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蒙宠物医院:从李源潮“不怕得罪人”说落实铁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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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海
2011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仲组文文章《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文章指出: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该文发表以后,很多人关注,各级党委确实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所谓“铁的纪律”指的是各项选人用人规章制度、换届工作明令禁止的条款等,前不久,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就是“铁的纪律”之一。但选人用人上仍存在“潜规则”大环境下,笔者更关心的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如何才能落实好“铁的纪律”,如何才能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由此,让人想起了中央组织部长李源潮同志在多种场合、多次强调“不怕得罪人”。2008年11月14日,李源潮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以《新形势下怎样当好县委书记》为题发表讲话,就指出:好的县委书记要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2009年5月,中组部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李源潮部长作了题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确保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重要讲话。讲话中指出: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法违纪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差、深入查,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2010年8月25日,全国市(地、州)委组织部长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开班,李源潮同志指出:要把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真正能担重任的干部选拔到关键岗位上。李源潮同志关于“不怕得罪人”的讲话事例很多,笔者不再罗列。
现实中,怕得罪人的领导干部大有人在,明知道下级干部为了提拔到家中献殷勤,道尽个人长处,给其他干部使绊子,放冷箭是不正之风,领导干部伸手不打笑脸人,怕背上没有人情味,不加以批评,任之由之;明知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领导干部不加以制止,认为这样的干部在社会吃得开,有关系,这种人得罪不起,得罪了怕影响自己在地方的人脉关系等等。种种怕得罪人的现象,其结果使“铁的纪律”不铁,“铁的纪律”成了摆设,造成换届风不清气不正。
“怕得罪人”是选人用人“潜规则”的表现之一,“怕得罪人”又助长了选人用人“潜规则”盛行,“怕得罪人”还导致用人“潜规则”恶性循环,“怕得罪人”更导致铁的纪律得不到有效落实贯彻,最终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拉帮接伙、买官卖官、不干正事、不为民着想的干部得利,领导干部“怕得罪人”害处多多。
可见,李源潮部长“不怕得罪人”讲话具有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性,对于落实铁的纪律,对于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着重要的意义,换届之际,领导干部“不怕得罪人”就要思考以下二点。
一是清醒认识到管理干部“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如果领导干部不正确认识严是爱宽是害,最终不但害了干部,领导干部也会终生愧疚。多少被“带病提拔”的干部落马后都在后悔,为什么自己错误时没有人批评、监督自己?让下级干部平安退休得到群众好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种责任。换届之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地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铁的纪律不打折扣落实,不怕得罪人这是对干部的真爱,更是对党的事业的大爱。
二是清醒认识“不怕得罪人”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准绳。“不怕得罪人”并不是允许领导干部到处显威、树敌,破坏干部团结干事的良好环境,不怕得罪人的“不怕”的内涵是大公无私,坚持真理,照法规办事。简单地说,要用干部各种行为结合铁规的条款来衡量该不该、怕不怕得罪,笔者以为,站在实事求是的基石之上,谁都不用怕,该得罪时就得罪,最终结果是谁都没得罪,当干部有错误的时候,教育、批评后,改正错误的干部并不会认为是得罪,会认为是爱护,如果领导干部看到干部存在错误行为时,怕来怕去,畏首畏尾,维持“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的局面,最终得罪的是全部干部,得罪群众,影响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给党的事业带来了阻力。
“不怕得罪人”是检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正不正的一块试金石,更是考验领导干部自身正气缺不缺、底气足不足的一块试金石,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是大事,但愿李源潮部长“不怕得罪人”的讲话能引起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共鸣,在换届之际,“不怕得罪人”得到有力的落实,领导干部只有“不怕得罪人”,一些拉帮结伙、诋毁他人、送钱送物、投机钻营的干部才会在铁规面前老老实实、循规蹈矩,才能保证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