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月女战士在哪看:“减负”应成为一项系统工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18:53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从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三个层面,确定了囊括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十大改革试点任务,其中之一是“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减负”在中国不是一个新名词。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减负”便年复一年地被提及,从未离开过公众的视野。在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更是作为第四章第十条的标题被突出,足见政府的“减负”决心。此次《通知》重申这一任务,则是对《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落实,备受各界瞩目。被纳入改革试点的各地纷纷作出回应,出台了包括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进考试评价制度等在内的各种“减负”实施方案。

  众所周知,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严重损害了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直接影响到素质教育的成效。这一问题不解决,小则阻碍“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目标和健康合格公民培养目标的实现,大则危及国家人才培养、社会发展与民族存亡。对于这一问题,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不可谓不重视,出台的各种治理措施不可谓不多、方案不可谓不周全。但“减负”的成效却不甚理想甚至可以说收效甚微。这说明,“减负”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达到的治理目标。笔者认为,学业负担问题是一项需要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教育界的决心与努力,而且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就教育而言,要切实做到“减负”,除了继续推行包括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在内的新课程改革外,还需要高考改革相配套。高考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的绝对“指挥棒”,这一点毋庸讳言。“大一统”的高考不改革,新课改精神便无法落到实处,“减负”也将成为空谈。但摒弃统一高考、实行完全多样化与个性化的招生办法,在我国也行不通。现实国情与文化传统,决定了统一高考仍须成为我国高校招生选拔的主要方式。现阶段,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应该是兼顾统一与多样,在坚持统一高考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探索多样化改革,最终建立起“统考为主、能力测试、多元评价、分类招生”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其中,尤需引起重视的是能力测试与多元评价。只有突破以往单维的考测内容和单一的评价方式,才可能把学生从为满足单一考评而进行单一强化的沉重学习负担中解脱出来,并使学生各方面素质与能力得到普遍重视与均衡发展,个性也因此更加健全。

  就社会而言,要切实做到“减负”,必须为之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学业负担固然主要是由激烈的高考竞争所引起,但这只是表象,其背后隐藏着同样甚至更加激烈的社会竞争。高考之所以会成为基础教育的“魔力指挥棒”,其竞争之所以激烈,正是由于它是社会竞争在教育领域里一个高度浓缩的“替罪羊”。取消统一高考,丝毫不会减弱教育竞争与社会竞争的激烈程度,只不过竞争可能以其他更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再者,社会观念与民众心态也无时无刻不牵制着教育改革与高考改革。例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与“重学轻术”的传统等级观、重学历文凭与校历“出身”的机械用人观、就业时过度求稳心态等方面的不良影响,都会直接或间接折射到教育领域。假如社会的人才评价观不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不灵活、选拔渠道不多样,“唯文凭马首是瞻”与“人才高消费”的用人风气不改变,传统文化中“重学轻术”的消极影响不克服,则教育领域单方面进行无论多么正确的改革,都将可能因“曲高和寡”无疾而终。中国正迈向多元化的时代,包括人才观、用人观、选拔渠道等在内的社会理论与实践,也必须与时俱进,尽快转变为多元化。在健康多元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教育改革,也才能更加切实易行。

  可见,“减负”之重任,远非教育界所能独立担当与包办,将之完全推卸给教育界既不现实也不公平,必须由教育界与全社会共同担当、综合治理。对于“减负”这一任重而道远的改革目标,各方既要积极行动、稳步推进,又不能盲目乐观、急于求成,需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