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 2016 109号:中国要成为强国必须完成城市化(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1:37:43

陈淮:中国要成为强国必须完成城市化(2)

2009年06月12日 09:14新华网【 】 【打印】 119位网友发表评论

 

真正进入改革开放后,在全国兴起大规模的"住房脱困"建设,政策鼓励福利分房和单位自建房,今天的牡丹园小区就是当年牡丹电视机厂的宿舍,北京东郊的京棉多少厂,石景山的首钢等都建设起了一大批职工宿舍房。这时期的住房有一个共同特点是标准图纸建设。只有重庆的房子略有不同,重庆曾兴建一批没有电梯的八层楼房,但是人们对没电梯并没有意见。因为当时首要任务是有房子住。

90年代同样是"住房脱困"过程。但90年代还有个特点,单位自建住房逐步被社会化的集中建设住宅小区所取代。从方庄小区到西三旗、回龙观、望京等小区都是。

实际上,住房制度改革中"房改房"的房源,主要都是1979到1999年期间建设的。其中有1/4是80年代兴建的,3/4是90年代兴建的。

1980年,我国人均建筑面积不足7平方米;2008年,我国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1980年,我国有1.9亿城镇人口;2008年末,我国有6.07亿城镇人口。把人均建筑面积与庞大的人口规模相乘,你不得不惊叹30年我们兴建了多少住房。

另外还有一组数据:1990年,我国城镇实有住宅建筑面积总量20亿平方米;2000年,我国城镇实有住宅建筑面积总量44亿平方米;2007年末,我国城镇实有住宅建筑面积总量119亿平方米。以上数据显示,20年间,我国城镇实有住宅面积总量是20年前的6倍。

之后一段时间里,从土地协议出让到土地招拍挂制度,也出现了一些违规事件。如打着大学城、工业园区的名义建商品住房。近两年房价的上涨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住房由大户型高档住宅到"90/70"政策调整住房供给结构等等。

60年,从建国初期的改善生活住房--工业建设住房--战备简易房--新兴老工业基地--城镇化住房建设高潮--注重民生路线,这期间我们走了许多曲折的路,但是谁也不是神仙,谁也不能完全意识到历史前行的进程。

新华房产:中国如何应对数亿农村居民进城的历史进程?

陈淮:有人说,21世纪上半叶改变人类历史的将有两件大事:一个是互联网和信息化,一个是中国的城市化。

住房建设是城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创造了世界性奇迹,没有哪个时代、哪个国家能和中国的飞速发展相比。

即便如此,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也才45%,尽管比1980年的18%增长了很大,但世界城镇人口比重平均水平是55%,发达国家是84%,美国更是高达95%。就是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至少还有近2.2亿农村人口需要进城。

中国要成为世界强国,前提之一是必须完成自己的城市化,大多数人住在农村绝对成不了世界强国。因此,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须进行,没有选择,而且已经大规模开始并呈现势不可挡的趋势。

现在中国有6亿城镇居民,从1999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一直以每年人均建筑面积1平方米速度增长。未来10年即使是以人均建筑面积0.5平方米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人均也要再提高7-8平方米。现在城里还有1.2~1.4亿农民工没有房住,另外还有2亿多农村人口要进城,可想而知,我们还要建多少住房啊。(

建国以来,我们走了很多弯路,因此我们还要补50年代以来60年的课。就是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我们也存在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明显缺陷。在过去30年,中国的工业生产能力扩张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改善都是前所未有,但是城镇化的发展还远不充分。我们的第一大国情或者历史任务仍然是城市建设,包括城镇住房建设。

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已经大规模展开的农村居民进城势不可挡。每年春运客流3/4运送的都是农民工,数亿农村人口流往返于城乡之间;还有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农民工就业问题,近期舆论激烈讨论的户口迁移、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等,越来越多的深层次复杂问题集中暴露出来。住房问题只是这一幕剧中的一个环节。

目前我们的城镇化存在着大中小城市发展的结构失衡问题。我们早就发现其中一些缺陷,只是重视的程度还不够。迄今农民工主要涌向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当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时,这些特大城市的就业容纳能力就显得非常脆弱。如果我们大中小城市发展齐头并进,那么今天的农民工就业问题就没有这么严重。因此,未来我们的城市化方向倾向于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而不是继续往大城市大规模输送人口,这是我们抵御国际金融危机,解决中国人多就业问题,兴地富民的历史要求。

农村居民进城涉及到城市与农村的土地置换,住房保障体系是否能覆盖农村人口?资源是否足够新增的城镇居民消费?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这几代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因此应该站在这样的高度看问题,绝不是07年、08年那样只关注所谓的"拐点"。

新华房产:中国如何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社会发展目标?

陈淮: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实现市场和保障有机结合。有人认为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这是不全面的。保障房建设也要借助市场化的方式,例如目前探索的REITS介入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可以采取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同时,市场化也要有保障性质,比如两限房就是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群体改善的政策。另外对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利率优惠、契税减免等也是政策介入。

有人说保障房建设冲击了商品房市场,但是"大排档影响不了海鲜馆"。发达国家200年的市场经济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非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体系越发达,市场化原则才能贯彻得越彻底。

市场有等价交换和竞争两大原则,一是等价交换,你给社会做了一份贡献,社会给你一份回报;二是优胜劣汰方式,资源有限时采取竞争的方式。而保障资源配置则正相反。因为你做不了贡献,才配置住房给你,这完全与市场原则相悖。好比一个受伤的运动员退出参加奥运会比赛,他也应当获取社会给予基本的生存保障。

早期的人权观主要讲"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后来人们发现,这不完全。对于没有追求上幸福的这部分人怎么办?应当还包括"人人生而有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权利"。这样的人权观才是完整的人权观。遵循和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原则。穷人不应该用"买"来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社会应当给他们提供非商品性的住房保障。

从"90/70"政策调整住房消费结构,到加大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再到今天有人认为保障房建设冲击了商品房市场,这都是市场磨合过程中的必然反应,所以参与者要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和结合方式。10年前中国的保障性政策才刚起步,政府从保吃穿、保就业到保住房,经历的时间还很短,中国城镇人口拥有6亿人的庞大规模,其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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