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千钰打野天赋:媒体“怒骂”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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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怒骂”不可取

网友:赵海峰 2010年11月02日18:4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媒体“怒骂”不可取--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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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电波怒汉之称的著名电台主持人万峰又开骂了。近日,他做客杭州电视台某节目时,针对富阳市停车乱收费问题,炮轰富阳市发改局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袁高亮,“你不知道当什么局长?你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就下去,滚蛋。撤你的职!”袁局长当场挂断电话。(10月29日 《新华网》)

  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事情摆在眼前还说不知道的官员,义愤可以理解,情急之下难以抑制,怒发冲冠也可以理解,但是,在电视媒体上公然“骂人”,怎么都觉得不太应该。作为大众媒体,一句骂人的话不仅仅代表个人及其素质,更关系到舆论监督的实施。电视台的视频一经在网上传播,就引起了网友的热烈争议,在新浪网进行的调查中,有86.1%的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嘉宾如此提问是为广大百姓利益,做法可以理解。”这么多的网友对万峰的“炮轰”表示赞同和支持,反而让人深思。

  社会离不开舆论监督。一方面,媒体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前行的瞭望哨,作为一个公众代言人来代表公民行使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同时,作为国家的主人,每个公民都对公共事务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资格发出自己的声音。但舆论监督并非没有界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其应遵循的原则底线,表达观点时需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而不应是沦为“泼妇骂街”式的口舌之争。

  媒体人代表人民实施监督没有错,敢于和善于直面甚至指斥无为和无良官员更受人尊崇。但主持人毕竟是在做节目,面对的是亿万受众,必须保持理性和克制,不能任由不良情绪发展。试想,如果袁局长不是选择了“挂断”而是选择了对骂,那将成何体统?

  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媒体监督也需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建设性监督,“怒骂”的方式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