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扇润滑油怎么加:档案查借阅、保密、鉴定销毁、统计、修改补充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29:02
档案查借阅、保密、鉴定销毁、统计、修改补充管理制度

   一、 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凡持有合法证件的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摘抄和复制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     (二)凡借阅利用属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需查阅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者,必须经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记录人或档案工作人员代查;查阅利用的档案涉及到档案形成部门和个人规定限制的,需经档案形成部门和个人同意;涉及技术保密的,须经项目负责人和本人同意,涉及重大问题的,须报校领导批准。     (三)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本馆进行,阅后立即归还,确因工作需要借出利用的,需办理借阅手续。     (四)需借出利用的档案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丢失、涂改、抽页、折拆、划线、圈注、翻印和转借他人,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期间停止借阅档案。     (五)借阅、查阅档案者,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六)需要复制档案的,必须由本馆人员办理,复印件、摘抄件须经核对加盖档案馆印章后方可有效。     (七)借阅档案人员如调离本校或离退休时,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经档案馆签字盖章后,人事处方可办理离校或离退休手续。     (八)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借阅后归还的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现缺页和损坏,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追究借阅者责任,按规定处理。     (九)校外单位或个人利用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收费。     (十)离退休人员不得借阅科技保密档案,确因需要查阅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按规定收费。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保守档案材料的机密,切实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     (二)凡属密级的文件、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摘抄、复制和公布。     (三)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带出馆外,不得以谈话、通信或任何方式泄露档案机密。     (四)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不得随便乱丢,要集中存放、销毁。     (五)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销毁制度,不得将档案当废纸私自处理出售。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三、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各类档案(人事档案按照“干部档案鉴别销毁制度”执行),定期进行鉴定销毁。     (二)鉴定销毁档案,必须成立鉴定领导小组,其成员由主管领导、业务职能部门和档案馆负责人组成。     (三)鉴定销毁档案,由档案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该门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逐卷(件)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以便销毁。     (四)各门类档案原则上按照保管期限表进行鉴定销毁,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其保管期限。     (五)销毁档案要有严格的手续,首先要写出书面报告,逐卷(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经保密委员会审查,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必须注意安全保密,由档案、保密、保卫部门派人参加监销,销毁后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七)已销毁的档案,应在案卷目录上注销。     (八)鉴定销毁的各种记录材料应妥善保管,作为档案管理的历史记录备查。       四、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和实存等各种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     (三)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如年度查阅、借阅档案人次、卷次、张(底片、照片)次。     (四)对档案的利用效果进行统计,如用户利用档案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对利用档案的满意程度等。     (五)根据编研工作的需要进行统计,如在校学生、教职工、科研成果、公司等情况。     (六)各项统计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校学生数应按照当年的高等学校基层报表为准。       五、档案修改补充管理制度       (一)对已归档的各类档案文字材料和图纸,凡与实际不相符并有必要进行修改补充的,均应进行修改补充。     (二)档案需要修改补充时,必须写明修改补充内容和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能进行修改补充。     (三)档案修改补充内容涉及多个专业或部门时,应由修改补充内容较多的部门主持,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并会签。     (四)档案修改补充内容少的可直接在原件上修改,修改处要加盖“修改核定”章。     (五)档案经修改补充后,将修改内容填写在卷内备考表中,及时交回档案馆,档案人员应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好记录。     (六)要定期对馆藏档案进行检查,发现脱色,退色,字迹模糊的现象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复制,情况较严重或重要的档案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上一条:八 档案馆库房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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