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亦桐三级:交通厅专用天桥,权力自肥的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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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专用天桥,权力自肥的标志性建筑

来源:红网 作者:季建民 2011年06月13日07:32  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记者调查了解,网帖所描述的立交桥的确是一座百姓难以使用的人行天桥,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专用""有历史原因"。(见6月11日《新京报》)
  
  这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的专用天桥,连接点只有两个,一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的办公大楼,另一头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的家属楼。这座天桥在被横跨的道路两端未设台阶,而是一直延伸到道路两边的楼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是主管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部门,管着当地交通建设的所有的人、财、物,修建一座专用于自己部门的天桥当然不在话下。于是一座专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的天桥,在上世纪80年代就耸立在那里。专用天桥当然只能专用于交通厅的内部人员使用,普通老百姓要想和交通厅的官员平起平坐,简直就是臭不要脸。
  
  为了维护这座天桥的专用特权,桥两端的连结处均是交通厅的大院,两个大院均有门卫和岗亭,并且天桥的一端还设置有一个铁栅栏门,在靠近交通厅的那一端还有个穿制服的在站岗。可以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把自己对于天桥的专用特权,维护到了极致的水平了。
  
  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的专用天桥,当地的普通百姓当然没有使用的权利。普通的市民要从马路一面走到另一面,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一年前,一位老人(体育教练)就在那附近被小车撞死了。当天桥沦为交通厅官员安全过马路的"天堂",过马路成为许多普通人的"地狱",这是这座天桥在设计之初,就提前预制好了的宿命。
  
  普通人没有特权,就只能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穿梭。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有特权,就可以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为自己修建一座自己专用的天桥,来避免马路上的机动车辆的侵袭。
  
  一座过街天桥,几多纳税人的血汗钱。对于交通厅的官员来说,建设属于自己专用的天桥,属于"专款专用",我们只有旁观的份。而对于许多普通的百姓来说,交通厅用纳税人的血汗钱为交通厅修建专用天桥,是权力自肥的标志性建筑,许多普通人渴望而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