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微:“七成公职人员认同亮家底”的新闻隐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03:02
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制度,也是近年来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组调查显示,七成受调查公职人员表示应该亮出自己的家底被公众监督;三分之一以上的受调查公职人员认为,财产监督应该扩大至全体,而不该仅限于省部级或者厅处级以上。(2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在公众的印象中,官员财产公开、公示,是一个几乎老的不愿意再提的老话题。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讨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时至今日,这一称作“阳光法案”、被世界100多个国家广泛采用的反腐妙招,在我国依然是步履“蹒跚”。目前,除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上海浦东、湖南湘乡、重庆等地区在“小心翼翼”地试点之外,全国范围的强制性财产公示制度依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不少人还注意到,即便是在那些已经试点的地方和单位,由于缺乏相应配套机制,多半仍处在“欲说还休”的状态。从新疆阿勒泰的“两本账”,到四川高县的公示几变“私示”,再到湖南浏阳的“综合模式”,无论是申报范围还是申报主体,无论是公示时间还是公示内容,也多有变样变调,存在程度不一的漏洞和缺陷。由此形成的部分申报结果不公开、违规责任过于温和等等,令公众产生“走过场”、“作秀”的质疑。
  
  而近年来不断刷新的贪官巨额财产,诸如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拥有16套房产,重庆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拥有26套房产,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原处长陶建国拥有29套房产,广东茂名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不仅银行存款高达6500万元,还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这些贪官们的惊人“腐绩”,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着公众的心理底线,从侧面凸显了官员财产公示的紧迫和必要。
  
  今次,社科院“七成公职人员认同亮出家底”的调查报告新鲜出炉,再一次刺激了公众疲惫而敏感的神经,昭示着官员财产公开这一世界许多国家早已通行的反贪举措,在国内有着广泛而强烈的民意期待。借鉴国外做法,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从过往的内部纪律约束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从小范围的“试点”走向全国大面积推广,条件已经成熟。这不仅是民主政治发展和权力接受社会监督的必然选择,也是反腐倡廉向深水区推进的不二之选。
  
  当务之急,须将新一轮反腐强劲之势与民众热切而给力的期待融为一体,加紧完善金融实名制、不动产登记制、身份信息准确法定制、境外或居住地外财产核实制等配套制度,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尽快走上前台扫清障碍。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由上而下”,而不是“由下而上”或“零星试点”来推行这一反腐制度创新。这个“瓶颈”一突破,阳光法案才会实至名归,中国式反腐才能跬步千里、行之久远,“渐入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