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提莫日语配音: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度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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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和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各群团:
全市《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的通知》(彭目督〔2010〕28号)于2010年4月23日印发执行。为了切实做好全局2010年度目标及其考评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涉及我局目标的分解方案和其他有关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及全局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请有环境保护专项目标任务的相关科(办)(办指水气、减排、生态、创模、污普等办公室),联合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及时分解下达2010年度目标任务,并制定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管理与考评,确保任务完成。
二、请有其他专项目标任务的相关科、室、站、队、办与群团,及时与局办公室衔接所涉及其他专项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考核办法,以确定各专项目标的组织实施与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分解方案及分值设置
2、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目标考评办法
3、关于彭州市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设置的说明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分解方案及分值设置
目标内容
牵头或责任部门
分值
一、业务工作目标:市上考核分值60分
60.0
(一)“三定”方案中的职能职责+统筹城乡综合示范片工作(涉及部门)+“四大基础工程”工作(涉及部门)。
54.0
1、按照各科、室、站、队和市水气(减排、生态、创模、污普)办以及群团职能划定,做好三定”方案中的职能职责工作(含彭州市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各科、室、站、队、办,各群团
52.0
(1)各科、室、站、队和市水气(减排、生态、创模、污普)办以及群团“三定”基本职能
各科、室、站、队、办,各群团
20.0
(2)彭州市下达的本部门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6.0
①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年内实现90%以上镇的优美镇规划通过审批,2至3个镇通过省级验收,建成15个生态村、2个生态小区、30个生态家园。
城乡污染管理科
2.0
②启动并牵头组织实施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市创模办
2.0
③围绕“五大示范工程”、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两河”流域打造和招商引资等全市重点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
综合办证科
2.0
④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2.0
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工业污染管理科
1.0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城乡污染管理科
1.0
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以上。
规划财务科
工业污染管理科
0.6
0.7
⑦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
牵头工作
城乡污染管理科
0.7
现场执法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0.7
监   测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0.6
⑧认真组织实施灾后重建项目。
规划财务科
2.0
(3)环境保护专项目标任务
8.0
①全市水气整治目标分解及其组织实施
市水气办
2.0
②全市减排目标分解及其组织实施
市减排办(工业科)
2.0
③全市生态市创建目标分解及其组织实施
市生态办(城乡科)
2.0
④全市创省模目标分解及其组织实施
市创模办
2.0
⑤全市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
市污普办(规财科)
2.0
(4)本科、室、站、队和市水气(减排、生态、创模、污普)办以及群团所有工作政务信息
各科、室、站、队、办,各群团
8.0
2、统筹城乡综合示范片工作
城乡污染管理科
1.0
3、参与指导“四大基础工程”工作
相关科室
1.0
(二)经济工作
6.0
1、牵头工作、招商引资、全市灾后重建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
综合办证科
3.0
2、本局灾后重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2010年灾后重建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彭府发〔2010〕17号):彭州市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彭州市冰川漂砾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彭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原彭县铜矿尾矿库加固与覆盖项目;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彭目督〔2010〕30号):环保局600万元。
规划财务科
3.0
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市上考核分值8分
8.0
(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市政府办转发成都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府办发〔2010〕50号、成办发〔2010〕26号、成环办〔2010〕193号)
3.0
1、牵头工作、政府信息收集登记通报和对外公开
办公室
0.6
2、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
0.6
3、清理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牵头完成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由市法制办安排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综合办证科
0.6
4、项目环保审批、许可项目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及其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由市政务中心安排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综合办证科
0.6
5、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0.3
0.3
(二)新市民建设工程(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新市民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彭委发〔2010〕10号)
1.2
1、牵头工作、新市民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活动、新市民文化建设主题活动、新市民文明生活建设主题活动
妇委会
0.4
2、新市民法制建设主题活动
政策法规科
0.2
3、新市民城乡环境建设主题活动:成都市2010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彭城综办〔2010〕19号)
市水气办
0.4
(1)全市业务工作
市水气办
0.2
(2)进机关活动
办公室
0.2
4、新市民自治建设主题活动:提升生态生活品质业务指导
城乡污染管理科
0.2
(三)信访、维稳工作
3.8
1、牵头工作、转办、督查等和全局内部维稳工作
办公室
1.8
2、全市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2.0
三、党建工作:市上考核分值8分
8.0
(一)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室
4.0
(二)党的建设
纪检监察室
4.0
四、领导评估:市上考核分值10分
10.0
积极做好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环保业务
全局
10.0
五、社会评议:市上考核分值8分
8.0
(一)市委、市政府对本部门进行的季度评价
3.0
1、积极做好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环保业务
全局
2.5
2、季评组织工作
办公室
0.5
(二)软环境测评
全局
5.0
1、全面完成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室
1.0
2、综合办证科和大队完成软环境细胞工程建设任务。
综合办证科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1.0
3、职责范围内的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
各科、室、站、队
1.0
六、日常考核:市上考核分值6分
全局
6.0
(一)表彰奖励。
全局
1.5
(二)目标管理
办公室
1.0
(三)督办件及提案议案办理
1.0
1、牵头、转办、督办等工作
办公室
0.2
2、具体办理工作
相关科、室、站、队
≤0.8(0.2/个)
(四)专项目标
1.5
1、牵头、转办、督办等工作
办公室
按项平均分配分1.5分
2、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开发区项目下地服务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彭工管委发〔2010〕16号):环保预审、环保审批与验收,其考核目标为:做好园区内上级环保部门审批和项目验收的协调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彭州市环保局审批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工作;项目竣工后及时做好环保审查、验收工作。
综合办证科
3、彭州市2010年重大城建项目环评审批(项目详见彭州市城市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彭州市2010年重大城建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综合办证科
4、迎接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测评目标(彭文明办〔2010〕10号)
(1)临街店铺排油烟口、排污水口、炉口不面向道路。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市水气办
5、环境安全目标(彭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6、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目标(彭州市2010年度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
政策法规科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责任书)
办公室
8、人口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目标(彭州市二0一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妇委会
9、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天彭街道办事处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办公室
10、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彭宣发〔2010〕01号)
局办公室
11、2010年彭州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协助市发改局规定彭州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彭发改发〔2010〕48号)
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要求
综合办证科
现场严格执法
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五)会风会纪通报准时参加全市各种会议
全局参会人员
1.0
以上一至六项基本目标考核分值总计
100.0
七、加分项目(不超过50分)
(一)超额完成“扩大开放年”目标任务。(彭委发〔201016〕号、彭委办〔2010〕18号)
综合办证科
≤10.0
(二)考核得分在成都市三圈层排位居前四位的,承担该项目标的牵头单位分别加8、6、4、2分;承担该项目标的协办单位分别加4、3、2、1分。
各专项目标牵头或协办科、室、站、队
按市上标准加
(三)征地拆迁工作目标。
不涉及环保局
/
(四)城乡重大项目的工作目标(中心城区建设、“两河”流域建设)。
综合办证科
10.0
(五)“功能区”建设目标。
市上确定后再落实
5.0
(六)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加分等。
待市委市政府确定后落实
3.0/项
(七)本局确定加分项目
新增工作责任科、室、站、队
见附件2
八、减分项目(不超过50分)
(一)未完成任务的基本目标和其他彭州市级工作目标。
责任科、室、站、队和群团
1.5倍扣
(二)未全面完成省、成都市下达的工作目标,按成都市扣减分值给予牵头单位。
责任科、室、站、队和群团
双倍扣
(三)考核得分在成都市三圈层排位居后四位的,承担该项目标的牵头单位分别扣8、6、4、2分;承担该项目标的协办单位分别扣4、3、2、1分。
责任科、室、站、队和群团
按市上标准减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扣分等。
责任科、室、站、队和群团
1.2倍扣
(五)本局确定减分项目
责任科、室、站、队和群团
见附件2
附件2:
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目标考评办法
一、考核实行累计计分制,考核总得分=基本目标得分+加(减)分。
二、基本目标分和考核加分与减分,全部保持彭州市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不变。
三、基本目标中,把我局“三定”职能内的工作列入基本目标,包含彭州市下达给我局的2010年主要工作目标、全市性环境保护专项目标和政务信息工作目标。
四、基本目标分为100分,即将每个科、室、站、队和市水气(减排、生态、创模、污普)办以及群团的基本目标实际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加减分按实计,均最高不超过50分。
彭州市下达的除环保专项目标以外的其他专项工作目标,总共1.5分,按全年专项目标数量进行加权平均计分。
信息目标先按信息计分办法计分,结合目标分再按换算成信息得分。
五、我局确定的加分项目,为“三定”职能职责中没有而新增的已经完成的年度工作,在年终考评中可以申请加分。其加分办法为:
(一)每增加一项新工作,加1.0分。
(二)对每一项新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再最高加1.0分。基本完成的加0.6分,完成较好的加0.8分,完成为优秀优良的加1.0分。
(三)考评工作,由局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由局目标领导小组严格界定是否属“三定”职能职责。
六、对于表彰奖励加分,按项和级别分别加分。
(一)凡获得彭州市级部门或各镇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对涉及工作的部门或单位,按项各加1分。
(二)所获表彰奖励,按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省级部门或成都市委市政府、成都市级部门或彭州市委市政府、彭州市级部门或镇分别加2、1、0.5、0.2分。
七、我局确定的减分项目,为新增工作扣分。
(一)对未完成的新增加工作,每一项新增工作加分扣0.5分。
(二)对未完成任务的每一项新增工作,按完成比例双倍扣分,最高扣2.0分。
八、对于每一项工作的协办部门或单位的考核计分、加分或减分,均按牵头部门分值的50%计算。每一项工作的协办部门或单位,在本目标体系中已经明确的,按照明确的执行;本目标体系中未明确的,由牵头科室商协办部门或单位确定后,报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里审定后印发执行。
附件3:
关于彭州市2010年目标考评体系设置的说明
2010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在设置目标考评体系时,本着目标设置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合拍,与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同步的原则,坚决杜绝“目标是个框,什么都往里装”的现象,为提升目标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合理性,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目标绩效考评体系的改革创新。在考评内容上,凡是省、成都市要求纳入目标考核的工作,凡是“两会”提出的重点工作,凡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均纳入目标体系。在体系设置上,将统筹城乡综合示范片工作及“四大基础工程”工作纳入涉及部门和镇的基本目标;明确了经济部门、建设部门的经济、建设工作在基本目标分值中占40分的权重;经济部门的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目标任务在经济工作中体现出来;建设部门的灾后重建任务在建设工作中体现出来;承担中心城区建设任务的部门,其加分在城乡重大项目加分中体现出来;工业开发区单设目标体系及分值。在体系架构上,将工作绩效评估作为考评体系重要内容之一,积极采取措施完善评估方式,进一步加大领导评估分值权重,推进目标管理向工作绩效考评转变。二是大力推进目标下达方式的改革创新。改变多年以来沿袭的目标下达方式,对经济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基本目标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下达。凡需新增的目标项目,须经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后方可下达,新增的目标实行倒扣分制。通过下达目标绩效考评体系的方式体现工作导向。三是大力推进目标绩效考评办法、考评方式的改革创新。制定鼓励创新、鼓励争优的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对承担成都市下达目标采取排位计分办法进行考评;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主要采取过程督查的方式进行考评计分,同时对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给予专门分值予以奖励加分。四是建立对承担省、成都市目标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奖惩机制。对承担省、成都市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部门实行加分,对在成都市考核中未完成任务被扣分的部门实行“双倍”扣分,鼓励承担省、成都市主要经济指标的部门创优争先,对得分排位在前四位的单位进行奖励加分,对得分排位在后四位的单位进行扣分。五是改进考核方式。纳入考核体系中的各项工作,年终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会同相关目标牵头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分别对部门和乡镇进行考核。
主题词:环保  目标  考评  体系  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目督办。
彭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