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迷宫国语 迅雷下载:教师体罚伤害学生事件何时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1:58:58
江苏兴化板桥幼儿园一名幼儿老师,用电熨斗惩罚上课讲话的学生,先后有7名幼儿脸部被熨斗烫伤,12月18日,兴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对肇事的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两名伤势相对较重的幼儿已被送往上海治疗。(扬子晚报12月19日)
这是一个令人不解的处罚决定。据报道,在这起事件中,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18日上午在上海瑞金医院经医生仔细诊断后,称这两名孩子需“分期治疗”,一周后复检。至于两人脸上会不会留下疤痕,专家目前还不能确定。很明显,易某对学生的处罚,已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伤人结果,应该对受伤的7名幼儿,进行伤情鉴定,以确定对易某采取相应的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伤害他人,导致轻微伤,则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只有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在这起教师伤害幼儿事件中,造成的伤害结果,是轻微伤,还是轻伤呢?这需要司法机关慎重鉴定,而不能草率行事。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轻微的烧烫伤包括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据此标准,对于7名脸部被烫伤的孩子,当不难进行鉴定。
当地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希望迅速处理此事,以平息舆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一切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负责。据报道,事后兴化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事易老师所用的电熨斗是一只用来熨烫鞋垫的小熨斗,触碰幼儿脸部时该老师误以为熨斗的底板不再发热。这样的解释,居然被有关部门采信,且作为消息发布,很难看到对此事负责的精神。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烫一个孩子,老师误以为熨斗底板不再发热,没想到严重后果,还可理解,而连续烫七人,难道还误以为底板不发热,被烫的孩子难道一点反应也没有?
在我国中小学、幼儿园,接连发生教师体罚学生致伤害学生的事件,不少舆论分析,这是由于少数教师师德低下,但根本原因却在于两方面。其一,由于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导致教师队伍良莠不齐,尤其在学前教育阶段,不少幼儿园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还有相当数量的幼儿园,本身就没有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在这些幼儿园中,幼师比很高,老师的压力十分沉重。据不少幼儿老师介绍,她们早上7点半跨进幼儿园,一天之中,要带30多位幼儿讲故事、做游戏、唱歌跳舞再加上照顾吃饭、睡觉、大小便、孩子安全等问题,累得精疲力竭。一家知名幼儿园的调查结果显示,36%的教师有焦虑症状,24%的教师有“人际关系敏感”倾向,21%的教师有强迫症状,他们常常为不能完整记住一些不重要的事而担忧,常常害怕自己粗心大意或是细小的差错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对于一般幼儿园,情况则更为严重。
其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学校办学对上级负责,因此在日常办学中,并不听教师的意见,也不尊重学生(家长)的权益。在出事故之后,教育部门急于处理,也是出于这种管理模式,因为事故影响到政绩。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避免老师体罚学生,往往依靠行政禁令——发文禁止体罚行为等——或者教育,要求教师自律。但这除了增加教师的焦虑、让老师在“火山口”之外,效果并不好。有效避免教师体罚学生的做法,当是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引入同行评价,以及家长委员会监督、评价。前者让教师安心教学事务,有合理的教育自主权,不被非教育教学事务分散精力;后者则让学校真正重视学生权益,为保障学生权益而完善学校教学设施,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对教育负责,对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负责,这应该是办教育、管教育的基本出发点,接连不断地校园伤害事件,需要教育部门和学校,以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事件,给家长和社会一个交代,同时,应反思是否真正对教育负责,进而从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评价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建立真正能负责的体制,不让悲剧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