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对话句型:从“增值税”到“房产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16:13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的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上述说法算是理论,现在请看看本人缴纳增值税的经历,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17%——

 

 一、我买了一台照相机,总价9800元,发票上这样写着:

  1、照相机本身售价8134元;

  2、购买时,我缴纳增值税1666元。

  

 二、我买了一辆国产小汽车,总价54800元,发票上这样写着:

  1、汽车本身售价45484元;

  2、购买时,我缴纳增值税9316元。

 三、随后,车辆登记、上牌前,必须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是10%:

  购置税的计算公式:54800元(车价)÷1.17(已经缴纳的增值税)×0.1(购置税率)= 4683.76元。

  这样,购买一辆微型汽车,必须缴纳的税款总额为:13999.76元。

  如此,这辆小车的总价达到59663.76元,其中税款占车辆总价的23.46%。这还不包括1994年1月1日开征的消费税和征收多年的车船使用税!

  请教各位,这样的税率是高还是低?

  显然,增值税已经担当起全体消费者贡献国库的财源之一。政府每年的巨额浪费,比如在每年9000亿元人民币的“三公”浪费中,就有我们这些消费者的“贡献”。

  

  在商业批发销售中,一般的利润在5-10%之间,商业零售的利润一般在10-20%之间;在商品销售业逐渐进入微利时代的今天,利润一旦突破25%或30%,就几近暴力的地步了。

  我想质疑:国家的税率是否有些高?说是人民的国家,怎么人民处处纳税、又很少占到国家的便宜呢?

 

  再说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征收房产税的“意义”还在于限制购房,从而达到抑制房价的奇妙效果。

  当下,房产税的开征与否,已引起广泛而激烈的口水战。

  我在思虑房产税和房价后面的一种现象:我们何时走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死胡同呢?

  同时,我也憧憬:国家何时真正减轻国民的负担,真正让国民分享一点点社会的共同财富呢?比如,政府切实通过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从中给国民“施舍”一些“红包”呢?

  这样的憧憬,过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