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段落摘抄:剖解高盛与深南电合约不是赌博而是送死-读书频道-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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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解高盛与深南电合约不是赌博而是送死

2011年02月15日 01:5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网友评论

  2008年12月,上市公司深南电(000037.SZ)跟高盛的全资子公司“杰润公司”的石油衍生品协议戏剧性地提前终止。虽然可能还会有后续的法律纠纷,但毕竟暂时避免了每月几百万美元的损失,让关心深南电的人松了一口气。

  痛定思痛,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深南电会在五年之后重蹈中航油的覆辙?为什么高盛能在同一个陷阱里两次猎杀我们的国有控股企业呢?下面,我们就通过对深南电同高盛签订的两份协议进行分析来解释我们的企业是如何走入深渊的。

  2008年3月12日,深南电与杰润公司签订了165723967102.11和165723968102.11号合约的确认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份确认书:有效期为2008年3月3日~12月31日,由三个期权合约构成。当浮动价(每个决定期限内纽约商品交易所当月轻质原油期货合约收市结算价的算术平均数)高于63.5美元/桶时,公司每月可获30万美元的收益(20万桶×1.5美元/桶);浮动价低于63.5美元/桶、高于62美元 /桶时,公司每月可得(浮动价-62美元/桶)×20万桶的收益;浮动价低于62美元/桶时,公司每月需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2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

  2.第二份确认书: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也由三个期权合约构成,杰润公司在2008年12月30日18点前,有是否执行的选择权。当浮动价高于66.5美元/桶时,公司每月可获34万美元的收益(20万桶×1.7美元/桶);浮动价高于64.8美元/桶、低于66.5美元/桶时,公司每月可获(浮动价-64.8美元/桶)×20万桶的收益;浮动价低于64.5美元/桶时,公司每月需要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4.5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

  事件曝光后,媒体和一些专家抨击深南电的交易不是套期保值,而是赌博,称这两份协议为对赌协议。虽然对于一个以发电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来说,参与赌博已经是一个巨大的、不容原谅的错误,但仅就这两份协议来说,称为赌博已经是将其美化了,因为更准确地来说,这两份协议是深南电的“死亡协议”。

  换句话说,石油价格上涨,深南电一无所获;而石油价格下跌,深南电将会巨亏。因此,这不是赌博,这是送死!

  下面我们就详细分析这两份协议,说明为什么这不是赌博而是送死。

  深南电与高盛一共签了两份协议。第一份协议很简单,就是如果石油价格高于62美元,深南电获利,反之,高盛获利。对深南电来说,盈利最多不超过300万美元;对高盛来说,盈利最多可达数千万美元。用金融专业语言来说,就是在2008年3 月到2008年10月期间,深南电每月送给高盛一个看跌期权,作为对价,高盛每月送给深南电一个看涨期权。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期权互换协议。通过测算,这两个期权的价值基本相等,因此,这个期权互换的价值为零,双方也没有付给对方任何费用,因此,合约是公平的。

  第二份协议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份协议规定高盛有权在2008年12月30日决定是否激活同第一份协议类似的另外一份期权互换合约。这份期权互换同第一份期权互换表面上看基本类似,但是实际上完全不同,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第一份期权互换协议,深南电是主动参与的;而对第二份协议中的期权互换,深南电是被动的,没有选择余地。高盛则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选择是否激活第二份协议中的期权互换。只有当石油价格在2008年12月30日那天低于64美元的时候,高盛才会激活这份互换协议,而在这时候,市场已经是一边倒的局面,深南电将只有巨亏的噩梦。如果在2008年12月30日那天石油的价格高于66.5美元,高盛不会行权,深南电不可能赚到钱。

  第二,第一份协议中,深南电有可能获得最大300万美元的利润,而在第二份协议中,深南电没有盈利的可能。

  第三,第一份协议中,深南电的最大损失为400万美元;而在第二份协议中,按石油价格在2008年年末33美元来计,深南电一个月的损失就将高达1200万美元,最大损失可以达到2.6亿美元,而深南电的净资产才不过2.5亿美元。即使石油价格超过66美元,深南电每个月的最大盈利仅有34万美元,18个月的最大可能盈利仅600多万美元,还不及一个月亏损的一半。

  我们归纳一下:对高盛来说,这两笔合约交易最多亏300万美元,最多可以赚几亿美元,对风险有完全的控制;对深南电来说,最多盈利300万美元,最大亏损几亿美元,对风险没有任何的控制。因此,深南电与高盛的协议不是一个对赌协议。如果非要说成赌博,也是一个深南电失败的概率是100%的赌博协议。

  这样的一笔交易如果不是去送死,那又是什么呢?虽然2008年3月的时候,石油的价格在100美元之上,市场也在忽悠看高200美元,但是第二份协议还是非常危险的。高盛通过第一份合约的300万美元的诱饵,将深南电骗进了一个大的陷阱里。就好比一只乌龟看见一块肉后伸出了脖子,被拿肉的人(高盛)将绞索套在了脖子上,10个月之后高盛看自己的“心情”决定是否收紧绞索,勒死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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