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ktv团购:李宁:重庆应积极适应纳税人的“税感”反应·重庆晚报第一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58:08
所谓“税感”,确切的说就是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具体表现就是纳税人对于征收的每一种税收都要问个明白,探究清楚征收的税究竟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就是中国俗话说的“打破沙锅问到底”。“税感”的具体表现特征:
一是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即“无义务就无权利”;二是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理应得到相应权利;三是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给纳税人,作为纳税人履行义务的等价补偿,也就是纳税契约关系;四是纳税人和政府的权利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中国已经进入“税感”时代,是中国社会发展之幸事,是国家民主进步之幸事。正如《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所写:“曾经的中国人对税收无知无觉,亦不知自己作为纳税人的权利。而现在,税收越来越真实地被人们触摸,同时敏感起来的,还有作为纳税人的意识。中国,进入了一个‘税感’时代。一个个具体的纳税人,在工资单上、加油卡上、每一次拉动内需的消费行为中,都为政府提供了税款,尽到了一个公民的义务。但相应的,征税者,也即政府工作人员,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来让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觉得物有所值。……每个人皆有自己的合法诉求,每个公民合法的博弈也厘清着税的要义,彰显着这个国度税之为税的尊严。”
但是,当整个纳税人都进入“税感”时代,我们的政府和相关机构是否也进入“税感”时代?我们不得而知。从目前重庆两会透露征收房产税之后重庆的“沉默是金”说明,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真正适应这种“税感”时代。虽然在2009年末,国家税务总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明确了中国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明确了纳税人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14项权利,规定了税务登记和按时缴纳税款等10项义务。但是,作为一个权利意识的觉醒大潮流大趋势,仅凭一个一个部门的一个规章远远不够。更何况,对于这一纸公文是否落到实处?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大家曾记得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因刘翔有伤退赛之后,北京奥委会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刘翔的伤势、退赛的具体细枝末节等的事件。刘翔退赛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因为刘翔退赛的影响太大,需要给国人一个交代。这说明当时的北京奥委会在满足公众知情权方面做出了榜样。
现在重庆要率先试点开征房产税,其事件本身比刘翔退赛的影响力更大更广更深远,因为开征房产税事关从纳税人口袋中掏钱,是对纳税人私权的一种无偿侵犯。因此重庆方面理应效仿北京奥组委,专门组织新闻发布会,将重庆开征房产税的相关情况公之于众,特别是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征管方式、开征时间等具体细节公之于众,至少让重庆市民知道将来无偿剥夺自己财产权益的房产税是一种什么样的税。何况这一举措可以得到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政治效应。可是重庆方面在目前没有像北京奥委会那样及时回应纳税人的知情权。
从重庆对房产税的“沉默是金”,更加说明纳税人在权利意识觉醒、进入“税感”时代之时,政府对于这种“税感”的呵护和扶持是多么的重要。作为第一个吃房产税螃蟹的重庆,更加知道自己不仅是开征房产税的先行城市,而且是尊重和满足纳税人知情权榜样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