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今天赶什么集:巴伦-戴维斯:情景剧中的混世魔王—虎扑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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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伦-戴维斯:情景剧中的混世魔王

2011-01-21 20:08:22 由cwebber1993 发表  网友评论85 条

你得承认,人之所以有千奇百怪的性格类型,骨子里的那点东西的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的人怒了就吼、伤心就哭、开心就笑,惹着他了干脆露胳膊挽袖子和你拼命,这样的人骨子里流的血是热的,他们仗义、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也能和哥们穿一条裤子,比如弗老大。

有的人好胜、什么事都整个第一,绝不做第二,胜利在他们眼里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东西都可以放到一边去,甚至有些不近人情的味道。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比如帮主,比如飞侠。

有的人天生流氓,但他们更追求真实,喜欢做啥就做啥,无拘无束。你可以骂他们混蛋,但千万别当他们的面骂,搞不好他们会因此揍掉你两颗门牙。这样的人NBA从来就不缺少,查尔斯爵士、花大虫、阿泰斯特先生以及兰胖子都是个中翘楚。

有的人天性安于逸乐,似乎有点不求上进的味道,这种人往往天赋过高,活得自我,因为他们看破一切,不是那么在意成败得失,世界的顶端他们呆过,万众的朝拜他们也享受过,剩下的追求恐怕就是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很多人惋惜他们的不自强,却不明白他们早看透了“风花雪月只是浮华”的道理,活着只是开心就好。这样的人,大伙都看得出,麦子、UFO都是代表。

还有一种人,他们骨子里的东西和上诉的那些人都有点不一样,他们渴望胜利,前提却是要有人为他们喝彩。他们拒绝失败,但在没有帮助的时候很容易放弃。只有山呼海啸的朝拜才能点燃他们心中的狂野,才能让他们尽情展示出自己的一切,他们就像情景的演员,先有风起云涌情景,才有叱咤风云的演出!

巴伦·大胡子·戴维斯就是这样的情景演员,最最杰出的,没有之一

 

 

在世界其他任何城市的来者眼里,洛杉矶都有着一些不同的味道:面前是太平洋上层峦迭起的万里碧涛,身后是加州宁静安逸的细碎光阴,那中间,却是关乎光影的声色犬马。

用句60年代的电影台词形容这座城市——青年人的眼睛永远像海水般湛蓝。这里出产的一切仿佛都带着阳光海鲜的浓郁和金色,也包括1979年生于斯的巴伦·戴维斯。

提起这位带着“海鲜味”的胡子哥,大多数人的记忆都会停留在06—07赛季的“黑八”桥段——如果固定在某个镜头,应该是在第二轮暴扣基里连科的那个吧。但我却不一样,与勇士的戴维斯相比,我更喜欢黄蜂的那个——保罗之前的控卫蜂王,比美BUG甲壳虫的胯下运球、变向突破,小号版的“查尔斯爵士”、雷霆版的“德隆·威廉姆斯”。

01年季后赛,胡子哥曾率领名不见经传的夏洛特黄蜂3:0横扫阿伦佐·莫宁、安东尼·梅森、艾迪·琼斯领衔的迈阿密热,第二轮更是与正处鼎盛时期,由三个火枪手(君子雷、外星人、大狗罗宾逊)统领的密尔沃基雄鹿酣斗7场,最终因双拳难敌四手,铩羽而归,我没记错的话,胡子哥在这一系列季后赛中交出的季后赛场均数据是26分+5篮板+8助攻+4抢断。

如果这些都不足以说明“胡子哥”当年翻江倒海的本事,那么去看看当年的镜头吧,外星人犯规之后的苦笑,莫宁罚下之后的怒火、还有梅森被迎面暴扣之后的无奈都可以为胡子哥证明——他曾经是这个联盟最好的后卫之一,也许不是最好,但确实是最疯狂的。

弧顶、上线、罚篮线、篮筐下,乃至半场开外在那一年的“胡子哥”眼里都不是问题,似乎那一年的篮筐和他有点亲戚,89英尺的距离都不能阻挡他把皮球扔进篮筐——那是NBA历史上比赛中最远的三分球纪录,至今仍由他保持着。

其实在胡子哥进入联盟之前,他的名号就要比其他人来得响亮,1999年参加选秀时,他像份料足味浓的海鲜炒饭,让人不忍放过:他自认为有莱德尔+艾佛森合一的江湖劲头,可又是UCLA名校出身;他有191公 分身高,以及横练筋骨的94公斤体重,可又能飞檐走壁,有扣篮大赛冠军头衔;他有一手随时随地敢开火的三分球,有一手恐怖的突破。总之,他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黄蜂选了他,要了他的三分球、劈扣等等一切无与伦比的进攻火力,同时他们也迎来一个“炸药桶”般激情洋溢的小伙子。他在球场上的激情可以媲美那个叫做“凯文·加内特”的家伙,和后者不同的是,加内特输得郁闷了就不吭声了。戴维斯不是,他输的时候似乎火气更旺盛,03年对阵基德和马丁,黄蜂输得掉了渣(32分),可他还能在基德面前撇着大嘴,嘲笑对方根本防不住他:哥们你的球队赢了,不过,你输了,你们队一共得了97分,可你呢?有哪一分是你的?(注:基德那场只靠罚球那了2分)

除了激情,戴维斯在球场上有着太多与众不同的东西:虽然出身UCLA,他的路数却不算一个学院派控卫。他能够指挥进攻,但却缺乏大局观和场上控制力,他过于冲动,一旦对方挑衅道他面前,哪怕只是在他面前命中一个中投,他的疯癫神经就马上被触动了——他一定要在对方面前命中更多的球,什么团队、什么输赢都瞬间被抛之脑后,他要的就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别的真的懒得在乎。

是以,在他壮丽的三分球、高速突破、闪电抢断这些华美璀璨的瞬间之后,是许多疏落的细节缺点:职业生涯前五年,他的罚球只有一季达到68%;他的投篮命中率总在42%以下晃悠,每个把观众掀起的三分球背后,都是不止一次心血来潮的鲁莽投失。

最后,是他的健康问题。

他的伤病史可以追溯到大一:NCAA锦标赛期间,他兴奋过度,扣篮后落地时伤了韧带。神奇的是,他大二时完全恢复,爆发力丝毫不减。可是,体重过大,打法过猛,狂放不羁如他,没法像其他简衣素食的铁人们似的长保稳定。

从三年级开始,他连番缺阵。进入NBA之后,前三年他还能保持全勤,但从第四个赛季开始,他再次陷身伤病困扰,知道在金州的最后一个赛季,他才完成了职业生涯第四次全勤,但相伴而来的是,那个赛季金州没能搭上季后赛的末班车,再也有没有戴维斯的希望看到的金黄海洋,那一年,他只能钓鱼回家。

04—05赛季,黄蜂似乎被戴维斯的伤伤停停,球队的止步不前失去了信心,加之戴维斯的心也和这座不够都市级别的城市渐行渐远,赛季开始不久,夏洛特人便将戴维斯送到金州去了。戴维斯显得很满意这笔交易,奥克兰离他的家要比夏洛特近上很多,而且地处西海岸,哪里有适合他发疯的海洋性气候。

在金州的不到四年时间,戴维斯并未成功从“出色的组织后卫”蜕变为“顶级组织后卫”,但是老尼尔森的“意识流战术”和金州人民的热情释放了他胸腔内深锁的野兽。几乎金州的每个夜晚,戴维斯都在为NBA视频组提供着足够多的素材——杂耍般的突破、技术加体重构架的背身强吃、迎面的战斧式劈扣、让人容易的心脏病的怒吼声和没头没脑没准进不进的三分球。

这是他在黄蜂做过的一切,他只是原封不动地把这些带到金州来了。不同的是,在黄蜂他的战友只有老迈的马什本、长相酷似“二奶”的韦斯利以及那个蹿升速度如音速、下降速度却超光速的马格洛伊尔。在金州,他的战友明显更多,也更强大。

理查德森、埃利斯、哈灵顿、杰克船长、别德林斯……

然后,那一年,“黑八”。

我记得全场疯狂呼喊声,里面甚至有了“MVP”的回响,那个时候,我觉得胡子哥配得上MVP的称号,因为从来没有哪知球队像勇士一般书写疯狂的传说。即便是当年大叔的老鹰,他们做得的确疯狂,但却没有金州人那般干净彻底——那疯狂从天空倾泻下来的三分球,瞬间浇灭了达拉斯每一个人的希望,即便诺维茨基在第三场之后还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会扳回来。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听出了德国人的虚弱和缺乏底气,事实也正如大伙所预料的,牛仔们被金州来的匪徒团团围住,然后尽数消灭!

很多人在赛后都评价了小牛的软弱,但是我觉得并非如此,达拉斯人其实并不软弱,尽管他们有时候喜欢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他们的内线也不像如今一样可以有钱德勒飞来飞去,有海伍德在地面上狙击任何空中的不明飞行物。但他们其实还很强硬,最起码不是那种一击击溃的类型。

只是他们的战术决定了他们要每晚要比对方多扔进外线投篮才能赢球,而这点恰恰是至关重要的,也恰恰是金州匪徒们更擅长的,尤其是闻到了胜利的“血腥”味之后。

而戴维斯,则是这些当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那个时候,金州的推进也许可以不靠他,但他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他是整只球队的发动机与兴奋剂,更是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和最后一投的最佳执行者。这些在当时的金州或许还不明显,但在戴维斯离开之后,大家才恍然大悟:他才是整支球队战术的灵魂,无论是他的战友还是他的后继人都无法取代。

08年,戴维斯离开奥克兰之后,勇士们便失去了他们的旗手、标志以及领航者。虽然当时老尼尔森犹在,但是他战术理念最好的执行者已经离开了,无论是前途无量的小蒙塔还是来到匪气十足的斯蒂芬·杰克逊,都无法真正抗起勇士的跑轰大旗,因为大胡子的存在掌控的不仅仅是勇士的战术风格,更是一种气场,是一种带着疯癫意味的气质精髓。他就是他,没有人可以代替。

“黑八”那一年,太阳和勇士绝对是整个联盟将跑轰战术贯彻的最彻底的两支球队。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说太阳是跑轰优雅的美感,如水银泻地一般流畅,那么戴维斯所带领的勇士,给我们的感觉就是极具爆发力的震撼,用自身强大的冲击力感染着狂野的勇士们,也冲击了对手脆弱的心理防线,很多时候在几记疯狂的三分球之后,就被他们的肆无忌惮所击垮,紧跟着一败涂地。

那一年,戴维斯在老尼尔森的战术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爆发,也造就了金州勇士一个狂野的时代。他离开,也宣告了这个时代的结束,并且不可复制。就像“普林斯顿”没了韦伯,在休斯顿就变成了一种事实而非的存在。

08年,戴维斯作出了每个正常人都会作出的选择,为了大把大把的美钞和看上去很美的前景,以及心中难以抑制的对家的思念,回到了洛杉矶。紧跟着就是一场如今看来很“黑色幽默”的喜剧演出,将他骗上船的船长,竟然自己下了船,去了东海岸投奔一个叫76人的部落。

后来,大家都知道,戴维斯沦陷了。败了RP的船长也好运不到哪里去,自身人品的过度挥霍,让他从曾经的全明星大前,沦为了今天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戴维斯则继续在洛杉矶这座五光十色异彩纷呈的城市里沉沦着,直到格里芬的出现。今年的戴维斯,尤其最近几场,隐隐地让人们重新看到了曾经那个呼风唤雨的混世魔王,前几日十佳球那记接乔丹先生传球的扣篮,更让人们隐隐联想起那一年最为经典的时刻之一:戴维斯晃过防守队员,基里连科补了上来,然后面对面的劈扣!

那个时候,我忽然间发现,曾经叫嚣着戴维斯不能打球的人们,包括快船那个小气出名的老板,他们都错了。戴维斯并非已经被伤病和身上的肥肉拖累得不能起飞,真正让他不能起飞的是,快船主场那缺少激情的背景。

格里芬没有出现之前,谁能想起这座球馆里的这一支球队?又或者,如果湖人在这里和他们德比,无论穿紫色还是金色的球服,还不一样是湖人的主场?再或者,无论戴维斯身边站的是索顿还是另一个戴维斯,他们谁能引爆场内山呼海啸的呐喊声?

或者,戴维斯能,但他就是那么一个人,他需要的是乱世,需要的是被主场的球迷奉若生命,需要的是被人朝拜,而非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他可以被朝拜——因为这些他早就做过一次了,他不想再做第二次。

所以,他沉沦了。沉沦到,连坐在场边的老板都敢肆意讥笑他身上的肥肉,和低迷的表现。

但,同一个原因,他再次苏醒了,因为格里芬!

因为那个家伙能让湖人的球迷瞬间倒戈的,能让人们倾倒,能让所有的已经冰冷熄灭的激情重新点燃!

戴维斯的血开始燃烧了,尽管身体上的某些枷锁让然禁锢着他发狂的灵魂,但我们欣喜地看到,那灵魂在一点一点地挣脱这些桎梏,他即将重新降临人世,再次掀起一波血雨腥风!

上一场,他推开奥多姆的挑衅,仿佛宣告了那个血性汉子的回归,是的他会回来的,因为他是情景剧中的混世魔王!

2011,洛杉矶,情景已经搭好,等待魔王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