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怎么修改皮肤:查稅趨緊 海外地產也要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09:16
聯邦國稅局(IRS)海外追稅日前再頒布自首計畫,雖有稅務專家建議,以不變應萬變,也有有錢人繼續抱著「賭一把」心態,認為大不了不要定居美國,但稅務專家都認為,國稅局對海外逃稅者愈查愈緊,有意遊走法律邊緣者只有自求多福。下一步將要求美國人申報海外擁有的地產,估計年底前國會可望通過相關法案。

稅務專家指出,國稅局2009年祭出大赦計畫,鼓勵未申報海外超過1萬美元帳戶者自首後,引來不少詢問。然而有些有錢人發現單是罰款就要上百萬元後,乾脆來個相應不理。也有人表示,若被發現,就買一張機票遠走高飛。

針對這些情形,稅務專家表示,只負責替客戶做個案分析,至於是否申報須由客戶決定,無從置喙。

會計師暨稅務律師童志敏說,曾有台籍客人以海外銀行帳戶用中文名字及身分證字號開戶,認為美國國稅局查不到,不擔心海外帳戶被查獲。但據他瞭解,拜先進的電腦科技,與九一一事件後美國與其他國家簽署反洗錢協議,目前假設英文是David Chen、中文是陳英俊的人,雖只有姓相同,電腦科技仍可從核對其出生年月日等資訊,馬上確認是同一人。

許多跡象顯示,美政府對美國人藏匿海外資產愈來愈不會坐視,逐步制訂法令讓海外資產曝光,避免逃漏稅。包括國外信託須用3500表申報,國外贈與超過10萬元,須用3520 表申報。

年度總額超過1萬元須申報的海外帳戶雖是舊法,罰金也愈來愈高,從不申報罰金只要數千元,但目前增加至10萬元。去年3月18日歐巴馬總統簽署生效的「外國帳戶稅務遵守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又規定,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5萬美元,須與稅表一起申報。

會計師李新忠指出,首波自首針對自首者的罰金是以2003年至2008年六年間的某年最高額乘以20%計算。新一波自首範圍為2003至2010年,以這八年某年最高額乘以25%計算。唯允許年帳戶金額低於7萬5000元者,乘以12.5%計算。

然而如果被國稅局發現是故意未依法申報海外帳戶,將面臨年罰金10萬元,或帳戶總值50%,端視那個金額較高。最可怕的是將面臨最高五年刑期。由於2013年凡在美做生意或有投資海外金融機構須申報美國人帳戶,建議有海外帳戶者不宜再坐視不理,應諮詢專家做出最好因應。

美國政府規定,海外所有帳戶若某年現金最高總值超過1萬元,須在來年6月30日前填寫TDF90-22.1表,向財政部申報,該法現由國稅局負責監督納稅人遵守

February 15, 2011
 申報海外地產 暫勿輕舉妄動外傳國會年底前可能通過要求納稅人申報海外地產的法案後,引起在美華人廣泛討論。稅務專家指出,該項法案如果通過,執行會有困難,因為當事人若不申報,美國政府不可能查到。

不願透露姓名的稅務專家指出,美國納稅人的海外動產好找,不動產難找。因為動產可透過美國與國外帳戶的往來循線查獲。但要查獲納稅人國外不動產,除非納稅人合作,否則是大海撈針。

會計師暨稅務律師童志敏說,美國政府對納稅人海外資產愈查愈緊、步步為營,部分原因與國稅局反映,針對突然有上百萬元匯進美國的對象查稅時,對方總以這些錢是海外贈與的理由應對。

由於要求海外親友開具證明並不困難,為杜絕類似藉口做為富人逃漏稅的法寶,美國國會近年來陸續通過海外信託、贈與、帳戶等須申報的規定,並由國稅局負責執行。

童志敏說,申報不代表要繳稅,目前醞釀通過要求納稅人申報海外地產的法案,用意在建立納稅人資料庫,避免納稅人收到海外巨款,再以海外贈與名義逃漏稅,也協助國稅局斷定是否應向納稅人課徵售屋利得。

童志敏相信,相關法案若通過,須申報的海外地產將會訂定門檻。如果門檻不高,假設為10萬元以上才須申報。以台灣、香港及中國大陸都會區隨便一棟房子都超過10萬元,受影響的人很多。目前法案只在醞釀中,許多細節都不清楚,很難建議如何未雨綢繆。

倒是海外房子若一直做為出租物業,法案通過後將有租金收入須申報,須繳所得稅。若未申報這項收入,也未申報海外物業,將違反國稅局兩項申報要求,是否面臨嚴厲罰款,目前言之過早。

若海外物業只是空置或由親友暫借,無房租收入,問題將較單純。法案通過只面臨申報海外地產,並無所得稅問題。

會計師黃世仲說,相關法案由於尚未通過,也未知具體內容,擁有海外地產者不宜輕舉妄動,最好先觀望一陣子再說。因為從國稅局追查海外帳戶可看出,國稅局會逐步將最初不合理的規定修正。如前年推出的海外帳戶須申報的自首計畫,一開始雖稱罰金以2003至2008年、每年帳戶最高點乘以20%,並將這六年罰款加起來計算。但最後卻更正為只將這六年最高點的金額乘以20%,不須計算其他五年罰款。

February 17, 2011
华人在中国买卖房屋如何在美交税?
 除了美国人的海外账户外,联邦政府现在又把目光瞄向了海外地产。据称纳税人申报海外地产的相关法律将在年底出台。

  不少在中国买房置地的洛杉矶华人在听说“海外地产也要申报”的消息后,提出了很多的疑问。

  疑问中包括:他们在中国的房子已经根据中国政府相关法律缴纳了房地产税,如果再向美国交税的话,岂不是双重缴税了吗 对此,资深会计师顾衍时的回答是:如果在海外购买的房地产已经向所在国交纳了房地产税,可凭此在申报表上向联邦国税局抵税。

  “如果在中国卖了房子赚了10万元,并且在中国缴纳了增值税,可凭收据在向美国国税局申报海外资产时,抵消所应缴纳的资本利得税。如果租房的收入在中国交了税,在美国也可以用来抵税。”

  但顾衍时指出:中国交的是“毛税”,美国交的是“净税”。所以,在美国扣掉了各项“费用”后所交的税很可能比在中国缴税更便宜。顾衍时说,“不过,海外地产申报的法律尚未出台,美国华人暂可以静制动,观测一下风向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