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怒:網上系統神學課程:導論與聖經論(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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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系統神學課程:導論與聖經論(一)

林傑華牧師 (編者註:歡迎主內弟兄姊妹上網閱覽本課程,我們請得新加坡的林傑華牧師,將會每兩週刊出有關系統神學的文章,與大家談論這方面的課題。文末附有思考問題與進階書目,供大家作課後思考與進深研讀。第一期將集中在導論與聖經論,希望你從中得益。)
一. 課程簡介
聖經百分之百是神的話,也百分之百是人的話;聖經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換言之,神的話是以人的語言和文字的方式,在歷史當中啟示出來。因此,一方面,我們堅定地維護聖經從神而來的權威,信它一切的內容都絕對無誤無謬;另一方面,更認定它是我們信仰和生活唯一的準則。
導論的內容包括:神學的定義、神學的需要、神學的本質、神學的分類、神學的方法、神學的權威,還有神學與其他科目的關係。聖經論的內容包括:啟示的必需性、啟示的方法,聖經的默示、聖經的可靠性、聖經正典的形成、聖經的流傳、聖經的翻譯。
二. 課程目標
藉著網上論述,使讀者瞭解神學的真正意義,掌握作神學工夫所需要的基本方法,明白為何聖經作為神的啟示是必要的,為何聖經是絕對可靠的,為何它是我們信仰和生活唯一的準則。
三. 課程大綱
第壹部 導論
1 神學的定義
2 神學的需要
3 神學的本質
4 神學的分類
5 神學的方法
6 神學的權威
第貳部 聖經論
1 啟示的必需性
2 啟示的方法一:一般啟示
3 啟示的方法二:特殊啟示
4 聖經的默示
5 聖經的可靠性
6 聖經的正典
7 聖經的流傳
8 聖經的翻譯
9 英文聖經
10 中文聖經
第壹部 導論
1. 神學的定義(definition)
1.1 傳統定義(traditional definition)
從字義看,神學(theology)就是關於神的學科,即從 qeoV(theos)和 logoV(logos)兩個字來定義神學。故此,一般認為神學就是“有關神的研究”或者“從聖經去探討神的一門學問”。
此定義的不足之處(deficiencies)有以下三方面:(1)人基本上不能研究神,因神是無限的,人卻是有限的;(2)沒有信心經歷的人不能真正認識神;(3)神學若變成純粹理性的活動,將與聖經脫節。
1.2 較佳定義
神學的起點是信心的經歷,人有了對耶穌基督的經歷才會去思考神學問題,所以,一定先要有生命經歷才有真正的神學。沒有這經歷的所謂“神學”,只不過是一些類似神學的“神學研究”或“宗教研究”。
為要更清楚瞭解所經歷的耶穌基督,因而進行思考與反省,所以較佳的定義是:“神學乃是信心經歷的反省”(Theology is the reflection of one’s faith experience)。這定義的優點是:(1)以信心經歷作為研究範圍,這當然與神有關,卻避免了以神為研究物件所帶來的毛病;(2)使神學與信心結合在一起,避免神學與經歷脫節(detached);(3)強調“經歷”與“反省”並重,使神學不至於成為純理性(intellectual)的活動。
2. 神學的需要(necessity)
為什麼有了信心經歷就一定要進行反省?
2.1 促進溝通(communication, fellowship)
神學不能脫離群體,有了信心經歷的人必然跟其他有類似經歷的人互相來往,因而要反省所經歷的,在互相來往中便產生了神學。各人的經歷有共通點,也有不同點。共通的是基礎,不同的則是補充。
經歷的共通點是一種“普遍性的主體經歷”(universal subjectivity),使我們能確定所經歷的都是真的。
經歷的不同點是“個人性的主體經歷”(personal subjectivity),但它們仍然是建立在共通點的基礎上。
2.2 分辨異端(cults)信仰
在溝通的同時,必須防備錯誤的出現。有些錯誤是故意造成的,是為了自私的或不正當的目的,故意擾亂教會的信仰。有些錯誤不是故意的,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犯上。
無論如何,教會必須確定所信的是什麼,並且必須是正確的,因為沒有正確信仰的熱心是聖經所不容許的(參羅十2)。
3. 神學的本質(nature)
3.1 神學與聖經
若神學是信心經歷的反省,那它與聖經的關係是什麼?信心經歷的內容和物件是:耶穌基督。有關耶穌基督的宣告與事蹟,都是從聖經而來。聖經因此成為神學的“基礎”(basis),而且是唯一的基礎。作為基礎,聖經也因此成為神學的“標準”(norm)。
3.2 神學與經歷
怎樣面對信心經歷中的分歧(differences)?不同觀點(perspective)帶來不同角度(point of view),因此,對同一件事物會產生不同的答案。不同經歷帶來不同的認識,因此不能隨便否定別人對真理的認識。不同的立場(position)可以共存(co-exist),因為它們可能都對。請看下圖的說明:

注意:真理是絕對的,但是人對真理的認識卻不是絕對的,除非那人能夠擁有時間與空間上的每一個角度。然而只有神能夠這樣,人永遠都受到限制,所以不能同時擁有所有的角度。
3.3 神學與歷史
既然要參考不同的觀點,就必須把歷史中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人只有在歷史裏才能克服時間的限制。
參考歷史也可以幫助我們確定真理的界限所在,因為信仰是在歷史中建立的。例如:新約的正典就是歷史的結果。
歷史也幫助我們消除盲點(blind spot),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背景,看事情會受自己背景的影響。

思考問題:
1. 一般信徒是否都須要學習或認識神學,這是一直以來具爭議性的問題,你的看法如何?
2. 學習神學的過程中應如何避免將自身抽離,淪為“神學研究”的活動?
進階參考書目:
李振群,《系統神學綱要》。新加坡:作者訂裝,1995年三版。
雷歷:《基礎神學》。楊長慧譯。香港:角石,1996。
Ryrie, Charles C. Basic Theology: A Popular Systemic Guide to Understanding Biblical Truth. Chicago: Moody Press, 1999.
註:本文部分內容獲允引用李振群博士著《系統神學綱要》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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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傑華牧師:新加坡聖公會聖三一堂牧師, 達拉斯神學院神學碩士
(導論未完,下期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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