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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2006年10月08日 星期日 下午 12:59


  一、 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发展史的钥匙
  1、人类劳动同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本质区别
  劳动是专属于人和人类社会的范畴。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过程,是人类对自然界积极改造的过程。
  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劳动是从古猿动物式的本能活动逐渐演变而来的,但人类劳动同动物的本能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人类劳动的根本标志是制造生产工具。绝顶聪明的动物也只会使用现成的工具,如石块、木棒等来觅寻食物、抵御猛兽的侵袭等。而人类则能够自己制造工具,能够利用制造工具的工具,把木棒削得更锋利,把石块打制成石刀、石斧等等,去猎取食物。这是一切动物所不能的。第二,人类劳动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的活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而动物的活动则是无意识、无计划的,是本能地维持生存的活动。第三,人类劳动具有社会性。劳动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一开始就具有社会性,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活动。而动物的活动不具有社会性。第四,人类劳动是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在自然界深深打上人类活动的印记,也使自然界按照人的需要为人类服务,这既改造了自然,也改造了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动物只能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与自然界直接同一,而人通过劳动则使社会和自然界既区别开来,又联系起来,以社会实践为中介,实现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
  2、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大约在2000—3000万年前,地球上出现了造山运动,引起了气候的变化,大片树木死亡,森林枯谢。古猿不得不由树栖逐渐改营地面生活。新的环境和生活条件使古猿适应地面生活和变异特征,在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中通过遗传逐步积累和巩固起来。它们的后肢渐渐专门用来支撑身体和行走。直立行走是古猿转变为人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步。由于直立行走,前肢获得了解放,古猿慢慢学会用前肢把自然界某些现成的物体如树枝、石块等当作工具,进行获取生活资料的活动。这种活动使猿手变成会制造工具的人手创造了条件。直立行走和手脚分工,引起了古猿身体结构和心理素质的一系列变化。直立姿势有利于脑髓的发展,由此而来的视听范围的扩大也促进着脑组织的复杂化,于是产生了初级意识即对具体对象个别属性的意识。由于劳动的发展,群体生活的加强,互相帮助共同协作更加必要,以致达到彼此之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于是,在漫长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发音器官,逐渐发出抑扬顿挫的一个一个音节来,一定的音节与一定的初级意识相结合,就形成了语言。由于需要对日益扩大和复杂化的劳动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更高级的反映,在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下,形成了抽象思维,产生了意识。
  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劳动活动,结果把工具制造出来了。工具的制造,标志着从动物本能活动向人的劳动转变的完成,也标志着从古猿向人的转化和从猿的群体关系向人的社会关系转化的完成。这三个转化是同时进行的,都是通过劳动实现的。在这种转化过程中,劳动成为人与自然界相互联系的现实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人成为活动的主体,自然界被纳入活动中作为活动的客体。活动的主体利用一定的手段和形式,作用于活动的客体,就构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运动的最高表现形态——社会物质运动形式。它有别于自然的物质运动形式和规律。在自然界中,力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都是较低级的运动形式。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自发的力量起作用的。自然界的四季轮换、天体运行、昼夜交替、生物竞争、物遗传变异等等,都没有明确的目的,没有人的参与,只表现为一种有规律的客观过程。而社会历史则是通过人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体现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因此,社会规律在发生作用时必然要触及人们之间的利益,在阶级社会中,必然触及阶级的根本利益,因而常常受到反动阶级和腐朽势力的抵抗和反对。由此可见,不能把社会和自然界混同起来,否则就会把生物界的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规律,机械地运用到社会中来,并用其代替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而导致生物社会学、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错误。但是,人类社会也离不开自然的物质前提,否认这一前提,就会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劳动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联系起来,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界又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前提,因此,人类社会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社会的历史活动不能离开自然,不能违背自然的容乃见规律。它要通过劳动这种生命活动形式,和自然界进行能量、物质、信息变换,向自然界索取人类和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从而使人类社会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所以,人和人类社会是在自然界之中才能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体系。向自然界索取就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利用它,改造它,一使之变为“人化的自然”,成为人所需要的物质形式。违背了自然规律必然遭到惩罚。
  总之,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是对立统一的,对立统一的基础是劳动。
  3、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发展史的钥匙
  这是因为:第一,劳动是人的生命存在和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源泉。劳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性,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人通过劳动这种人所特有的生命活动形式和自然界进行能量物质交换,维持自己的生存;人本身生产的社会结构,即婚姻形式和亲属关系也在劳动中形成和变化发展。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和现实表现。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08页。)它与自然界一起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如果没有生产劳动,人类就无法生存下去。马克思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劳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也是从事政治、思想。文化活动的基础和源泉。
  第二,劳动是人们全部社会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31页。)劳动首先把人同自然界联系起来: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构成了劳动活动本身,这一活动运用一定的工具和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表现出人的本质和能力,构成了生产力系统。劳动也把人与人联系起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以劳动为中介,折射为人所特有的社会关系,即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关系、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劳动产品的交换、分配、消费关系等等,把劳动的诸要素有机地组合起来,变成现实的劳动生产能力。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系统,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内容。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所以,劳动就像一棵参天大树,人类社会这一复杂关系之网,就是在劳动的基础上编织而成的。
  第三,劳动是一切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劳动这个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形式中,孕育着社会有机体未来发展史的一切萌芽。而错综复杂、丰富多彩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不过是劳动过程的展开和深化。在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力系统。人与人社会物质关系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系统,人与人政治思想关系的上层建筑系统。它们的稳定联系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基本矛盾;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推动社会由低级向高级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也就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运动的规律。
以上说明,劳动是人类社会的起点,整个人类的历史归根到底是劳动发展史,是劳动的具体表现形态即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正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4页。)
  二、 两种生产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1、人类的两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
  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理论,通常称之为两种生产的理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
  “劳动”与“物质生产”在根本上是同一个范畴,它们都是指劳动者利用劳动工具改造劳动对象、创造适合自己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过程。如果说有所区别,主要在于研究的视角不同,劳动多侧重于过程,生产多侧重于结果。物质生产是劳动的具体化和对象化,它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两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包含着两个方面,即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即社会的生产力;人与人之间结成的社会物质关系即社会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构成了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的具体样态。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这一机体的物质担当者;它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它的变化决定着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更替。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劳动生产的自然前提和人口前提,但是,自然环境和人口对社会的作用都必须通过生产方式才能发挥出来,在生产过程中也只有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自身生产的关系,即处理好两种生产的关系,生产方式才能真正发挥其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的作用。因此,懂得两种生产的理论,处理好两种生产的关系,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地理环境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矿藏和动植物分布等等。为了更加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地理环境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把它进一步概括为大气圈、水圈、岩石圈三大构成。
  地理环境的构成:
  大多数生物生活在大气,水体和陆地相邻的区域中。适合生物生存的范围叫生物圈。
大气圈,是指从地球表面到几十公里以至1000公里的高空覆盖着的由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大气层。大气层不但提供生物和人类活动所必需的碳、氢、氧、氮等元素,而且保护地面生物和人类免受外层空间的各种宇宙射线的危害,防止地球表面温度剧烈变化和水分散失。
  水圈,是指地球上的水体,包括海洋、江、河、湖沼、地下水等。海洋占地球总水量的97%以上,是生命的起源地,亦是多种物质的贮存库。例如,海水中的氘元素,将是核聚变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近年来,人们利用海洋开发技术,发现大洋深处有一种被称为锰结核的矿物,它含镍、铜、钴、锰等20多种金属元素,品位极高,储量极多,如果全部开发出来,可供人类使用几百几千年。
  岩石圈包括岩石和地表的岩石经过长期的浸蚀和分化作用逐渐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壤。土壤是植物生长的基地,供给植物以矿物质、有机肥料和水分。在阳光照射下,各种植物通过光合作用繁茂生长,构成森林、草原、农田、牧场等。在地下还埋藏着煤、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多种矿藏。
大气圈,水圈、岩石圈之间通过气流,蒸发及降水作用,经常进行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使生物圈具有一定限度的平衡调节机能,保持自然生态平衡。
地理环境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离开适合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人类对地理环境的依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地理环境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社会生产资料的来源。这些资源可以分为三类:(1)生态资源(又称恒定资源),如太阳辐射、气温、水分等,它们不依人类意志为转移。这类资源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如能因地制宜,发挥所长,合理利用,可以长久使用。(2)生物资源。如森林、草原、鸟兽鱼虫等动植物以及菌类和土壤。此类资源具有再生机能,如能合理地加以使用,并给以科学管理和抚育,不仅能生生不已,而且可以根据人类意志,有计划地繁殖扩大。(3)矿物资源,包括煤,铁,石油,天然气等各种矿藏。此类资源储量有限,基本上属于非再生资源,一定要有计划地合理采用。如果胡乱开发和浪费,将造成矿藏能源危机,危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后患无穷。
  第二、地理环境给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特色。地理环境影响社会生产部门的分布和发展方向,并通过生产而影响社会的发展速度。不同国家在生产门类、布局上的差别以及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往往同其所处的地理环境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如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最大的粮仓,是因为有广阔的平原;中国长江流域的水产业或养殖业比较发达,是因为这一区域湖泊纵横、水源丰富;澳大利亚的畜牧业之所以发达,是因为有广阔的草原;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的石油工业发达,是因为这些国家位于海湾储油地带。最后,地理环境还制约着一个国家生产发展的潜力和前景。
  地理环境对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历史唯物主义历来重视自然环境的作用,并对它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但是,决不能把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夸大为决定作用。否则,就会陷入资产阶级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泥坑。
  地理环境决定论的片面性: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人和动植物的发展一样,都是受地理环境决定的,人类的体质和心理状态、人口和种族的分布、文化水平的高低、经济的盛衰、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前途等等都受到地理环境的支配。这种观点的创始人、著名的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认为,气候是决定因素,“气候的权力强于一切权力。”酷热有害于力量和勇气,寒冷赋予人类头脑和身体以某种力量,使人们能够从事持久、艰巨、伟大而勇敢的行动,因此,“热带民族的懦弱往往使他们陷于奴隶地位,而寒带民族的强悍则使他们保持自由的地位。所有这些都是自然原因造成的”。这一理论无疑把社会还原成了人“身外的自然”,照此解释,一些民族受到剥削和压迫,完全是自然条件造成的。显然这是在为侵略者和压迫者制造合理依据,从根本上并未走出唯心史观的范围。
  地理环境作用的性质:
  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这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例如,地理环境相同的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可能不同;地理环境不同的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又可能相同。再如,地理环境较好的国家,社会制度可能处于较低的阶段;而地理环境较差的国家,社会制度则可能处于较高的阶段。又如,有些国家地理环境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社会制度的性质可能发生了重大变化;有些国家地理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严重的洪涝旱灾、强烈的地震、火山的爆发等,社会制度的性质却不一定发生变化。这些情况都说明,地理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化,与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第二,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受社会因素、主要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总是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表现出来。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对自然条件的利用程度也就越大;社会生产越发展,就会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开发新的自然资源领域,扩大人类和自然之间越来越多的联系,例如,原来人类劳动的场所主要在陆地,随着宇航技术和海洋开发技术的发展,现在已经开始把劳动场所扩大到太空和海洋。再如,目前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力资源等,这些大都是非再生能源,储量有限。现在科学已经发现,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能,氢能,原子能等,都是有极大潜力的能源;同时,地理环境作用的大小及人类对它利用的合理程度,又和社会制度的性质相联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同样或大体相同的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往往表现出很大的差异。
  第三、地理环境只有通过生产过程或生产方式才能对人类历史发生作用。地理环境中的各种要素,如矿藏、湖泊、河流等等,只有进入生产过程,成为劳动资料或劳动对象时,才能在社会生产中,亦即在人类历史中发生作用。超出生产过程和生产方式之外,地理环境就无法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作用,地理环境不能直接决定人类的社会生活过程,直接决定人类社会生活过程的是生产方式。不论地理环境多么不同的国家,只要生产方式相同,社会生活过程就大体相同;反之,不管地理环境多么相同的国家,只要生产方式不同,社会生活过程就明显不同。地理环境不变,社会生产方式变了,社会生活过程就会改变。
  (2)人口因素
  人口因素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人口因素指的是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分布密度和增长速度等。
  人口因素的作用:
  第一、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人口是物质生产的自然基础。社会是由人构成的,没有一定数量的最低限度的人口,就不可能有物质生产,当然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这一点在原始社会表现得最为明显。在原始社会,人类和自然抗争的能力十分低下。在这种情况下,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劳动能力和自卫能力的不足,所以必须在一定数量人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社会的物质生产,才能形成人类社会。
  第二、人口状况能够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数量、质量、密度、构成和增长速度上的差异,对物质生产和社会发展有不同的影响。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时期,在人口数量多、密度大的地区,物质生产和科学文化的发展较快,社会较为繁荣;而在地广人稀、劳动力不足的地区,物质生产和科学文化的发展较慢,社会不够繁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时对人口数量的需求就相对减少,因而要求对人口增长的速度适当加以限制。如果人口数量过多、密度过高、增长过快,就会在衣、食、住、行、教育、卫生各方面压迫生产力,影响积累以及物质生产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给社会造成沉重负担。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人口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因而优生优育,不断改善、优化人口的职业构成、教育构成、技术熟练程度的构成以及年龄和性别构成等,越来越成为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由此可见,既不能抽象地说人口数量越多、密度越大、增长越快越好,也不能反过来说人口数量越少、密度越小、增长越慢越好。只有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人口状况,才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这说明,人口因素是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因为人口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不是由单纯的自然规律决定的,而是由社会规律决定的,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人口因素作用的性质
  尽管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着有利或不利、加速或延缓的重要作用,人口的加速增长对资源和环境形成巨大压力,但它同样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因为,第一,人口因素只是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前提,只有同社会所能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处于社会实践中的人才成为社会的主体 ,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第二,人口的数量和增长状况,甚至密度大小,均不能说明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也不能成为引起社会制度变革的根本原因。第三,人口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也不是由单纯的自然规律决定的,而是由社会规律决定的。生产力的进步、婚姻制度的演变和文明的发展,使人本身的繁衍成为一种历史的现象。世界人口加速增长的现象,绝不是单纯由抽象的生物学规律决定的,更重要的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缓解和消除人口剧增的压力,也只有通过社会途径才能实现。
  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表明,社会是一种同自然界密切联系、又有别于自然界的特殊物质存在形式,社会发展是一种由生产活动引起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史过程。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处于经常发展变化的矛盾运动过程中;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都有自身内在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客观规律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客观性的思想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应采取唯物辩证的态度,如实地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过程,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改造社会、创造历史。
  三、 社会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自觉活动
  1、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及其内在规律和客观性作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依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这就是著名的“两个决不会”,它与“两个必然”相结合,深刻地阐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
  2、人类社会发展是个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论述表明明,人类社会发展是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自然历史过程的深刻含义是:第一,社会有机体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它同自然界一样,本质上是客观物质体系;第二,人类社会由其内部固有的矛盾所推动,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第三,因此,人们就有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用精确的眼光来考察、研究人类社会。自然历史过程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社会唯物辩证的本性,说明人类社会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发展过程。
  3、社会发展过程是人的自我创造活动过程
  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客观的唯物辩证的本性,与自然界的发展过程是相同的,但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又有它的特殊性:它是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的运动物质承担者是物质生产方式,物质实践活动是社会物质的形式,通过物质实践活动把人和自然的矛盾内化为历史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主体——客体两极之间实行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相互转化运动。对象化就是主体的内在因素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主体的目的、要求、能力等内在因素,通过一定的手段,凝结和体现在作为活动的结果的对象上。非对象化是客体外在因素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使对象的本质及其各种规定性转化为主体的本质力量、才能、技巧,转化为主体活动的各种方式。这种由物质实践活动所构成的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相互转化运动,就成为最高级的、特殊的社会物质运动形式。在这种物质运动形式中,体现出人的自我创造过程和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内在统一。
社会发展过程是人的自我创造活动过程。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所以,“自然历史过程”这个在整体上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是通过人的创造活动实现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历史是人的活动的结果,社会规律存在并实现于人的活动之中。历史不过是人类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己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构成主体现实的活动本身,这一活动运用一定的手段或形式,作用于客体,和外部世界进行能量、物质、信息变换,形成了实践活动的运行方式。在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活动的运行过程中,体现出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形成了人与人的社会物质关系即生产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起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客观实践活动的静态表现。这些社会关系的稳定联系,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它是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现实表现和确证。各种社会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是隐藏在实践活动深处的内在规律,是人们自己创造活动的规律,这种创造活动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客观物质实践活动,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就是根源于物质实践活动的客观性。
  第二,人能够认识和驾驭历史规律。人虽然不能创造和废除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但却可以通过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来影响社会的发展,通过自己的自觉活动加速或延缓历史的具体进程,通过大量历史的偶然性为历史的必然性开辟道路。人们自觉活动的作用,同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广度和深度成正比。人的自觉活动同社会规律的关系,也就是社会中自由和必然的关系。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驾驭,只有认识了必然并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驾驭它,人的思想和行动才是自由的。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得越深刻,他们的活动就越自觉,所获得的自由也就越大。
  人的活动的自觉性和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是同一实践的两个方面。恩格斯在揭示它们的关系时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
  从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是由人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创造的这个事实,并不能抹煞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
  第一,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生产力是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的既得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社会物质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生产方式构成社会存在的基本内容。生产方式的矛盾状况怎样,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的内容、性质也就怎样。资本主义社会后期,面临着生产高度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尖锐矛盾,于是就产生了进行社会革命的思想动机,通过社会革命,变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才能达到彻底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目的。所以,目的实际上是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运动发展趋势或可能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根据对外部对象发展趋势的认识进行思维改造,在观念中建立的主体与客体的新的统一。它虽然以主体尺度为核心,但是,它只有以对象的当前存在为客观前提,以主体的能动性及其与客体现实的关系为根据才能确立起正确的目的,从而才有可能变为理想的现实的存在。
  第二,人的思想、动机、意志的实现程度,取决于是否体现或反映社会存在的客观要求,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某一社会形式或历史前提,而是以前人创造的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基础和出发点,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才能把历史继续推向前进。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活动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历史的进程,但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因为这个总趋势是由“合力”的作用决定了的。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由千千万万不同主体按各自内在价值尺度去改变历史客体、裁剪历史客体的活动汇合而成。每一个体、群体都希望按照自己的内在尺度去裁剪历史客体,但是,历史客体并不按每一个体、群体的内在尺度被裁剪;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是由“合力”规定的。所有主体的需要、利益、目的、意志和愿望,以及施展的力量,都只能融合在“合力”之中。而“合力”本身对于每个具体主体而言,似乎成了外在的异己的力量,成了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这也就是客观规律的力量。“合力”就是客观规律,“合力”作用的方向就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这是任何个人所改变不了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阶级企图阻止历史车轮的前进,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第三,历史活动和社会关系虽然是由人所进行或由人所建立的,但人们不可能料到,至少不可能完全料到最后出现的结果。人们总是希望在历史活动中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计划,但最后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这说明人们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并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来进行的,而是要符合社会的发展和客观规律的要求才行。
  总之,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制约着人们自觉活动,人的自觉活动对社会规律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就是社会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我们要从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偶然性与必然性、自由和必然的辩证统一中来理解历史过程。既要反对抹煞偶然因素、主观能动作用的“机械论”、“宿命论”,也要反对否认社会规律客观性、否定历史决定论的“唯意志论”。“自由选择论”就是主张放弃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否定历史决定论,主张在社会规律性、必然性之外去寻找“自由”,其实质是“唯意志论”的翻版。
  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因素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但不是决定一切社会现象或社会生活的直接原因和唯一原因。社会发展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合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历史的必然性往往由偶然性表现出来并通过偶然性来开辟道路。社会规律是需要人的参与,通过人的活动才体现出来的,但社会规律并不等于人的活动本身,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的发展趋势。人的思想和行动,在社会发展趋势所规定的可能性空间范围内,有一定选择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废弃、创造、超越社会历史规律的自由,而是认识和利用社会规律的自由,否则必将滑向历史非决定论。
  社会规律或历史必然性是不可抗拒的,但社会规律或历史必然性的实现却往往是通过复杂的、曲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们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某些暂时的失利,只能说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一历史规律实现过程中的曲折性和复杂性,说明我们对这一客观规律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或者是由于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这一规律还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运用),而不能怀疑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