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app在哪卸载软件:上海卫生局称新华医院从未中断对病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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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生局称新华医院从未中断对病人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10:34  南方周末

  消失的监控录像

  “131事件”究竟是“极为恶劣的严重伤害无辜医务人员的事件”,还是一场因为医疗纠纷引发的 “打群架”行为?通过监控录像不难认定,然而迄今为止新华医院一直未将录像对外公布。

  相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如果患方所说属实,那么“131事件”并非通稿中所描述的“极为恶劣的严重伤害无辜医务人员的事件”,而是一场因为医疗纠纷引发的“打群架”行为。通稿中曾提到,受伤的6名医务人员“都不是该患者的经治医生”,然而患者刘永华的病历显示,受伤最重的医生丁芳宝为刘永华床位医生的上级医生,在刘的病历上有多处签名。

  在“131事件”中,有几个细节至关重要。比如,丁芳宝究竟喊没喊“给我打”?刘鹏动刀是主动行凶还是被打后的自卫?

  刘魁称,要弄清真相并不困难,新华医院的监控录像可以说明一切。然而,迄今为止,院方一直未对外提供监控录像。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警方曾要求院方提供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但是院方却说没有了,“摄像头坏了”,最终没能提供。

  据刘魁介绍,打斗始自8楼心胸外科主任办公室门口,然后打到十米远处的护士台前。南方周末记者现场查看发现,新华医院急诊大楼8层心胸外科病区共有5个半球形摄像头,可全方位拍摄。如果刘魁所说属实,安装在主任办公室走廊顶端左上侧、病区走廊尽头顶部,以及护士台后面的三个摄像头均可记录,电梯间的摄像头也可部分记录。

  对于院方未提供监控录像一事,一位关注此事的上海媒体人士对此深感不解。因为责任如果真的在患方家属,而医院又真想严惩犯罪嫌疑人,本应积极配合警方,主动交出监控录像。

  南方周末记者曾试图采访新华医院部分当事医生,结果被告知需要经医院同意,于是记者联系上新华医院宣传科罗玲,并就监控录像、丁芳宝医生伤情等问题向其询问,对方均未作答,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要求记者去上海市卫生网查询,而本报记者在该网上仅看到上海卫生局的“通稿”。

  由于没有录像资料,当事双方又各执一词,除认定刘鹏因动刀涉嫌故意伤害罪外,警方无法就打架一事对其他人进行处理。不过,由于打完架后又上街堵路喊冤,而该情景又被新华医院门口处监控录像录下,故警方对除刘鹏外的其他5位参与堵路的家属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施罚。

  事件中刘家共有6人受到警方处理,南方周末记者在拘留通知书上发现,刘鹏系被刑事拘留,案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刘魁等3人是被行政拘留,理由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另外两人则是治安警告。

  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派出所采访,该所民警自1月29日起一直在协调刘永华与新华医院的医疗纠纷,并率先在1月31日赶到事发现场。但在按要求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出采访函后,至截稿时仍未收到对方回应。

  尽管事时场景因“摄像头”坏了无法还原,但此事件中的另一重要细节却被录下。据刘魁介绍,1月28日父亲死亡之后,家人无法接受,院方也一直未能做出合理解释。于是家人于次日开始在新华医院急诊大厅摆放花圈抗议。

  然而,事发前一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却将花圈抢走,扔在医院外的马路上,刘家负责看花圈的亲戚也受到袭击。刘魁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对方曾自称是新华医院把他们喊来的。

  据刘魁介绍,警方在调取了监控录像后对此情形予以认定。

  刘魁说,由于父亲的死一连三天没有说法,花圈又被人抢走,最后又目睹弟妹及姑姑被打,刘鹏的情绪才最终失控。

  刘鹏被一位病友认为是个“孝子”。据了解,其在父亲住院两个月期间一直陪伴,在新华医院住院期间,刘鹏和母亲在楼道里住了一个月。

  会诊还是走穴?

  刘魁坚信,如果当初不做那个手术,父亲刘永华现在还是 “好好的”。手术让全家“人财两空”,还把哥哥“搭进去”。

  刘魁是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人,共有姐弟三人,均为农民,姐姐刘红远赴深圳打工,哥哥刘鹏在家卖小吃为生。弟弟刘魁则开饭馆。据刘魁说,去年12月,身体一向不错的父亲由于咳嗽多日,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被确诊为“主动脉瓣狭窄伴关闭不全”,医生认为刘需要换心脏瓣膜,手术由上海新华医院专家来做。手术之前,刘永华一直帮儿子端菜,能够上下楼。

  12月8日,刘家接到院方电话,让次日去医院,周六做手术。当问及费用时,对方称要“最多六七万”。对此数字刘家人感觉尚可承受。

  12月11日,刘永华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主动脉瓣膜置换术”,手术者为上海新华医院心胸外科主任梅举和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顾江魁。然而,刘家人没有料到,这次手术之后不到两个月,刘永华即告不治。

  据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孟晓林介绍,手术本身是成功的,但术后发生了感染。

  有关专家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心脏瓣膜置换术的感染发生几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就十分凶险。至于感染原因则有多种,其中不排除手术过程中发生污染。

  孟晓林否认执业地点在上海新华医院的梅举到阜阳做手术属于“走穴”,称“都是经过双方医院同意的”。

  据刘永华妻子石秀枝称,上台手术之前,刘永华向她要了6500块钱,说是要给医生。其中5000元是“劳务费”,1500元是“交通费”,但两笔费用均无凭证。

  由于伤口久不愈合,12月26日,刘永华由阜阳第二人民医院转到手术医生梅举所在的上海新华医院心胸外科治疗,并于次日由梅举主刀做了清创手术。病历显示,阜阳第二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顾江魁系此次手术的“助手”之一。

  然而刘永华的病情并未有明显好转。据石秀枝介绍,后来刘永华一直发烧,刘家多次向医生问原因,均未得到答案。其间他们曾复印病历,本来是想让其他医院的专家帮助看一下,结果院方以为他们可能要打官司。石秀枝说,自此之后,她感觉医生的态度明显冷淡。

  1月27日,刘鹏在医院查费用时发现欠费,并认为医院因此给刘永华停药。据石秀枝介绍,刘鹏和她到新华医院投诉此事。石秀枝说,新华医院院领导当时非常重视,马上给心胸外科打电话,晚上又恢复了用药。

  对于有媒体报道的“停药导致死亡”一事,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王彤在电话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新华医院事件)事情很清楚,完全错在家属。欠费停药“从来没有”。但他承认没有就此去新华医院调查,“肯定不需要去”。

  1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刘永华宣告不治。

  据刘魁介绍,父亲在阜阳二院做手术共花费8.7万元,加上从院外买的药,刘永华在阜阳治疗期间的花费为10万余元。在上海新华医院的花费则将近12万元,目前仍然欠费。刘魁说,父亲在上海看病家中已经拿不出钱,只得贱卖了家中的宅基地。

  2月14日,刘永华遗体在上海火化,次日在阜阳老家下葬。据刘永华女婿王相红介绍,由于刘永华死因未明,家人一度想先不火化,通过尸检查明原因。但由于刘鹏尚在关押中,母亲石秀枝怕“再得罪人家”,加上农村死人“入土为安”的风俗,最终决定同意火化。

  刘魁坚信,如果当初不做那个手术,父亲刘永华现在还是“好好的”。手术让全家“人财两空”,还把哥哥“搭进去”。

  刘永华死后,刘家人在第一时间封存、复印了其病历。南方周末记者在刘永华“手术同意书”上看到,刘的心功能为III级,其中的“III”明显由“II”改写而成,而“术前诊断”一栏似乎忘了改写,仍记录为“II”级。作为专业用语,心功能级数代表人的心脏功能,级数越高,功能越差。

  (实习生江雁南对本文有贡献)

  谁是“医闹”

  作者: 柴会群

  “医闹”并非都由患方组织,也完全可以为医院所用。

  在关于新华医院伤人事件的报道中,最抓人眼球的是“医闹”一词。所谓“医闹”,并非指患者家属,而是指那些以“闹”医院为职业、帮着患方跟医院讨说法并获取报酬的人。在医疗报道中,“医闹”一词一直高频率地使用,俨然成为破坏医患关系的罪魁祸首。对于“医闹”,卫生部门旗帜鲜明,那就是坚决打击,而且力度越来越大,不仅自己打,还要联合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一起打。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新华医院心胸外科主任梅举在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认为事件中“绝大多数是职业的‘医闹’”。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在慰问受伤医生丁芳宝时也称,对于“医闹”要高度警惕,防止类似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然而,警方的调查却让医方面临尴尬:在新华医院事件中并无“医闹”参与。此外,该事件中的一位办案警察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医患纠纷,患者家属到新华医院“闹”是很常见的。但是,职业医闹他从来没有碰到过。

  梅举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称,医院周围总有“医闹”,他们可以在太平间门口等着,一旦有死人,他们就会找上家属,说“这个事情我们帮你去搞”,搞到钱之后可以分。而这个行当都有花圈、挽联“一条龙”式的服务。

  对此也另有一种说法,医院内确实有类似的“一条龙”服务,但却与医院有着种种关系。比如,曾有某医院死了人,家人亲戚觉得冤,把尸体停放在门诊大厅,搭起了灵堂。然而院方自有对策,找来五六十个摩的司机,此外还有五六个搞“丧事一条龙”服务的人,以三比一的优势,将“闹事”者一一驱逐,尸体则直接送到了火葬厂火化。这些人给医院帮忙的报酬是每人一百元现金,外加一顿饭。

  著名作家六六在其出的纪实小说《心术》中,曾提及这样一个细节:医院科主任老陈被“医闹”围攻,一个人被堵在办公室,同事们正着急,结果老陈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黑道”上来了三五十人,“医闹”乖乖走人。

  由此观之,“医闹”的概念可以大大拓宽。以前人们以为“医闹”都是在帮患方,现在看来并不全面,“医闹”也完全可以为医院所用。而且,由于医院财力更强,出手更大方,或许更愿为其服务。

  按患方说法,在新华医院事件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有多名不明身份的人曾与家属抢花圈,并将矛盾激化。如果此说属实,那么警方当严查此事,因为花圈本身没有价值,没有人会去无缘无故地抢。如果有人指使,那就说明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闹”。

  “新华医院从未中断对病人的治疗”——上海市卫生局官方回应

  作者: 上海市卫生局新闻宣传处

  经调查核实,入住新华医院的患者刘某虽欠费2.6万余元,但新华医院从未停药,仍然予以积极救治。

  1月31日新华医院发生了一起病人家属刺伤、打伤医务人员的严重事件,有个别媒体反映是因病人家属欠费被医院停药,而造成家属伤人。此事引起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患者在新华医院产生医疗费用12.1万余元,患者家属陆续缴费9.5万元,欠费为2.6万余元,并从1月21日起始终处于欠费状态,新华医院仍然根据病情予以积极治疗,包括用药、检查和抢救措施。

  据查医嘱记录证实,患者死亡前三天的治疗情况如下:1月26日,给予患者万古霉素、阿米卡星、舒普深、去甲肾上腺素、本分妥拉明、多巴胺等药物,采取输血、呼吸机辅助通气抢救、伤口换药、雾化吸入等措施,给予血气分析,血常规、血钠、钾、钙等检查。1月27日,继续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抢救,进行血气分析、血钠、钾、钙等检查。1月28日,给予患者使用万古霉素、阿米卡星、舒普深及其他抗感染和抢救药物,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抢救、给予血气分析、血常规,血钠、钾、钙等检查。直至1月28日晚上23点10分死亡,患者住院33天里,医院一直进行积极治疗与抢救,从未中断过治疗。以上事实清楚显示医院在对刘某的整个救治过程中是积极、规范的。

  据了解,患者刘某,男,60岁。因“主动脉瓣置换术后,手术切口愈合不良,纵膈感染,心功能Ⅲ级”,于2010年12月26日从安徽阜阳转送,经急诊收治于新华医院,医院进行积极治疗。2011年1月20日下午,患者突然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医务人员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并于当于下午发出病危通知。1月20日至21日,患者曾出现3次室颤,均及时予以电除颤、胸外心脏按压等治疗后好转,但终因病情反复发作,经积极挽救无效死亡。

  据悉,新华医院与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没有合作关系。12月7日上午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会诊单传真至新华医院医务部,请求派遣新华医院心胸外科专家梅举教授会诊。之后,新华医院梅举教授赴阜阳会诊,属合法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走穴”等问题。

  上海市卫生局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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