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手链佩戴哪只手腕:圣洁的关键不在得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25:00


作者:毕哲思(Jerry Bridges) | 出处:《圣洁让你想得不一样》

一个美丽、清爽的科罗拉多清晨,却被一连串尖锐的电话铃声划破宁静。上帝在世上安排了一些人,专门考验祂儿女的度量和耐心到极致,此刻电话另一端,正是这样的一个人。

那天早上,对方的态度傲慢、不耐烦又盛气凌人。我挂了电话后,心中的怒气和怨恨翻腾,甚至有些恨意。我拿了外套,往凉意逼人的户外走去,想重新让自己冷静下来。那天清晨与主独处时,心中好不容易得来的平静,没想到一下子就被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热气上腾、一触即发的情绪火山。

当我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原先的愤怒便转为灰心,才早上八点半而已,我这一天的心情就这样毁了。我不但灰心,也百思不解,短短两个小时前,我才读了保罗惊人的宣告:“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虽然这个美好的应许说我们可以胜过罪,我却被愤怒和怨恨的桎梏夹得动弹不得。

“现实人生所需要的答案,真的可以在圣经上找到吗?”那天早上我这样问自己。我满心渴望能活出顺服、圣洁的生活,此刻却被一通电话彻底打败。

也许你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你的处境不太一样,反应却十分相像。也许你的问题是对孩子发脾气、公司发脾气、有个荒唐的习惯无法克服,或是有几个纠缠不清的罪如影随形。

不管你在哪方面有罪的问题,圣经都有解决之道,都有盼望,我们都有可能遵行上帝的话,活出圣洁的生命。其实,上帝期待每一个基督徒都过着圣洁的生活,但圣洁不只是上帝的期待,更是祂所应许基督徒与生俱来的权利。保罗说得没错,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圣洁的真意

圣洁的观念在这个世代似乎已经落伍了,想到圣洁,有人会联想到发髻盘起、身穿长裙和黑长袜,有人则会联想到“自命清高”这种令人反感的态度。但圣洁是个百分之百的圣经观念,圣经里有六百多处经文谈到它。利未记整卷书都在谈圣洁这个主题,圣洁的观念也贯穿了整本圣经,提供其基础架构。更重要的是,上帝特别命令我们要成为圣洁(利十一44)。

一般人对于如何成为圣洁有很多错误的观念。有些人认为,圣洁就等于一连串的禁令──大多是指抽烟、喝酒、跳舞这类的事,至于有哪些事不该做,每个团体都有不同的看法。若想用这种方法来成为圣洁,很可能会变成法利赛人那样,恪守一长串的繁琐规定,并且抱着自以为义的态度。另有些人认为,圣洁等同于某种打扮和举止;还有人认为,圣洁是一种无法达到的完美境界,不过是痴人说梦话,只会令人对自己的罪感到心灰意冷。

以上这些想法虽不完全错误,却没有抓住真正的含义。成为圣洁就是在道德上无可指摘,离开罪,分别为圣归给上帝。“圣洁”一词意味着“为上帝分别出来,并且行为举止与之相称”。

想了解圣洁的观念,也许最好的方法,就是来看看新约圣经的作者如何使用这个词。在帖前四3~7,保罗用这个词来对照淫乱、不洁的生活。彼得也用这个词来对照我们信基督之前,那种放纵私欲的生活(彼前一14~16)。约翰也拿圣洁的人,来对照不义的恶人(启二十二11)。因此,想活出圣洁的生命,就要遵行圣经上的道德诫命,而不要照世界的方式犯罪过日子(弗四22、24)。

如果圣洁是基督徒生活中很基本的一件事,为什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更多地活出圣洁?为什么有这么多基督徒,常在罪中屡战屡败?为什么耶稣基督的教会大多比较像这个世界,而不是比较像上帝?

无法活出圣洁的原因

冒着过度简化的危险,我尝试归纳出三个基本的原因,来回答上述的问题。

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对罪所抱持的态度常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为中心。我们比较关心自己是否胜过罪,而容易忽略一个事实──犯罪会令上帝伤心。我们之所以无法忍受被罪打败,主要是因为一心想要成功,而不是因为知道这样做会令上帝不悦。

普拉默(W. S. Plumer)说:“想对罪有正确的认识,必须先晓得罪是与上帝敌对的……所有的罪都与上帝敌对,因为:所违背的是祂的律法,所藐视的是祂的权柄,所漠视的是祂的掌管……法老、巴兰、扫罗和犹大都曾经说:‘我有罪了’;归来的浪子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而大卫说:‘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

上帝要我们活出顺服,而不是得胜。也许你觉得这两句话的意思大同小异,但顺服是导向上帝,得胜是导向自我。我们在罪中挣扎难以胜过的根本原因,常是因为内心隐约存在一种自我中心的态度。除非我们好好去面对并解决这种心态,否则不可能持续活出圣洁的生命。

这并非指上帝不要我们经历得胜,而是要强调得胜是顺服的产物。我们若专心活出顺服、圣洁的生命,必然会尝到胜过罪的喜乐滋味。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误解了“因信而活”的含义(加二20),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成为圣洁不需要靠自己付出努力。有些人甚至会说,凡是出于自己努力的都是“出于肉体”。

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那就是想活出圣洁,我们也有责任。我教会的牧师有一次在主日讲道时说:“你若真心渴望改掉某个辖制你的坏习惯,就一定改得掉。”他当时提到的那个坏习惯,我刚好没有,所以我心里很快就附议了。但后来圣灵光照我说:“你也是一样,只要愿意负起责任,就可以改掉困扰你的那些坏习惯。”当我承认自己确实有这个责任之后,就帮助我在追求圣洁的这件事上踏出一大步。

第三个原因是,我们没有将某些罪看得很严重。我们心里把罪分成两种,一种是不可接受的罪,一种是可以稍微包容的罪。本书快完稿时,刚好发生一件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当时我们的办公室暂时设在一间拖车型活动房屋内,等待进度落后的新办公室完工,但那里并非可安置活动房屋的区域,所以必须取得特别的许可证才能够使用。那张许可证展延了好几次,最后一次的展延到期时,新办公室刚好完工了,但我们还需要花几天时间打包。此时我们面临了一个难题:该不该为活动房屋再申请一次延期呢?毕竟那间活动房屋是放在山后头,没有人会看见,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需要把活动房屋搬走,只要清空就行了,所以许可证过期后再待个几天有什么差别呢?若是坚持遵守法令的规定,是不是吹毛求疵、墨守律法主义呢?

但圣经上说这是“毁坏葡萄园的小狐狸”(歌二15)。在小事上妥协,会导致更大的失足。而且谁敢说漠视这小小的民法,在上帝眼中不是一项严重的罪呢?旧约圣经载有上帝为以色列民制定的饮食律法,包纳曾就其中一些琐碎的律法做了以下说明:“重要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制定律法者的威严,这是顺服与否的标准……有些人会觉得这些律法其实微不足道,但顺服这些事所依据的原则,就和当年在伊甸园禁果树下的顺服所依据的原则一样。总而言之就是:上帝所吩咐的事,我们是不是要一一遵行?这位制定律法的上帝是圣洁的吗?祂的受造物是不是应该绝对服从祂的旨意?”

我们愿意坦承罪就是罪吗?不是由情况的轻重来决定,而是凡上帝的律法所禁止的就是罪。想活出圣洁的生命,就不能把罪分类,我们若存有这种错误的心态,上帝不会放过我们。

请你现在先花一点时间做个决定──你愿不愿意开始把罪视为得罪圣洁上帝的行为,而不是只把它当作个人的失败经验?你愿不愿意开始为自己的罪负起责任,并且晓得必须倚靠上帝的恩典才做得到?你愿不愿意决心在生活的各个层面顺服上帝,不管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