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工资最高的工厂:习仲勋冤案始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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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冤案始末:毛泽东称自己把问题弄大了

2011年01月26日 07:47
来源:炎黄春秋 作者:贾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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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以后,李建彤再次赴陕甘宁革命老区深入生活,并按照座谈的意见,于1962年改写出了《刘志丹》小说第五稿,在送习仲勋等人的同时报送中宣部审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这时已开始发表小说的部分章节。李建彤一边广泛征求意见,一边作第六次修改,准备正式出版。习仲勋告诉李说,要将修改稿送给那些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老同志审阅,宁可在出版之前让他们把意见讲出来,发现问题还来得及修改,避免在出版后引出乱子。但是,李建彤有些急,说她已取得中宣部同意,中宣部副部长周扬还指定专人同她联系,作经常性的指导。正巧习仲勋一次在北京长安剧院看戏时与周扬相遇。周扬说,看了李建彤写的《刘志丹》小说样稿,觉得还写得不错,可以出版。习仲勋把周扬的原话告诉了刘景范、李建彤。刘、李自然是高兴的。

“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不同意出版这部书,北戴河会议期间,他看到有些报刊已开始转载小说部分章节。他一面打电话提出停止连载,一面报告康生。”(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第1095页。)阎红彦认为,书中反映的许多重要问题与历史不符,便找李建彤谈话,因为话不投机,发生争吵。阎红彦又从北京饭店打电话给习仲勋,问道:写《刘志丹》小说你是否知道?习回答说:在1960年以前我是不赞成写这部小说的,后来同意了,并要李建彤将小说样本送给有关同志审阅,征求意见后再出版。习仲勋还建议阎再找李建彤谈谈。阎红彦没有再谈,便一面要求有关报刊停止连载小说;一面报告了康生。康生获此情况,如获至宝,立即要中宣部通知各报刊不准刊载小说。他并没有看《刘志丹》小说,却武断地认为“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写作问题”,而是反党“政治纲领”问题,进而穷追不舍,立案审查。

1962年9月13日,习仲勋给党中央写信,坚决不承认小说《刘志丹》是自己主持写的,坚决不承认康生强加给自己的罪名。但这封信写出后的第二天就在全会的简报上刊登出来。他本想向党中央说明事实真相,为自己洗雪不白之冤,不料却招致批判的进一步升级。39年后,习仲勋秘书范民新回忆这一事情经过时说:“中秋节那天晚上,我正在中南海划船,突然接到电话,让我赶快去习仲勋家中。我去后看到刘景范、李建彤也在座,一起研究给党中央写信问题。习仲勋显然对手里的稿子不大满意,就要我重新来写。我按照大家商量的意见另起草了一封短信,习仲勋修改签名后即送了上去。他当时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认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晚上跳舞时遇上了康生时,他特别说明小说不是我主持写的。但康生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范民新谈话记录,2001年6月6日。)

9月19日,在全会预备会上非常奇怪地公布了高岗的妻子李力群于1959年9月19日写的揭发彭德怀、习仲勋问题的一份材料。这份长达万言的材料是李力群给中央一份重点揭发习仲勋同高岗的谈话内容的信,揭发材料编造了一系列不实之词,涉及习仲勋的主要是有关“陕北救了中央”等问题,说习仲勋在谈话中煽动高岗不满。中央对这封信在当时并未予以理会,却在时隔3年之后公布,它不仅加重了习仲勋的“罪责”,也预示着对习仲勋的批判和审查不会很快结束。

后来,《刘志丹》小说重要当事人之一、曾任该书责任编辑的何家栋回忆说:第一稿出来的时候,是我们两个人弄出来的,弄出来以后就送给习仲勋审查。其实何必去送他审查呢?现在想想,送给他审查就不大对,既然这样的一个事,就应该叫他避点儿嫌疑,可是当时又送去了,而且习仲勋也觉得写了这么一本书还是不错的,还认真地看了,提了些意见。他的意见虽然提得也没有超出常规,因为他还是说要把陕北写成长征的落脚点,抗战的出发点,这实际上还就是毛主席的那些话。(何家栋访谈录,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