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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4:38:25

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促进各地、各普通高中有效开展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档案有关数据报送、对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全省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2011年毕业且参加了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普通高中学生。

二、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最新版本“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v5.0上机评价(软件可直接在安徽省教科院网站(http://www.ahjky.com.cn教育评价专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机评价前学校要分班级组织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记录展示实证材料,学生上机描述实证材料必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填写的实证材料描述每一基础性发展目标限一条,每条控制在30字以内。实证材料描述必须明确时间、事项等具体内容,凡直接套用评价测评点或出现空泛描述(如团结同学等)、随意性描述一经发现视为评价不合格,教育局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核通过。各市、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标准审核、抽查实证材料,杜绝实证材料弄虚作假现象,凡省级抽查实证材料不合格者,直接视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各市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多元评价,特别是学生互评。学校总体评价上报结束后,补报评价数据其评价结果在C等以上的必须提供班级互评记录和实证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否则所有评价结果一律视为C等。补报材料采取统一格式,届时请登录安徽省教科院网站(同上)下载。

各市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被评为A等(优秀)的学生必须具备相应标准的实证材料。上报数据中当A等(优秀)比例达30%,省版系统提出警示;当A等(优秀)比例达50%时,省版系统会提示要求市县教育局重新核查确认。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抽查审核时随机选取10名被评为A等(优秀)学生,要求学校函报其实证材料复印件。

借读生的评价由借读学校组织开展,评价结果由借读学校通过网络上报,同时交学生学籍主管部门汇总函报至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函报材料包括纸质评价数据表格(借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共同签章)和含有评价数据(EXCEL格式)的光盘。

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且在本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应实证材料,由接受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我省方案予以评定。

三、数据上报

2011320日前,学校务必完成学校评价及上报工作。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学校数据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其数据,逾期不审核默认通过,省级抽查发现问题将通报全省。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审核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身份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与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信息是否一致;二是A或优秀等级的比例是否异常;三是实证材料的填写和运用是否规范。

2011325日前,各市、县(区)教育局完成数据审核和复查工作并上报《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

学校通过登录安徽省教科院网站“教育评价”专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导入本校评价数据,进行网络上报。登录用户名为学校8位数字学校代码,初始密码1234,密码可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

市、县(区)教育局用户登录安徽省教科院网站“教育评价”专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进行辖区学校的数据审核。登录沿用2010年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密码可自行修改。

学校通过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校版)导出《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确认数据无误后盖章,上报市、县(区)教育局。

市、县(区)教育局通过登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省版)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导出《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并打印盖章,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各市教育局确认的《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请于331前函报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校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确保评价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并于201131日前报送《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一)至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电子邮箱(pj@ahjky.com.cn),同时安排其中1-2名主要工作人员加入“安徽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QQ群,群号139218187

各学校可于201131日后尽快登录安徽省教科院网站教育评价专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名为学校8位数字学校代码,初始密码1234)下载最新评价软件、学生基础信息参考数据、评价授权文件(.lic)、评价方案(.ogz)及评价相关说明等文件,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此次下发的学生基础信息参考数据为教育厅信息中心最新学业水平测试数据库数据,学校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核对,若有错误请更正后使用,并于315日前报《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信息数据更正申请表》(附件二)至安徽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各学校需真实记录评价过程,认真填写《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记录表》(附件三)。评价工作结束后将记录表上传至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信息管理平台。

各市要高度重视评价信息填报的准确性问题,特别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要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考生高考档案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学生高考录取。

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吴儒敏  韩伟光  胡敏,电话:0551-26142402614230(传真)

评价软件技术支持:魏引娣 缪蕾 周雷,电话:0551-535880553588075358812

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陈晓利,电话:0551-287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