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红星的老婆是谁:“公函改判”是法治社会之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39:58

一份由西安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签批的公函,在10月底经法院交换证据环节曝光后,西安南郊世家星城多起正在诉讼维权的业主,开始有了“行政干预司法”的担忧。红头函件开头简单介绍了世家星城“盘子大、问题多”,然后提出“为了稳定大局”,接着给出了三点建议。(11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

不知道是陕西有行政干预司法的传统,还是有司法抗行政干预的传统,今年,媒体曝光陕西行政干预司法和司法抗行政干预的案例就已经有两起:一起是因为矿产纠纷,陕西省国土资源部以协调会的名义否定陕西省高院的生效判决;而另一起,同样是矿产纠纷,陕西省政府曾经以公函方式干预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理由与这次的“公函改判”如出一辙:为了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可谓是穷尽手段。职权范围内,无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会使用。所以才有一旦出现问题就把警察推到前台,曾经的贵州“瓮安事件”就是典型;所以才有“稳定就是搞定”这样的理解,对上访人员采取关小黑屋、送精神病院,甚至勾结安元鼎这样的私人监狱,肆意侵犯人权。

职权之外,则是干预司法。司法贵在公正,而公正的前提是独立。有时候,提司法独立是很奢望的一件事。因为法院的人财物受制同级地方政府,法院往往被政府视作保持稳定的一个手段,而法院自己也不得不选择更多地依附政府。“大案讲政治,中案讲政策,小案讲法律”,此言虽有戏谑的成分,但也不能不说是现实的折射。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是监督政府的法院,却成了政府推进工作的一个工具,所谓司法公正和独立,对权力忌惮三分。

所以,当看到陕西省司法系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在媒体上公开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干预司法的两起丑闻,既为行政干预司法的无耻感到悲哀,同时又为司法系统这样的独立和公正感到欣慰。可又觉得这样的欣慰来的次数太少。当陕西省司法系统在抗行政干预上赢得掌声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是其他地方没有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还是其他地方的司法系统面对行政干预而乖乖就范?我们期待的是前者,但事情往往并不像我们期待的那样。

在“公函改判”的西安房产第一案中,作为业主,也是苦主的西安翻译学院员抱怨说,“你找他信访协调,他叫你上法院告状,你到法院告状,他出红头文件干预。”其实这不仅是西安翻译学院的困惑,也是社会上普遍的困惑。网上有一段子很长,其中一部分是“你跟他讲道理,他给你讲法律;你给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权力”。仔细看看,说的就是西安。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底线。在西安房产第一案中,我们看到,法院判赔偿,而政府公函说“暂缓赔偿”,法院要查封,而政府公函说“予以解封”。权力和法院如此顶牛、对着干的现实告诉我们,行政权力缺乏操守,往往意味着社会正义底线的一步步退守。更耐人寻味的是,权力干预司法,还打着诸如大局、稳定的旗号。什么叫大局,什么叫稳定?难道大局和稳定就意味着牺牲人的权利,牺牲司法的尊严吗?如果正如此,这样的大局和稳定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