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护甲穿透上限:中国政坛“旋转门”:官员学者“身份转换”渐成趋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14:17
中国政坛“旋转门”:官员学者“身份转换”渐成趋势

  从“政府”到“民间”,从管理者转变为真正的参与者;王振耀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但公益事业仍是他不变的追求。近年来不断有官员进行华丽转身,可以说,当前,官、产、学三者的流动机制正在形成,并将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王振耀。2010年,曾三任民政部慈善司司长,在民政部有20年工作经验的王振耀宣布辞职,出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从“政府”到“民间”,从管理者转变为真正的参与者;王振耀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但公益事业仍是他不变的追求。

  蔡定剑。被誉为中国人大制度研究第一人的蔡定剑教授,近日溘然与世长辞,引起了人们的无限哀思。我们熟悉的蔡教授是为中国改革奔走疾呼的宪法学学者,但他也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职长达10多年,最后官至副局长。2004年,蔡教授弃官从学。

  叶澄海。1985年,时任深圳市副市长的叶澄海弃官从商。他先后从事过纺织丝绸业,生产过电子印钞机,最后,选择医药行业为最终发展方向,并创立了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去年,该公司成功上市,上市首日即成“最贵”医药类股票,而叶澄海本人也由此成了亿万富翁。

  陈东升。泰康人寿董事长兼CEO陈东升在1992年下海之前,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做宏观经济研究,同时还担任了一本管理类杂志《管理世界》常务副总编(副局级)。随后他辞职创办了中国嘉德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创办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从学者到商人,从创办嘉德国际拍卖到建立泰康人寿,前后10余载,陈东升完成了多重角色的转换。而今,泰康被评为国内资产质量最好的保险公司之一。

  近年来不断有官员进行华丽转身,可以说,当前,官、产、学三者的流动机制正在形成,并将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官员学者不断地“身份转换”说明了中国政府官员体系也正在逐渐变得开放。在这种趋势下,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官产学流动机制正在形成

  □闫昱

  

  公务员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自然会引起社会的较大反响,这完全是正常现象。在一个市场经济已经比较成型的社会中,人们选择这个职业还是选择那个职业,有着充分的自由,职业不再从一而终,从业后是否再择业,去职还是留任。在美国,政府官员、学者以及商界名流通过一扇看不见的“旋转门”,不断进进出出转换着自己的角色,比如美国前副国务卿佐利克宣布离职后随即加盟华尔街上的高盛公司。实际上佐利克到国务院上任以前,就曾是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学者。

  实际上,“旋转门”现象也正在成为中国政坛的新景象。2010年,民政部原司长王振耀任职北师大引起广泛关注,而两年前,万钢、陈竺以非党人士的身份分别出任了科技部和卫生部部长,正在开启一个学者从政的新时代。

  

  “旋转门现象”已成了一种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

  政府官员退休或离职之后下海进入企业、学校任职的现象,被西方的公共行政伦理专家称为“旋转门现象”。在中国,“旋转门现象”也已成了一种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中国政府的官员以各种形式任职高校,同时,很多高校的教授任职政府官员。

  从宏观层面来说,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行政管理环境变化的结果,具有某种必然性。从制度而言,中国官员到高校任职,表明中国传统、封闭的官僚体制已经被打破,公务员职业的永久性和稳定性传统被打破,官、产、学三者之间的流动机制正在形成。从现实来看,一方面,社会发展与干部制度改革对官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官员承受的工作和心理压力较过去增强;另一方面由于腐败和制度的不完善使从政成为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官员离开官场,进入学界成为一种规避风险的渠道。从文化上说,由于社会提供了发挥个人天赋和成长的各种环境和空间,“官本位”的行政文化正在静悄悄地发生变化。此外,大学也因这些有着管理经验的干部的加入而融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其管理方式、学术环境以及整体氛围也在发生着变化。

  从微观层面而言,官员到大学任职,一方面说明中国政府官员的价值观开始走向多元,更多地从自己的兴趣和个性出发来重新选择和定位自己,同时愿意经历不同的人生历程。当前的中国政府官员大多有比较好的教育和知识背景,很大一部分官员拥有博士学位,具有较深厚的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所以可以直接参与学术界的交流和对话,特别是在一些实践性比较强的领域,具有较强的经验优势。这是中国政府官员的进步,也是官员选择进入高校的基础和资本。另一方面,到学校任职的官员,特别是一些高官,通常都有极高的知名度,而且见多识广,亲历过许多重大事件,具有一般教师所没有的实际经验。他们不但可以激发学生的热情,还可以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来看,官员到高校任职,在学界与政界之间以某种形式形成良性的人才互动机制,既是对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也有利于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一些官员多年的从政经历培养了他们广阔的视野和出色的管理能力,退休或离职后到高校任职,可以使他们的经验和能力继续发挥作用。同时,官员通常有着较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政府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通常他们通过短期的学习、培训和提升,就可以很快适应高校的工作。从这一角度来说,官员高校任职符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精神。

  

  官员与高校之间的“利益交换”不可避免

  当然,官员任职高校并非没有争议,影响也相当复杂。官员到大学任职通常有3种情况:一是官员到高校做兼职教授;二是官员退休或离职后到高校任职;三是政府委派官员到高校任行政领导职务。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首先,官员与高校之间的“利益交换”问题的确不可避免,这一问题通常存在于官员兼职或退休后到高校任职的现象中。通常,高校欢迎在职官员到高校兼职或者退休、离职官员到高校任职,除了看重其社会实践经验之外,还看重他们手中的权力或影响力。在任党政官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他们会运用自己拥有的权力在行政资源分配方面向所兼职的高校倾斜。退休或离职的官员会以其知名度扩大所任职高校的影响力,会利用其在任时积累的人脉资源为所任职高校带来实际的利益。当然,这种利益交互是双向的,在职官员到高校兼职,可以获得学者型官员的美誉,还可以以兼职授课的名义,或搞课题,或担任硕导博导,从而“名正言顺”地获取丰厚报酬;退休或离职到高校任职官员可以延长其职业寿命,既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又以另一种方式实现自我。

  此外,官员到高校兼职和任职,客观上会导致高校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通常到高校兼职、任职的官员手中都掌握一定分配公共资源的权力,或者有着影响公共资源分配的能力。这样就会使高校与高校之间的竞争不是教学和科研实力的竞争,而转化成一种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竞争。显而易见,有着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从高校内部培养起来的具有教学科研能力和经验的高校领导在外部资源竞争方面不可能与兼职、任职的官员相比,从而诱使高校领导不注重内部管理,不注重大学精神的培育,而把精力放在外部关系维系与拓展上。

  最后,政府委派官员到高校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现象更为复杂,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高校行政化的趋势,从而影响大学的独立性。政府部门主要的职能是行政管理,政府官员的首要职责是治国理政;高校的主要职能是教学研究,高校领导的职责是育人创新。尽管高校也有内部的行政管理,但其基本精神有别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治国理政重现实性,育人创新重理想性。高校不仅承担着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科学研究创新的职能,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引导社会朝着理想的目标发展。政府机关的领导首先是管理者,高校行政领导首先应当是教育家,其次才是管理者。由政府部门作为解决官员人事安排、依照官员任职条件选拔出来的学校领导,其首要身份是官员,其次才是教育管理者。一味强调行政级别,以政府官员的标准来选拨高校领导,不注重高校自身发展规律,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学校的行政化色彩,使高校失去独立性,从而影响高校的发展。

  

  官学互通的规范之道

  作为一种人才交流互动现象,官员高校任职如同官员“下海”一样,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关键是我们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建构与创新来完善对其的管理,防范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对官员到高校兼职现象的非议,其实反映的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缺位及监管空白。

  公职人员因握有公共权力,很容易利用公共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影响社会公平竞争。而公职人员到其他机构兼职不仅涉及是否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公务活动上,同时也涉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问题,为此很多国家建立了官员兼职与离职官员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如《联邦德国公务员法》规定,原则上公务员不得兼任社会和私人性职务。再如美国1978年出台的《从政道德法》规定对高级行政官员离职后进行一定时期的冷冻期,禁止他们以公司顾问或职员名义同其服务过的政府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并禁止其在离开政府一定时期内为任何事由游说其前任机构。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但这些制度由于缺乏处罚性的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目前官员在高校兼职、演讲等问题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规范的现象。必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限制官员利用公共权力和影响力为所任职高校谋取利益,同时还应对官员高校任职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官员的任免,国家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经过严格的程序,否则就是违规操作。同样,教授的职称,也有严格的程序和资格任定。官位的高低并不能成为其是否具有到高校任职资格的依据。

  (作者为北京市委党校教授)

  官员“转身”

  会成为潮流吗

  □高小平

  

  公务员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自然会引起社会的较大反响。这完全是正常现象。在一个市场经济已经比较成型的社会中,人们选择这个职业还是选择那个职业,有着充分的自由,职业不再从一而终,从业后是否再择业,去职还是留任,也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人们对官员转身当教员这件事,除了这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之外,还要做深层次的思考这是不是从体制内传导出的某种信息?

  

  弃官从学,究竟是“事业之选”,还是“利益之选”,抑或是“无奈之选”

  根据我的分析和了解,其实很难用一个原因解释所有告别官场去大学从教的人的想法和缘由。大体可从这3个方面的关系来考虑:

  公务员相对狭窄的发展空间与大学较宽阔的事业平台之间的关系。公务员是属于岗位管理范畴的专业性工作,一旦确定了岗位,就需要在一个比较单一的环境中工作相当长时间;大学教师则属于事业管理型的工作,时间上的弹性、工作性质的灵活性和工作内容的自主性都比较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队伍发生了重大变化,一大批公务员拥有了高学历,他们在接受大学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位教育的同时,也悄然在心灵深处营造了一片独立的园地。而这种人生意义理解的丰富性与机关比较枯燥刻板的工作有时会演化成为理性的冲突,经过一番又一番的思索,有些官员就会作出大胆的决定。这可以看作是“事业”之选。

  市场经济对人的观念产生的冲击与泛行政化回潮、“官本位”意识强化之间的关系。市场的本质是一切以经济价值来衡量,社会体制在市场经济面前难以保持其特殊的性质,社会多元的评价机制显得苍白无力,体制内人们原有的价值体系也容易“归零”。即使客观上在一些利益调整方面采取了事实上的强化体制作用,也难以抵抗市场的消解,部分人对泛行政化回潮产生逆反心理,他们试图挣脱体制束缚,展示经济的张力。这可以看作是“利益”之选。

  未来的理想与现实生存状况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士年轻时都充满了对未来、对事业的无限憧憬。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人到中年,理想化的东西开始减少,考虑现实的需要成为主流,改善生存状态的努力往往会成为挥之不去的念头。于是理想开始分化,理性开始回归,自我意识更加清醒。到国有企业去,取得高工资,固然好,但未必能圆此梦,毕竟自己的去向还掌握在领导的手里,不一定想去就能去。那么,就选择自己可以做主的地方吧,大学便成为不错的选项。这可以看作是“无奈”之选。

  

  期待官员转身成为常态

  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标准或一种价值体系来看这件本身就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现象。但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一个对待职业的开放心态和社会包容度的提高。官员,首先是一个谋生的职业,和教员、医护人员、勤杂人员一样,都是社会上五花八门职业中的一种。现代社会的“官”,与封建时代是全然不一样的。古代的官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群体,现代的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因此,把公务员选择的自由交还给他们自己,是历史的必然,而公务员也有了重新选择的勇气,这是时代的进步。就客观现实而言,大学很需要有实践经验的人去从教,特别是中文、文秘、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这就是官员到大学工作的广泛社会基础。只要有社会基础,就会有市场需求;有了需求,就会有供给。这是铁律。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变化,就使官员的转身在一定意义上合乎逻辑不是说一定会演化成为潮流,也不是说一定会有很多人这样做,但出现一些人这样选择绝对是不足为奇的。

  从克服“官本位”和促进人才流动的意义上说,我们宁肯希望官员转换身份这件事情成为常态。那么,如何促进其积极层面作用的发挥,减少其负面影响,则需要从多方面下力气。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官本位”釜底抽薪。政府应把可以取消或减轻的管制尽量取消或减轻管制力度,把可以放给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己管理的权限尽量放出去,使之与逐步实现的管理层级压缩减少和管理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同时推进,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所出现的“寻租”现象。

  严格把好公务员的“入口关”,并开启“出口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这对于拓展不同类别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在公务员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中,还可以引进大学等机构中的专业人才,有的可用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有的具备条件就可以直接转为公务员。由此,逐步形成国家机构中的公务员与其他身份人才的双向互动机制,实现增强专业身份意识与淡化“官职”身份色彩的统一。

  要为官员适度合理转换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具体规则。“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国家机构是一台高度严密组织起来的大型机器,其中每一个螺丝钉都要有其固定的位置,每个齿轮都要按一定之规来运转,才能发挥其整体作用,也才有其个体存在的价值。所以,不是谁想离开谁就可以甩甩胳膊随便离开的,需要对离开国家机关的人实行准许制度、审查制度。比如很多公务员接触国家机密,需要规定一定的解密期限,在此期限内不得调离,以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作者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