桌或是圆桌?原来,这是请英国心理学家设计的:方桌的“对抗性”太强,而圆桌又缺乏权威感,对嫌疑人的心理形成不了压力,所以只有三角形的桌子最合适。
而廉署的辨认室,正式的官方名称是“列队认人室”。认人室是一间20多平方米的长方形房间,地上共有1~9号总共9个号牌标明的站位,面对着的是一面单向镜。需要辨认嫌疑人时,廉署会安排另外8名外貌与嫌疑人相似的“临时演员”一起站在号牌后,由站在单向镜后的辨认人一一辨认。如果同时要辨识2名嫌疑人,则安排12名“临时演员”出场。在室外辨认的廉署官员和辨认人不必担心里面的人看见或听见他们,所有的视觉图像和声音都是单向传输的。他们可以看见和听见里面的一切,但室内的人却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为了保证公平,辨认时,廉署每次还要邀请一位“太平绅士”现场监督。
廉署官员告诉记者,廉署早在1987年就使用单向镜,是东南亚和香港最早使用单向镜的执法部门,为的是保护辨认人的安全。
公平地对待嫌疑人,不贬低侮辱嫌疑人的人格和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廉署依法办案的原则。廉署可以拘留嫌疑人的时间是48小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车轮大战”式地连续审讯嫌疑人48小时。在嫌疑人提出身体不适,或需要休息时,有获得休息的权利。
廉署拘留中心留置嫌疑人的房间并不是“肮脏的牢房”,而是十分整洁。廉署拘留中心保证嫌疑人每天使用的床单是干净的,嫌疑人的早餐有中式和西式两种可供选择,西式的有果汁、牛奶、火腿煎蛋和面包,而中式的有粥和中式点心。廉署还向嫌疑人提供免费的午餐和晚餐。
“廉署请喝咖啡”
“廉署请喝咖啡”,早已成为到廉署接受调查的代名词,因此蒙上了一层不祥或神秘的色彩。
有的香港人到廉署来办事,为了避讳“不吉利”,无论如何不肯喝咖啡。出去之后,还要向亲友同事郑重声明:“廉署咖啡我没有喝啦!”
也正因为如此,出于好奇,几乎所有来廉署参观的市民、访客和记者,都会提出要尝一尝“廉署咖啡”。
记者未能免俗。前往9楼廉署员工餐厅用膳时,迫不及待提出尝尝“廉署咖啡”的要求。在餐厅东南角的柜台,一位餐厅阿婶问记者“是要8元的咖啡,还是要12元的咖啡?”
8港元的是速溶咖啡,12港元的是现磨咖啡。
当然,嫌疑人在录影会面室里被审问时,没有这么好的享受,只能喝速溶咖啡,但一定是免费的。而市民在开放日来廉署参观时,花11港元就可以品尝到一杯现磨咖啡,少付1元是廉署对来访市民的优惠。
【本版文章摘自1月10日《文汇报》,郑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