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非花雾非雾歌曲:国际礼仪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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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礼仪的理论探讨  张明明 2008年08月04日15:44   来源:《理论前沿》

  [摘要]本文侧重国际礼仪理论层面的研究,主要从国际礼仪的概念、国际礼仪的基本原则和国际礼仪的特性等三个方面进行概括和分析。

  [关键词]国际礼仪;  概念;  基本原则;  特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多,人们对国际礼仪的关注和研究也在加强。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学者更多的兴趣在于国际礼仪的可操作层面,对于其理论层面的关切还相当薄弱。有鉴于此,本文试作一定努力,以进一步完善其理论框架。

  一、国际礼仪的概念

  国际礼仪是指在长期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国家或个人应遵行的行为规范。它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重要补充。实际上,有些国际礼仪,已经被写进国际公约,例如《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涉及的有关条款,已具有国际法的效力。当然,国际礼仪的大部分,还是作为约定俗成的国际惯例或习惯性做法,对国家或个人在国际交往中的行为起某种约束作用。就此而言,较之一个国家内部的礼仪规范,国际礼仪更具有普遍性和国际性,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其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模式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和采纳。

  二、国际礼仪的基本原则

  1.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原则是国际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周鲠生:《国际法》(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75页),同样也是指导当代国际礼仪实践的基本原则。所谓主权,一般被认为是国家所具有的国内最高和对外独立的权力。主权平等原则是主权原则的自然延伸,在很多情况下,主权原则就是指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简言之就是国家不论大小,在国际社会中均享有国际法意义上的平等的权利。这一原则是创建联合国的基石,又在联合国宪章中得到确认。

  2.对等原则。对等也称“互惠”,是在国与国交往过程中早已形成的一项国际法原则。其含义是一方给予另一方以某种优遇,另一方即给予相应的回报。它所表达的观念是对称和相等。在国际交往中一般表现为规格对等、身份对等、优遇对等。一切双边条约或协定都包含对等原则,如有关建交的条约或协定规定在建立大使馆时双方要相互给予协助;两国的“礼尚往来”也处处体现对等原则,如相互交往的双方人员,其身份、职务或级别应大体对等,等等。对等原则的反面适用在外交上也经常发生。这往往是在国家相互关系发生纠纷甚至恶化的时候,以后发制人的方式,实施外交报复性措施,如甲国驱逐乙国的外交官,乙国也驱逐甲国的外交官。

  3.平衡原则。也为无差别待遇原则、不歧视原则,按中国人说法,即“一视同仁”。它是对等原则的进一步延伸,也可理解为国际关系力量平衡理念在国际礼仪范畴内的进一步延伸。指在国际交往中,面对两个以上地位相同或相当的国家或个人,东道国不应毫无理由地特别优遇或冷落某一方。反过来,各方也不承认或不认可某一方毫无理由地处于特别受优遇或受歧视地位。尤其在有众多国家共同参与的多边国际活动中,主办方更要依照国家无论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各出席方得到大体相当的礼遇,决不厚此薄彼。当然,所谓平衡和无差别待遇也不是绝对的,在国际交往中,东道国在礼遇上适当打破平衡,给予某一方以“破格接待”的事例也时有发生,这主要应服从该国外交政策方面的考虑。

  4.位次原则。位次也称次序,其含义为“在先权的次序”,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对出席活动的国家、团体、各国人士按某些规则和惯例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一般说,位次体现东道主对各国宾客所给予的礼遇,在一些国际性的集会上则体现各国主权平等的地位。位次的实质是“在先权”,简言之就是谁先谁后、谁上谁下的问题。位次安排不当或不符合国际惯例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执与交涉,甚至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位次的安排,国际上通常有以下多种方式:一是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排列,这是位次排列的主要根据。二是按字母顺序排列,以英文字母排列居多。三是按时间排列,如根据派遣国通知代表团组成日期的先后等。四是按“右为上”原则排列。五是按顺时针排列。此外还有按“无序”原则排列,如圆桌会议等。不过,在外交实践中,遇到的情况往往是复杂的,所以位次排列常常不能按一种排列方式,而是不同方式的结合,并考虑其他的因素。

  5.人权原则。人权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联合国宪章序言部分明确写有“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宪章第1条规定的联合国宗旨之一更强调“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人权原则在国际礼仪上的体现是多方面的,诸如人不因性别、种族、信仰等被歧视;人的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人的社交人格得到尊重;人不受恐惧和骚扰;老人、妇女和儿童受到保护;女士优先;男女平等;尊重个人隐私等等。

  三、国际礼仪的特性

  1.实用性。现代国际礼仪可以视为工业文明的产物。它是以西方礼仪为基础,在剔除了大量封建社会礼仪形式的糟粕和繁文缛节,并融合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礼仪和风俗习惯的优点和长处后不断演变发展起来的,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财富。经过几百年的时间和多次的变革和改进,现代国际礼仪变得越来越规范、通俗、简捷、方便,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这主要是为了不断适应商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高节奏、高效率的政务活动和商务活动的需求。例如,在联合国等大型国际会议上经常使用的按字母排序方式;许多国际商务活动采用的冷餐会、酒会、自助餐等简便的就餐方式等。正是由于这种实用性,现代国际礼仪日益得到推广和普及,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接受。

  2.共同性。尽管居住在地球上的人们相互隔绝,属于不同的国家和民族,语言不同,习俗各异,然而,许多礼仪礼节却是世界通用的,如人与人之间见面问候,打招呼,临别时说再见,预祝平安等等;国与国之间交往相互给予对方国家来宾以各种礼遇和优遇,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等等。至于礼仪的内涵和作用,则更加相同。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和民族,都以讲礼仪为荣,不讲礼仪为耻。这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共同点,即人们追求真善美的心理和愿望是一致的。这种共同性,既是国际礼仪能够形成的前提条件,也是国际礼仪得以普及的动力因素。

  3.差异性。由于地理条件不同,民族构成不同,社会制度与文化背景不同,礼仪除了具有共同性特点之外,还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异性。没有人能说得清世界上究竟存在多少种不同的礼仪礼节。从仪容仪表到服装饰物,从言谈举止到送往迎来,从丧葬嫁娶到聚会庆典,各种礼仪形式可谓纷繁复杂。例如,在国际交往中,仅见面礼就有握手礼、拥抱礼、亲吻礼、合十礼、抚胸礼、鞠躬礼、脱帽礼,等等。此外,有些礼仪形式所表达的含义,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完全相反,比如,多数国家都用点头表示肯定或同意,摇头表示否定或不同意。但也有少数国家则是“点头不行摇头行”。这种差异性实际是世界多样性的体现。对此,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求同存异”、“入乡随俗”。

  4.传承性。传承性是指前者对后者的传递性和后者对前者的继承性。作为社会文明的累积和规范形式,礼仪一旦形成,在没有遭遇重大外力因素如灾难、战争导致种族灭绝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在时间上得以延续。这不是一种短暂的历史现象,也不会因社会制度的交替而发生中断。实际上,许多国家的礼仪都是在继承本国、本民族传统礼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对本国、本民族既往礼仪成果的继承,就不可能形成带有本国、本民族特征的现代礼仪规范,当代国际礼仪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对以往的传统礼仪规范,简单地给予全盘接受也是不可取的,而应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扬弃”的基础上加以继承。

  5.发展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礼仪的内容和形式都会发生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变化。在今天,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新的礼仪形式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通过电脑邮寄电子慰问信、贺卡、照片;通过电视、电报、电话等互致问候,等等。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各民族之间相互往来和相互交流的不断加强,也会对各自的风俗习惯和礼仪形式发生重要影响,使之出现相互模仿、相互融合的现象,例如,茶和咖啡已成为许多国家接待宾朋的重要饮料。总之,礼仪的传承性和发展性是相辅相成的,那些繁琐和铺张的,与当代文明和价值观念相背离的礼仪形式迟早要被淘汰,而符合国际惯例,适应时代潮流,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同的礼仪形式将被不断创造出来。

  (本文作者: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