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漾酵素曹莉莉:李银河为何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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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为何暴跳如雷?(2009-07-30 04:03:47)转载 标签:

献血

种族主义

法西斯

李银河

杂谈

分类: 杂文

    看到李银河的一篇博文,彷佛看到李银河暴跳如雷的样子。这篇博文说,我们国家现行的献血条例规定同性恋不可献血,李银河认为,“拒绝同性恋献血背后的逻辑……是种族优越论的,是法西斯主义的,是现代民主社会不能容忍的。”献血这件事情被李银河先生上纲上线到这样的高度,究竟是为什么?实在有点令人不懂。看完李银河的博文,想请教李银河先生几个问题:
    第一,同性恋算什么种族?莫非在李银河领导下,同性恋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新种族?
    第二,法西斯是对生命的残害,请教李银河先生,不让同性恋献血,残害谁的生命了?
    第三,最早不让同性恋献血的,有美国、有英国、有法国,还有很多很多其他欧洲国家,怎么不见李银河先生痛骂那些国家是种族主义,是法西斯,偏偏要骂中国是法西斯?
    第四,血液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药品,它关乎无数人的生命,对血液采集对象进行事先筛选,是非常正常和必要的做法。李银河先生作为一个同性恋的大力提倡者,如果对血液采集筛选标准有意见,完全可以有很多渠道提出,为何要用这种无限上纲的手段?
    李银河先生,你太过了。
    顺便给李银河先生提供一点资料,希望李银河先生以后再做类似发言的时候,多用脑子想一想。上个世纪80年代,艾滋病在美国和西方国家出现的时候,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很快就提出建议,要对献血者进行筛选,选项之一就是同性恋,其他还有吸毒者。当然,这里的同性恋主要是男同性恋。在当时的美国,像李银河先生一样立即出来反对的,就是同性恋组织,但是,反对的理由也只基于人权之类。然而,美国后来还是以问卷等方式,对于献血者进行了调查,以排除同性恋者。其中具体的条文包括:20年之内,只要与一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就不可以献血。美国的同性恋者虽然不高兴,但也没把它说成是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李银河先生真要骂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是否应该首先骂美国?也许李银河先生太爱美国了,舍不得骂。就算你要骂中国,为何不学点发达国家的骂人方式,偏偏要把自己生长和生活的这个国家上纲上线到人类最恶劣的地步?为何李银河先生要如此大动肝火、暴跳如雷?
    1985年,美国好莱坞明星赫德森因艾滋病死亡,他是一个同性恋者。1985年,日本首例艾滋病患者,也是长期生活在美国纽约的同性恋。自此以后,同性恋与艾滋病的关系,甚至使得西方社会把艾滋病称为“同性恋瘟疫”。为了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可能,当时,英国、法国等主要西方国家在献血活动中,都对同性恋采取了特别对待的措施。我没见到哪个西方国家把这种措施称为“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我也没见到李银河先生把这些区别对待同性恋的西方国家称为“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为何李银河先生偏偏就用这种最极端、最顶级的词汇来污蔑中国呢?李银河先生的双重标准也太过分了吧!
    就算过去了几十年,现在艾滋病的传播渠道不以同性恋为主,李银河先生是否可以像个真正的专家一样,用比较合乎常理的方式说话?李银河先生的博文标题和结尾,都指出中国的献血条例因歧视同性恋而“犯有严重的政治错误”。因此,我还想请教李银河先生,你所谓的“政治错误”,能不能把“对与错”的标准,说的清楚些?也好让我们听得更明白点?让我们知道你心目中的“政治正确”,到底是什么?即便如此,我还是不明白,献血筛选这样一件无可非议的事情,为何要被李银河先生气急败坏地上升到如此高的政治高度?李银河先生要么是太寂寞,要么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对此,我只能这么理解。
    李银河先生博文的最后说,中国“承袭希特勒的种族歧视和性倾向歧视……理念”,……。关于希特勒迫害同性恋的话题,李银河先生已经不止一次地提过了。也许,李银河先生就是想以此表示同性恋反希特勒的伟大。但是,我还想给李银河先生提供一点历史资料。欧洲教会曾经是同性恋最大的迫害者,在欧洲教会眼里,同性恋就是犯罪,要处以监禁、劳役、阉割、死刑等等惩罚,连同性接吻都要被判刑,两个同性睡一张床也要受惩罚。直到1861年,英国法律依然规定同性恋要判死刑。虽然如今的西方教会已经没有了法律制裁手段,但对同性恋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相比之下,中国从古至今,对于同性恋的态度一直是比较宽容的。李银河先生作为一个同性恋的坚定维护者,为何不猛烈批判西方教会,不批判西方国家历史上对于同性恋的种种不人道和残忍,却把对于同性恋更宽容的中国称为“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李银河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些非同性恋者,你究竟想干什么?李银河先生,你真的太过分了。
    最后引用一段李银河先生博客中的文字:
    最近,一位女同性恋者献血被拒绝,依据是我国的献血条例,其中规定同性恋者不可献血。在我国,同性恋是合法的,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唯一涉嫌性倾向歧视的就是这个献血条例。
    这是一个歧视性条例,其指导思想是错误的。
    同性恋者的血液和异性恋者的血液是一样的,汉族人的血液和少数民族的血液是一样的,雅利安人的血液和犹太人的血液是一样的。拒绝同性恋者献血背后的逻辑和汉族人歧视少数民族、雅利安人歧视犹太人一样,是种族优越论的,是法西斯主义的,是现代民主社会不能容忍的。
    ……
    总之,无论从理念层面还是实践层面看,禁止同性恋者献血都是错误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国家,承袭希特勒的种族歧视和性倾向歧视(希特勒曾经迫害同性恋者,将他们抓进集中营,跟犹太人关在一起)理念,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因此,我国目前的献血条例是一个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