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拉贝修女:二十乱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15:05:09
终于放心的确认一点: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夜猫子。其实很久以来都有想写点东西的愿望,这篇我给它起了个生涩拗口的名字,长长的缓下心来,总算有一些心思可以放心搁浅下来了……二十乱说。我的事,我们的事,他们的事,大家的事,不知这里有没有一个你。      
  小时候印象最深刻的事,是我老爸的每次回家,以及,他的每次离家。是彼时,一年里我是不怎么会见到老爸的。那个时候,老爸还是在外地,每一年从老妈口中得知他会回来,我便天天守着老屋门口的大石头,从清晨守到天黑。他每次回似乎总在冬天最冷的快过新年的时候。我只记得天很冷,那会儿我应该是上幼儿园了吧。后来终于守得巷子西边的那条小路渐渐有了身影,那条小路有道弯,所以走过的时候通常有一段时间看不见几秒之前看见的身影。我狠狠的盯着那个弯道,我最怕不是他。我不晓的当时那么小,怎么有那样恶狠狠的劲。后来终于是他,他背着瘪瘪的包裹,里面似乎应该是他的衣服。看他一点点的走近我,走到我跟前。我们之间,没有拥抱,没有言语,他很高,我很委屈,只是静静的哭。我的委屈也莫名其妙。他的背包里从来没有糖果,没有布娃娃,没有积木,没有漂亮衣服,没有小人书,我也从来不奢求从来不会恨。再后来,他要走了,还是那条回来的路,我看他一点点地走回去,在我的视线里一点点消失,直至不见。我们之间,没有再见,他只说你回去吧。我的泪水开始泛滥,紧紧咬着下唇,他再也看不见的时候我跑回家号啕大哭,我老妈还说我没出息来着。现在回忆起来我依旧没出息,这些,他从来都不知道。后来他讲我小时儿的事,他说,小时候,村子里谁家嫁个姑娘娶个媳妇的,通常会有小贩背着他的小摊“千里迢迢”来赶摊,小摊里差不多什么都有,在小时候我们的眼里那简直就是个奇妙的百宝箱,好吃的好玩的通通不少。我从来没有管他和老妈要过钱去买东西,我向来都是人群里最安静的那个孩子。他说,小时候,我最怕一觉睡起来来看不见他们,我扔枕头扔被子,自顾自的号啕大哭。我缺少的,哪怕是我后来一直寻找的,都是安全感三个字,自我安全感,环境安全感。因此我看人,大多只在于感觉,倘若是有一点点的安全感让我觉得踏实,我便乐意视他/她为朋友了,好笑的是感觉总不会那么准确。      
        再后来,上小学。前两年倒是过的安稳舒服,老师也宠我,没怎么受过委屈。老师让我当过体育委员,现在想来好滑稽,我这又尖又细又弱的平嗓子,怎么可以当体育委员,教大家喊口号呢?后来老师终于受不了我天天早上迟到的恶习(甚至有一次去到学校大家已经跑完操了)给撤了。那时候倒没觉得有什么遗憾,只是在心里长长舒了口气:老天,以后终于不用早起啦。可以想见,那个时候我已经露出懒惰迟到不爱运动的端倪了。上完二年级,得转到另一个村子里去上学了,噩梦也就开始了。因为太远那个时候我们村子的小孩都还不会骑自行车,上学迟到是常事,再加上那个村子学校的老师不待见我们村的小孩,纵使我们学习再好,考在学校里年级的前面也照旧不待见,老师体罚我们是家常便饭。三年级的老师特狠,先是会被打耳光,再罚我们蹲在地上写作业,那是至今我觉得自己上学史上最残忍的体罚。我记得那会跟我上一个年级的我们村的小孩大概有七个,后来我们就发狠:学骑自行车吧。不知被摔了多少次,那个时候我们脸上手上胳膊上膝盖上全是摔伤。过了一个假期,我们终于学会了,很高兴的一件事。小学时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应该是我弄坏了同桌的小手电,他追着我赔了两个月。小时候的那种手电,小小的,有巴掌那个大,里面可以装电池,然后就能照明。想我那个同桌,应该是好心,他跟我说,那谁,你们晚上回去就用这个照路吧。他是那个村子的,家里离学校不远。结果我就不知道怎么着是,把那个手电给弄坏了。然后我的同桌王同学就追着我索赔了两个月。不是我不想还,只是我太缺少钱。后来终于辛辛苦苦攒够了钱,还了他。我怕了没钱这个致命的硬伤,以至于后来一提钱我就没来由的恐惧。所以我才拼命的挣钱,挣了钱也从不委屈自己,就像每次发了工资都去肯德基得瑟一哈,要不然就是狠下心买下看了很久的衣服,只是终究不是有钱的主,就像张爱玲说的:眠思梦想着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种考虑的过程,于通苦着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从不否认自己是拜金女,有浓厚小资产情结的败犬女。每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的想到自己。再有一件事,就是五年级的夏天。我生命中的每个夏天,似乎都写满华丽丽的故事。     小学时的睡午觉,不知你们有没有经历过。同桌两个,总是会商量好,今儿你睡地上,明儿我睡地上。我的同桌,是个男生。学习很棒,长得颇为秀气(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很讨人喜欢的那种。他完全没有那种像他们村子里其他小孩的飞扬拔扈,是少有的对我们喜笑颜开,明眸皓齿的小孩。那个时候他对我很好。小学时的睡午觉,通常会是在下午两点半到三点半,大家差不多是人手一个农村里装化肥用的那种袋子,毕竟小时候也没多长,基本上都躺的下自己。记得貌似那天该我睡地上。我去得迟,看见他已经睡在地上,没办法只好睡凳子上。醒来的时候我的头贴在凳子上起不来,急得直哭。小时候我太能哭,旁边的同学告我说你的头发被扎在凳子上了。我的头发很长,梳两个小辫,我妈老说像犀牛角的那种。同桌则是不慌不忙,从凳子下解开我被扎的头发,一脸幸灾乐祸的爬起来。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哭,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从那之后我很少再同他说话,我们也坐了不多久的同桌就考试了。再后来,我们进过同一所初中,又进过同一所高中。据说他一直都是很努力的小孩,高考完了他考了重本而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没长大的时候真是很奇怪。高三那一年,快毕业的夏天,我找他写过同学录(高中有两年我们不在一个校区的),他的教室在我们教室的正上面。初夏的夜晚还是有点冷的,微涩的夏风里,暮凉的黑夜里,我在他的教室外面等了将近四十多分钟。其实忐忑不安,其实瑟瑟发抖。后来他出了教室,转向另一个光影里,和一个女生讨论问题讨论得热闹非凡。那个女生我认识,我们初中的,和他一样爱学习的孩子。我懦懦地跟了十步,怯怯的叫了他的名字。他满是惊讶,差点认不出我来,说:好久不见。他只说四个字,就抵得上我在黑夜里难捱的四十分钟里煎熬的勇气。还好他没问,你是?我所有的初中同学看到我都差点认不出,说我变化好大。天知道我上初中那会有多怂。我递了同学录的纸,说给我写个同学录吧。老天!我当时在想什么啊,真是佩服自己的勇敢。转身下楼梯,他的回答淹没在夏风里,我听不清,然后跑的飞快,只想到一个念头“快跑,快跑”,却不知道为什么。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再后来便是紧张的复习和高考,再后来,我也不知道了。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属于数学白痴。小时候老有那种今天星期几,几月几号,问前天星期几几月几号,后天星期几几月几号的题,我就死不会。由于光荣的继承了这种传统,我的数学直到高考也才勉强及格。小时候我的作文写的还算好,曾经拿过奖。直至初中作文一直是我的骄傲。正如高中上历史课老师让回答问题,叫完了我周边所有的同学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才会让我来回答,骄傲的站起来骄傲的回答完骄傲的坐下,我的历史老师给了我年轻时候最宝贵最需要的自信。    过了秦岭是不是就该称南方呢,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温暖,寒冷还是会森森细细,入骨入髓。每一次旅行都会让我又爱又恨。走之前的晚上,老大请我吃的饭,我喜欢的,暖烘烘氤氲的小火锅。他说不好吃,我还是吃的神采飞扬,不亦乐乎。我太喜欢火锅一类的东西,有让我着迷和崇拜的温度。火车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每每听它的声音,我都会尤为兴奋,还有我喜欢听民国剧里柯啉柯籁的电车声。旅行我最恨不过的是坐大巴公交出租车之类的工具,我太能晕车,可是我又太能折腾,每次都吐到虚脱,才会恨恨的跟自己下决心以后哪也不去。过了之后又开始折腾,这算是一种自虐么?是深夜,外面起了风,是冬天的声音。这一次的乱说,还是关于那些逃不脱的人和事,我说逃不脱,完完全全没有什么杂念什么厌恶什么可恨,只是因为心念于此,该懂的人总会懂,何需我再说半个多余的字。我想说的事,是跟一个叫八股的男生有关。说不出为什么,这个男生从没有做过一件让我刻骨铭心的事,却依旧能在我浩渺的记忆里安安稳稳的占据一方尘埃。他是我高四的同桌,算不上阳光帅气,最初的印象当他是老实刻板这些词的代言体,因此我才叫他八股。他太忠信,所以每次都会被我耍小性欺负,从来都不计较。我有一次因为受了委屈,上晚自习什么都看不进去,只是眼泪哗哗的流,他在抽屉里备了超多的纸,一次次给我拿,也不问我怎么回事。他的抽屉里还有很多的糖,有些是他自己买的也有是我买了糖分给他的。我特喜欢吃糖,所以总是会买回来,分给他的糖他很少立马吃掉,总是会攒起来,以至于我问他同桌有没有糖,他会掏出一大把来给我吃。我太过于骄纵,吃起他的糖来向来是理所当然,其实我心里是感激的,只是放不低自己跟他说声谢谢。还有一次是早读,我站着读书因为低血压和低血糖一头栽在前面的书堆上,他不晓的,喊我没反应就伸手拉我,不想我晕倒在了地上。后来听他说当时把他吓惨了以为我怎么了。其实我知道他喊我,只是我没有力气应声而已。八股同学的成绩还算不错,比我好很多,后来他走的那个学校还好。再后来上了大学,我没有他的QQ,也不怎么联系,只是偶尔发个短信互相问候。在大学里每次听到老狼《同桌的你》,我都格外怀念跟八股同桌的日子,总是能想起他憨憨弱弱说话的样子。偶然一次阳光明朗的中午吃过饭,坐在接近阳台的地方晒太阳,突然来了他的短信,他说他去上自习,看见走在他前面的女生穿件米黄色的外套大衣,想起我以前也有一件米黄色的大衣,穿起来很好看。我回他说呵呵,我前不久又去买了一件土豆色的大衣服,告诉他说土豆是最温暖的颜色。说起那件米黄色衣服我不想着刻太多的字,因为那里攥刻的时光握有我太多皱巴巴的自尊和少的可怜的骄傲,我还没想好。说说那件土豆色的衣服吧,我跟郭同学也说过同样的话:土豆是最温暖的颜色。郭同学说红色才是最温暖的颜色,我说那你穿红色的吧,我才不会穿。他就笑,我读不懂他笑声里的含义。我那天因为心情不好贼郁闷,刚洗的头发,上午飘零星的小雪花,我穿了太单薄的衣服一个人去逛街散心。在街上看见那件土豆色的衣服,好贵。我攥攥兜里的那张红色毛爷爷,纠结了又纠结。下定决心要买了,只是MONEY不够,太迥了。我在必胜客的门口徘徊,想着要不要买,有人喊我,是郭同学。他问我在干吗,我说我看了件衣服,钱不够~他拿给我一百,说走吧。过马路的时候我的眼睛里有水在打转,他不知道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说不出。再有一件事,是我和科科去挣小费。平安夜的前两天,我和科科谋划了一个“小阴谋”:去批发点苹果盒子和包装纸。我们本来是打算卖苹果的,后来觉得投入太多,怕赔了本,就决定了卖包装纸和盒子。我们牺牲掉了午休的时间去批发,每个人投入了三十整块钱。下午我们搬了桌子去省机电卖。算起来这是我们决策的失误,只考虑到了那里的男生多却没想到光棍也多。太冷的天,我们哆哆唆唆,冻到手脚冰凉一下午就卖出两块五。其间还要忍受那些诧异惊奇里乱七八糟的目光,更为搞笑的是有个男生蹬蹬蹬从宿舍楼里直奔我们,很怪异的问:这个多少钱?蹬蹬蹬又跑开说我先去吃饭,过了一会又蹬蹬蹬跑过来拿起来一个盒子问这个一块卖不卖?我们说不卖他又蹬蹬蹬跑开。我和科科一交流,这纯粹属于搭讪型,以后再遇见就干脆不理。还有更搞笑的男生跟我们搭讪,很愣愣的问我们哪个学校的,我信口诌长医的,他又问我们哪个系的,也诌临床的,科科一直乐。看那个男生还有想问我们的趋势,就直截了当打断说:不要管我们问名字和电话。那个男生说好吧,那告诉我你们的学号。我说凭什么,那个男生被我呛的说不出话来,词不达意言不成句。只好讪讪的走掉了,科科都要乐抽过去了。我噻了,这男生搭讪都不会动点脑子,怎么追女孩呢。后来回到学校我们跑了两天晚上,把一栋楼从一楼问到七楼,也吃过太多闭门羹,遇到不少热情的小学妹,两天下来,我可怜的小嗓子给哑了,可还是很高兴,我和科科终于赚到了钱,虽然不太多,毕竟是我们通过自己努力赚来的嘿嘿。收工的那天晚上我们带上厚厚一沓零钱去小超市换成崭新的一张红色毛爷爷。拿到毛爷爷,我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啵一下亲爱的红色毛爷爷,我们太兴奋了,我喊超大声我爱死这张毛爷爷了,地超里所有的人都瞅着我和科科。我跟科科说我好想去操场上喊,科科嫌我太丢人,拉着我就往宿舍跑。这件事是我答应科科会提到的,不知道她有没有回家。科科,新年快乐~我好向往一种生活,在一所足够足够大的房子里,有很大很大向阳的阳台,屋子里要洒满阳光,有温情脉脉的景致和情趣,然后有一只叫八宝或者冬菇的慵懒散漫的猫,每天蹭着我的脚腕跟我撒娇耍赖受我万般宠溺。《侬本痴情》里的顾兰君,她用丝袜结了绳子,缚住了纸盒,吊下窗去买汤面。 袜子如果不破,也不是丝袜了!在节省物资的现代,这是使人心惊肉跳的奢侈,可是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的情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