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经开区交警大队:房产税损益表_凤凰周刊群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40:48

种种迹象表明,社会期盼之下,各地紧锣密鼓待出的房产税,带来的是中产阶层的负担增加和政府财税扩容,而对抑制房价难有良效。


  
特约撰稿员:师同

紧接着重庆市长黄奇帆的公开表态,上海市长韩正也在2010年1月18日表示,上海今年要开始房产税改革试点。

一位熟悉情况人士表示,渝沪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是早已定下的,然在两城市召开地方“两会”之际,由市长放话出来,试探市场反应的用意很明显。

在重庆表态房产税试点改革将开始的消息后,舆论一片反对之声。事实上,经过多年期盼,房产税正在滑入一个难抑房价、却与民争利的胡同之中。

在北京“两会”上,北京市长郭金龙表示,北京暂时不参与房产税改革试点。

房产税钻空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表示,房产税以目前的方式推出,在立法程序和法理上,还有很多地方难以说得过去。

中国内地房产税征收依据是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按该条例规定,房屋产权人应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房产税,同时明确规定了“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缴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目前已知的程序,是重庆先制定细则,经国务院批准后,重庆再以地方人大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加以确立。

“这可能是建国以后第一次以地方政府名义出台的税种。”按照“税由法定”的原则,只有全国人大才能决定新开征一个税种。刘天勇表示,重庆所提出的房产税征收方法,已经是一种新税种:房产消费特别税的概念。因此它不是一个立足于原来房产税条例基础上的修改,而是新开征一个税种,应该得到全国人大召开会议同意。

重庆市人大代表杨家学也认为,地方不宜对征税进行立法,程序上应等待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对此质疑,重庆国税局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两个“接口”之论,阐述重庆开征房产税的合法性:其一,房产税属于地方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房产税的税率等具体内容进行规定。

其二,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目前尚未上升为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如国务院给予相应授权,则地方政府可以对条例中没有规定为地方自主权限的一些内容进行调整,如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等。

这篇标题为《重庆房产税新政与现行政策可对接》的文章出现在1月12日重庆国税局的官方网站上。

尾随新税而来的是重复征税嫌疑。按照现行法律,购房者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部分土地租用的税款,在购房前已交付。有专家认为,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带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在2011年1月13日的一个论坛上提出,如果按照持有税的定义去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产作为财产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的财产;二是土地上建设房屋的财产。

“很多人都说国外有物业税,我们要仿效,但是国外的土地是私有的,而中国的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本身是归属国有的。”冯仑表示,房产所依附的土地,是国有的,个人业主只是使用者,其已经一次性向政府缴纳了70年或50年的土地出让金,换取使用权。如果对这块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持有税,按照《物权法》的精神,应该找土地的所有方,也就是政府来征收,而不是房屋的业主。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则认为,土地出让金不是土地出让税,它只是购买土地支付的费用。

最受影响的不是富人

目前,房产税堂皇之威仪,一是据称能降房价,二是希望能抑贫富。

重庆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对高档房征收一点房产税,例如1%左右,并不会对房主产生什么影响。但提高了投机者交易和持有成本。

但1月中旬,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清研咨询和民意中国网,对全国3158名公众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仅有30.8%的人认为,开征房产税能够“调节贫富差距”。

一个税种,它的目标和效益在于规模性,锁定范围过小不足以支撑其成本,因此对高档房征收只是个开始。刘天勇说,“按照房产税将对所有房屋进行征税的原理来看,房产税最终起到的作用是,对低收入人群免税,对高收入人群没有影响,对中产阶级却打击甚大。”

低收入人群不具有被征收的能力,而且其还要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房,不是征税对象。高收入人群,只占社会人群的1-2%,其所拥有资本性收入,远远大于上述两个人群。其所居住的房屋确实为高档房,每年对其居住的房屋征收1%左右的税率,对这样的人群纳税来说,是九牛一毛。剩下的是中等收入的有房阶层,对房产税负最为敏感。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吴俊培日前说,我们的房地产价格近十年涨了10倍,但工资没有涨10倍,而政府是要按照房产价格的增速来征税的,那当然就等于实际在降低大家的收入。

房产税到底如何收?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反映出公众意见:63.9%的人建议房产税“只征高价房,放过中低价房”;55.0%的人建议“按套数或面积划定档次,逐级调高税率”;51.4%的人认为应该“尽快将房产税方案公之于众,广纳民意”。

北京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提出,征收房产税确实要针对不同阶层区别对待。“如果房产税开征,其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三个人群:低收入人群、中产阶层和高收入阶层。”

此外,为减震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日前撰文指出,房地产税的改革可以考虑先从大城市起步,取得经验以后在中小城市推广。同时也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大、中、小城市分别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在同类城市推广。

而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房产税应全国统一征收。“房地产税不宜在个别城市试点,因为有可能会造成各城市的攀比,容易造成各地税收的混乱。应该全国统一征收。但征收的基数应该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来计算。”他说,“比如北京和新疆,房价肯定不一样,应该由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再按照评估价值征收房产税。”

潘石屹同时建议,政府在征收房地产税时,应该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的缴税基数提高,减少工薪阶层的税费负担。

房价难抑

黄奇帆日前对外解释,开征高档房房产税对整体房价的抑制效果乐观。“房价上涨主要是由于高档房带动的,一个地区有一个高档房,就会带动周边房价和地价的上涨,因此抑制高档房消费,可以减少高档房数量,进而可以抑制房价。”他说。

然而,这样的乐观期望遭遇现实的挑战。

首先面临的是如何界定和评估“高档房”。高档房,尤其是2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多数是别墅,由于别墅一般位于郊区,其单价不会高于市中心的房屋,更不可能高3-4倍以上。有专家表示,重庆如此确定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恐怕最终不会有人被征税。

“如果将房产税确定为200平方米以上,均价高于城市中心城区几倍,这样的房屋根本不存在。”住建部房产政策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1月13日提出疑问,“那么公务员福利房、小产权房、央产房等这些房屋怎么办,怎么估值计价,要不要征收房产税?”

事实上,即使成功对高档房收税,也难以扭转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分依赖。以上海为例,2010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额约为3000亿元,其中扣除免征房产税的房屋,以税基2000亿元计算,按照税率1%进行简单的乘法,可以得出每年房产税开征只能获得200亿元左右。而2010年上海土地出让金约为1500亿元,这其中与房产税开征可能得到的额税收相比,孰大孰小不言而喻。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已经成了一个难题,而且短期内难以改变。如果让地方政府在拥有土地出让金的同时,新开征房产税,地方政府肯定乐意,但是这明显加重居民负担。

而房产税是一种房屋持有环节的税种,且为地方所有。这意味着如果房价越高,地方所获的房产税便也水涨船高。一位税收专家向记者表示,现在,将房产税开征跟抑制房价联系在一起,那是“头疼医脚”的逻辑。

该税收专家接着提出,无论是房产税,还是其他的税种改革,都应该放在“先减后征”的原则下去考虑。现在需要考虑的是中央应该减少多少财政收入给地方政府,而不是在不减少和不调整税收规模和结构的情况下,再度向所谓的中产阶级“开刀”。

“如果将抑制房价作为房产税改革推出的由头,那么更应该推出‘资本利得税’。”上述专家说,所有投资投机性购房者的获利关键就在交易环节上,如果对交易环节既有的税收如契税、营业税等征收重税,而不是目前不痛不痒的3-5%,那么投资和投机性购房问题就迎刃而解,也没必要再弄出一个房产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