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升迁记刘伟名:银监会研究银行自救安排机制 次级债或强制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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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研究银行自救安排机制 次级债或强制转股

www.eastmoney.com2011年02月23日 17:55《新世纪》-财新网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查看评论(0)

  最有可能在次级债上实施强制转股的条件,最后的决定权在监管者,短期无可能

  银行自救安排机制(Bail-in)尚在中国银监会研究之中,如果成行,最有可能在次级债上实施强制转股的条件,短期还没有可能。这是接近中国银监会的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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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投资者表示他们可能不愿买入此类证券,因为潜在风险提高。显然,这样的安排势必推高银行发行发债成本。“银行当然不愿意加这个条款,但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监管者。”有关知情人士表示。

  金融危机以后,国际银行业监管体系正在做一系列新反思和改革。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月13日公布的新规,混合债务证券需要包括启动机制,可以强制银行将债务转换成普通股或是注销,以规避风险。当银行陷入危机时,由股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本留存缓冲,将帮助转移政府提供的紧急援助资金。

  此前《新世纪》周刊12月20日专访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报道中,刘明康首次披露,“银监会希望有所动作,以跟国际上的监管改革保持同步,其中之一即是债务工具要有强制性的属性。”

  刘明康当时提到:这次国际新的监管框架提出,债务工具可以在监管者拉响警报的时候,强制转为普通股,承担损失。不能像这次危机中,美国财政部、美联储动用了大量资金抢救银行,普通股缩水,银行国有化,股东被“剃头”,但债权人照样分红、分利息,安然无恙。

  刘明康也表示,监管者不会轻易动用这种权力。

  据彭博社2月21日报道,中国银监会计划要求各个银行设立危机应对程序和自救机制,以便在危机来袭时,必须将可转换债务转成股权,以确保股权和债券持有人能够承担更大责任。银监会一位官员还透露,政府可能会修改商业银行法,调整这一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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