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菲展现异域性感:新"国八条"能否降服房地产"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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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八条"能否降服房地产"犟牛"
2011年01月27日  新华网综合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详细】

各城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查商业银行差别化住房信贷违规行为。

保障性住房等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竞地单位和个人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限购1套、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者暂禁购房。

未如期确定并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上涨幅度控制目标或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地区须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接受问责;差别化住房信贷执行不力、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详细】

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抗击高房价“备足弹药”[图]
“国八条”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高房价的指向十分明确,既是一系列调控政策延续,又是进一步的“加码”。典型的是: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国五条”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3个多月后,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见。
有两套房家庭本地暂停购房 外地家庭限购一套房
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各地可视情况再做提升
楼市调控再施“组合拳” 限购限贷成常态
==== 媒体聚焦 ====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制图:蔡华伟
人民日报:楼市调控再次加码 督促地方政府“动真格”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缺乏明确、可量化的调控目标一直是历次房地产调控存在的问题,也为个别地方政府没有严格落实中央政策提供了借口。现在要求地方政府确定并公布调控房价的具体目标,将使调控效果的评估更加刚性化、有据可循,有助于督促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动真格”。
新措施要求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约谈问责机制。刘元春认为,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调控目标后,这种问责将更加有效。“说出来的话不能收回去”,提出目标后,意味着地方政府的楼市调控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不再仅仅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问责。
经济参考报:楼市调控祭出“新国八条”房价调控目标化
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式开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等8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国八条”),其中,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中国证券报:第三轮调控强势出击 房地产“犟牛”能否俯首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11年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对此,分析人士指出,涨幅控制目标的提出,将扼杀房价超预期上涨的空间。同时,本次“国八条”继续着眼于遏制投机性需求和增加供给,在一系列调控组合拳“冲击波”的持续影响下,今年房地产调控的效果可能将好于去年。
首提房价控制目标
时隔四个月,国务院再出重拳调控房地产市场。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兼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认为,此次国务院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可能是针对近期连续4个月的房价小幅度反弹,且临近春节前成交量也在放大等现象。当前,我国高房价水平和老百姓收入间的直接矛盾仍旧很大,低收入群体和保障性住房供应之间的矛盾也较大,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的调控肯定不能放松。
与去年出台的“国十条”、“国五条”相比,本次调控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杨红旭认为,政府首度明确提出要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未来部分高房价城市将制定房价涨幅控制线,也有部分城市可能制定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在这样的政策压力下,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会比去年好。
“近期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呈现出强劲的放量上涨态势,政策需要收紧。”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表示。
剑指投机性需求
围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和抑制投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均将从严制定住房限购措施。对此,王小广表示,货币政策趋于稳健对房地产调控具有重要意义。抑制投机性房产需求,必须增加投机成本,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能够起到很强的抑制作用。
范剑平指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肯定将有力打击部分投机性房产需求。“由于通胀预期、银行信贷等因素,目前仍有不少人心存幻想,这使得投机性需求无法根除。”他认为,调控政策一定要着力于调整房地产市场预期,宏观调控力度要坚决,使得投机者不再低估政府调控的决心。
杨红旭则提出,本次会议意味着“限购令”将全面升级,基本上所有的一二线城市都须限购,部分三四线城市也将进入到限购行列。同时,已经公布“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因为除深圳外,这些城市先前都规定居民还可新购一套。
保障房用地将单列
本次会议为今年房地产用地供应进一步定调。原先部分人士担心的保障房用地供应被明确提出“单列”,应保尽保。同时,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范剑平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仍需坚持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供给,二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就地方政府而言,必须确保保障房的供给。2011年至少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可能面临许多困难。因此,国务院在年初就明确提出,要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坚决完成保障房项目建设的任务。
王小广认为,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问题是如何确保完成项目指标。“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虽好,但能否促使地方政府真正加大执行力度,目前仍值得观察。”
杨红旭认为,本次调控提出,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有助于增加商品住宅供应量和抑制房价。同时,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将使得限价房规模进一步增加,估计全国实施限价房的城市将大大增加。
缘何未提房产税
本次常务会议在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并未明确房产税的具体开征内容,这引来部分人士的猜测。
范剑平认为,房地产调控需要综合多项措施,而房产税的意义更多是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但是推进房产税试点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意义还是很重大,有利于进一步抑制投机性需求。
王小广则认为,未来房产税逐步推行,肯定能有利于房地产宏观调控,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可能性不大。“房产税的推行将面临很多障碍,包括既得利益者、体制等因素。”他表示。
分析人士预计,尽管本次“国八条”未明确提出房产税相关内容,但上海、重庆等地的房产税试点仍可能于近日推出。
上海证券报:三轮调控来袭 “新国8条”围剿炒房力度升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八条政策,包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地方政府问责、调整个税和加强土地增值税、普遍实施限购令等。一系列全新的调控政策,让人感觉到史无前例的调控力度。
对此,房地产权威人士表示,前两轮调控中未落实的部分政策将在2011年更加收紧,这足见中央政府的调控决心。该人士预计市场将出现明显淡季,房价理性回归不再是梦。
“新国8条”调控力度史无前例
“新国8条”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承担楼市稳定发展责任,要求2011年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而从具体调控政策来看,财税、信贷、行政三大最具杀伤力的调控政策无一不名列其中。
其一,相比之前执行差额收取营业税,新8条再次严格了二手房交易税费。“5.5%的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房源再交易成本将明显上涨,这将明显遏制过度炒作。”北京中原地产张大伟说。其二,“新国8条”还对房价超过平均水平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将有效的遏制部分开发商过快上涨价格。对此,业内人士预计,各地区还将陆续出台房价抑制措施。其三,“新国8条”要求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目前部分城市,存在明显的避税现象,导致楼市调控的部分措施作用减弱,调控将弥补这部分漏洞,预计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可能增加税费在一倍以上。”张大伟说。其四,“新国8条”要求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个税按照20%严格收取,这可能比房产税更有效。
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专家认为,这或将是为房产税未来试点、实施做好准备。
“新国8条”对投资及投机购房者的控制更是态度显明,并完全体现在信贷、行政二大狠招之中。而土地“闸门”更是有收有放。
“第二套房贷款增加一成首付,将使得投资者最多只能贷款4成,这可以有效避免金融机构风险。”张大伟分析指出,预计首套房在部分城市的优惠利率也可能取消,楼市调控的作用将在增加供应及严格信贷的双重作用下效应逐渐明显。
在土地方面,除了重申“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外,还在全国层面提出和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用地,并首次提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更为直接且引人注目的调控政策——全国性的严格限购。
“限购政策继续收紧,相比目前北京部分城市‘不论已有、只论限购’的政策更加收紧。”张大伟分析认为,限购不仅力度加强,而且范围很可能从现在的30个城市,扩大到60个以上,全国化限购可能使得市场成交量出现明显的下调。
王珏林则表示,前两轮调控中未落实的部分政策也将在2011年更加收紧,足见中央政府的调控决心,只要政府有决心,房价注定可以理性回归。
5年内二手房税费(假设原购价100万,出售价200万)
税种 调控前税率 税额 调控后税率 税额
营业税 差额5.5% 5.5万 全额5.5% 11万
个税 1% 2万 1% 2万
契税 1.5% 3万 1.5% 3万
 
合计 10.5万 16万
首套、二套房客户还款变化
购房情况 贷款额 执行利率 月供 总利息 首付
一套房
100万
85折
5.44%
6845.03
642807
首付均为30万
基准利率
6.40%
7396.98
775275
1.1倍
7.04%
7777.02
866485
二套房
100万
1.1倍
7.04%
7777.02
866485
调控前50万
1.3倍
8.32%
8564.65
1055516
调控后60万
说明:央行加息两次后,以贷款额100万、贷款20年计算:
本表格由北京中原提供
楼市"量价齐升"遭当头一棒 房价有望明显遏制
房产税并非是最后的撒手锏,多重调控狂风暴雨已来。第三轮调控——“新国8条”在春节前出台。
降温!冷处理!中央政府在连续不断的调控中,一次次强化已经确定了由“封堵”转变为“疏导”,以保障房和商品房两条腿并进的政策,力求把房地产拉回到正常的发展轨道,逐步使房地产业“去投资化”。
第三轮调控给楼市降温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分析指出,在不断强化的二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下,楼市调控仍不能说“成功”,房价仍在上涨,因此调控绝不会放松。
事实上,记者也注意到,去年先后出台“国10条”、“国5条”等政策后,全国房地产市场却仍在“量价齐升”。
据统计,去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6%,涨幅比11月缩小1.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与此同时,去年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18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0201亿元,同比增长21.9%。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12月全国楼市销售量和销售额环比大涨之外,还双双创下2010年全年成交的最高值,不得不让人对调控效果再次担忧。
“2010年大量的货币及信贷供应,加上投资渠道有限,使得资金仍涌向房地产市场,这是造成虽然调控力度空前,是楼市量价齐升的重要原因。”多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正是这上述背景下,住建部的权威人士早在1月上旬就向记者透露,房地产调控的方向和思路已经确定,且还有储备的调控政策,包括扩大限购范围、延长限购时间、推出房产税试点方案以及增加试点城市等“后招”。
再者,差别化财税和信贷政策(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对个人购房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开发商预售款监管等)也都被作为储备性政策,一旦房价再次明显上涨,相关措施就可能择机出台。
有望明显遏制房价上涨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本次调控的政策力度再次空前,特别是在限购、限贷、加税等方面。
“这8条政策是我国近几年来房地产调控最严厉的政策组合,最严厉的贷款政策、最严厉的交易税费、全国化的限购政策……可见政府监管部门对目前高房价带来的问题已经有充分的认识。”中原地产张大伟认为,“新国8条”很可能明显影响2月份以后的市场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政“威慑与实际打击并重”。一旦房价继续上涨,将可能继续出台一系列的交易税费,加上落实到地方政府肩上的价格维稳指标,将使得实际作用相比前两次调控明显。
北京中原地产预测,北京等大城市房价将再次停涨,部分郊区房价将立刻下调,60%以上的购房者出现明显的观望,以北京为例,楼市的成交量将可能出现20%以上的下降,很可能出现去年4月以后的萧条现象。
但是,分析人士也指出,目前货币供应量依然比较高,保障房的供应效果要到下半年才能显现,所以实际对价格的抑制作用依然需要看政策的落实及持续力度。
证券日报:新“国八条”释放三大新信号
京华时报:新“国八条”解读
除限购措施,国务院新出台的8条措施中,地方政府确定合理房价目标、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等也受到了普遍关注。房地产相关人士解读认为,新“国八条”可以说是我国近几年来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最严厉的政策组合,可见政府监管部门对目前高房价带来的问题已经有充分的认识。
■新“国八条”解读
>>政府监管方面
房价目标施压地方政府
【政策】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解读】这是首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并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就要发布,力度之严,史无前例。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规定中所提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应该指的是一个具体的价格数量,各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并公布一个2011年底本区域内的预期房价。这样做的好处可以打消投资、投机者对预期的追逐,同时,让有合理购买需求的购房人不再恐慌性购房。让房地产市场逐渐平稳,特别是价格能保持在合理的区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估计部分高房价城市可能会制定出房价涨幅控制线,部分房价不太高的城市可能会像重庆那样,制定出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地方政府将为如何定这个目标而苦恼不堪。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比去年好。
保障性住房须扩大覆盖
【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解读】今年北京将开工建设2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六成为公租房。同时,今年竣工10万套保障性住房,实现交用的公租房数量将达到1万套左右。“十二五”期间,北京开工建设的保障房数量总量将达到100万套,其中六成为公租房。
>>金融政策方面
二套房首付款提至六成
【政策】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解读】再次加强了对投资及投机购房者的控制,特别是第二套房贷款增加一成首付,将使得投资者最多只能贷款不到四成,而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也为提升二套房贷款利率留下了空间,可以进一步抑制投机购房。虽然规定二套房首付提高,但是执行的时间没有具体确定,所以将可能促成消费者规避政策短期之内成交量加速上涨。一旦二套房利率再往上调,根据现在“认房又认贷”的商贷政策标准,即使卖掉手中贷款房产,名下无房也会算做二套房,意味着更加贷款买不起房,止步于置业升级“门槛”之外。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称,新“国八条”相对于此前两轮调控,最大的特点就是“抬高门槛,强化力度”,都是为了抑制过度消费和投资需求。毕竟资源是有限的,应该把资源尽可能地向首套房需求倾斜,抑制多套房的投资需求。
>>土地交易方面
保障性住房用地将单列
【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解读】“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累计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3603公顷,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供应中的比例逐年加大。2010年,北京明确提出了“两个50%”的建设目标,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3.6万套以上,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
>>交易税费方面
二手房交易税按全额征收
【政策】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解读】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称,首先,相比之前执行差额收取营业税,新“国八条”再次严格了二手房交易税费。5.5%的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房源再交易成本将明显上涨,将明显遏制过度炒作。以一套2008年100万元购买、现在出售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之前只需要按照差额缴纳5.5%的营业税也就是缴纳5.5万,而以后将需要交纳11万。
其次,对房价超过平均水平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将有效地遏制部分开发商过快上涨价格。预计各地区将陆续出台房价的抑制措施。
第三,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目前部分城市存在明显的避税现象,导致了楼市调控的部分措施作用减弱。预计调控很快将弥补这部分漏洞,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可能增加税费在一倍以上。
第四,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个税很可能开始按照20%收取,如果严格收取将给市场调控带来相比房产税更有效的作用。
>>专家
新政或为房产税铺路
新“国八条”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专家认为,这或将是为房产税未来试点、实施做好准备。
会议要求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并没有直接提到房产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不仅是为已开征的税种提供基础,更是为全国范围开征房产税提供技术支持。房产税并不是个新的税种,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已宣布将率先试点,最终会向全国推广。”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称,政府将对新购房屋超面积部分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刺激短期购买力集中释放,抢在宣布实施之前交易规避房产税,这也说明房产税对市场的威力不容小觑。
>>房协
住房供需体系将渐合理
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此前我国保障房供应滞后,再加上居民住房方式单一,造成所有人都通过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因此房价持续攀高。现在,政府大力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另外将提供公租房,住房品种、居住方式都将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不会再有挤独木桥现象的出现,从而使得市场对商品房的需求逐渐减少,供需趋于理性,价格也会稳定在一定水准上,但这还需较长过程。
>>开发商
“确实是个重磅炸弹”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某开发商询问看到新政后的反应,起初此开发商并不知情,但听到部分条款后,立刻表示自己要亲自上网看看内容。半小时后,该开发商语气低沉地说:“确实是个重磅炸弹。”他表示,禁购后肯定会减少销量,购房人的预期可能又被干扰,未来交易量下降是必然,但价格还得再看。
>>银行
未来贷款政策或更严格
一位大型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房贷新政进一步限制了想要买房人的购房需求。据市场统计数据显示,在当前的房贷政策下,已有超过半数的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清房款,不进行贷款购房,贷款政策已经制约了一部分的贷款购房需求。他认为,未来有可能出台更严厉的贷款政策,比如只能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第二套房禁贷;或者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也有进一步上调的可能性,有可能上调到基准利率的1.3倍。
光大银行一位个贷部经理表示,二套房首付高达六成是史上最高的比例,会伤害一部分人群。从金融信贷政策来看,未来将会陆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等,势必要稳定房价。
招商银行个贷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政策银行方面会立即执行,对于现在已经签约房贷的客户不会产生影响,但是新客户预计不会有“缓冲期”。他表示,今年信贷收紧的压力较大,银行放贷额度“按月考核”比较严格,从首套房来看,在没有监管层要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已经自发上调了贷款利率或者取消了优惠。
据了解,现在各银行大多数是以贷款合同签署日为时间节点,甚至是以网上签约和房产过户日为新旧政策执行界限。也就是说,只要是到昨天为止未签贷款合同的,二套房首付和利率很可能执行新政。
■记者观察
土地财政或是降价关键
调控政策一轮接一轮,力度一次比一次大,但房价却依然顽强地在增长,去年8月9月的销售数据,12月和今年1月的销售数据,无不让人看得眼晕,不能不感慨购房的需求是如此强大,而全款购房比例的不断上升,更让人对市场资金的雄厚心悸。三轮调控,政策都是好的,都切中时弊,可是,效果为什么如此暗淡?一年比一年高涨的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可能是答案之一,房地产上下游产业在GDP中不断增加的比例,可能是答案之二。有业内人士明确指出,只要地方政府不从土地财政中抽身出来,只要“以GDP为主导的经济模式”不变,以GDP的增长考核地方官员的业绩准则不变,想降房价,可能都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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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加大楼市调控力度 巩固扩大调控成果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无论是既有措施的细化,还是新措施的出台,都传递出加大楼市调控力度、巩固扩大调控成果的信号。
人民日报:坚持和强化楼市调控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公布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进一步加强需求管理,努力增加有效供应,延续并强化了此前出台的各项调控政策,可以说是近几年来最严厉的政策组合。这体现了中央政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从2010年初起,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我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为期一年、先后数轮、愈发严厉的调控。随着调控政策的落实和细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在住房交易量保持稳定增长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和新开工仍保持理想增速,为今后一两年供求关系稳定创造了基础。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新政实施以后,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
由于近期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对房地产调控的形势判断也不应过于乐观。统计数据显示,一线热点城市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上半月出现了量价齐涨的势头,与往年这时候的传统淡季截然相反,个别城市的新房成交价甚至创出了一年来的新高。同时,推动房价快速上涨的购房热潮,正呈现出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从传统热点城市向以前不被关注的地区转移的趋势,投资投机性需求在这些城市有所抬头。市场的这种变化需要各地政府高度关注,及时分析原因,因地制宜采取应对措施。
从宏观环境看,2011年房价继续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我国仍然处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带来的首次置业和改善住房条件的刚性购房需求仍然巨大。过去两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境外热钱流入的影响仍然存在,社会上货币充足,且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各种资金有进入楼市的冲动。同时,通货膨胀的预期仍然较强,资金有进入楼市避险的愿望。还应该看到,去年已经出台的调控政策随着时间推移,力度逐渐被市场消化,效果开始减弱,调控面临的压力不小。
因此,新一轮调控措施出台,针对性强、力度空前,很必要、很及时,效果也值得期待。
近年来,高房价已经让许多普通购房者逐渐被房地产市场所抛弃,普通百姓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意见很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2011年,尽管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仍应当把楼市调控坚持到底,并进一步强化。
坚持和完善楼市调控,一方面要坚持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努力增加有效供应,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让现有措施发挥出最大效果。另一方面要根据市场变化,加强前瞻性研究,储备并适时出台新的调控措施。尤其要明确楼市调控目标,如房价的控制目标、应当回归到的“合理水平”等。同时要结合这些目标,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稳定房价的责任,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问责。
此外,应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等。通过这些手段和措施,巩固并扩大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继续稳定市场预期,给普通购房者信心。 (王 炜)
2011年可能的首套、二套房客户还款变化
首付
购房情况
贷款额
执行利率
月供
总利息
首付均为30万
一套房
100万
85折
5.44%
6845.03
642807
基准利率
6.40%
7396.98
775275
1.1倍
7.04%
7777.02
866485
二套房
100万
1.1倍
7.04%
7777.02
866485
调控前50万
1.3倍
8.32%
8,564.65
1055516
调控后60万
说明:央行加息两次后,以贷款额100万、贷款20年计算(本表格由北京中原提供)
全国各地限购令一览
城市
限购政策
北京 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 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深圳 2010年9月30日晚上11时30分,记者获悉深圳紧急出台调控落实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广州 继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后,广州2010年10月15日也出台了严格的限购政策。广州市联合人民银行、省地税制定了该政策,核心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其中规定,非常住家庭不准在广州购房,未满18岁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
天津 2010年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发布楼市调控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违反规定购房者,将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厦门 2010年9月29号晚,国家有关部委再出重拳调控房价上涨,三套房贷款全面叫停;首套房首付调整到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五成。为此,厦门市近日推出了临时性限购措施,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
宁波 2010年10月10日,宁波推出了住房“限购令”,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市购房。这意味着,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之外。
福州 继深圳、上海、厦门、宁波等城市后,福州市昨日也颁布楼市“限购令”,从2010年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居民同一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杭州 2010年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新政,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南京 2010年10月12日,南京市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务院部委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 贷款。
温州 国庆假期过后,《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正式发布,规定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个家庭已经购买新开楼盘住宅一套的,其家庭成员再次购买新开楼盘住宅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过。
海口 继深圳、上海等各地政府接连出台住房“限购令”之后,14日,海口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武汉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在武汉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论面积大小,只能在中心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而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家庭,则暂停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南昌 2010年1月21日,南昌市公布限购令新规,该项规定全称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政策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太原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0年1月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太原市市辖六区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实行限购政策,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昆明 2010年1月18日,昆明下发《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通告》显示,于昆明市主城区4区、3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县范围内,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济南 济南市政府就在这个周末发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最抢眼的规定是:不管是不是济南的户籍居民家庭,1月21号到今年年底,只能在济南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这里边提到的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重庆 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月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和重庆外汇管理部近日联合转发上述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到重庆买房,必须提供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永康 2010年11月24日,浙江永康正式发文《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县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我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兰州 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最严限购令”,具体内容是:“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
大连 18日下午,大连市建委宣布,大连将从今日(19日)其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苏州 苏州2010年11月3日晚下发的通知指出,市区暂定本市以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市区新购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居民家庭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书面声明保证所购房屋为本意见施行后新购的唯一住房。
三亚 三亚市政府公布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实行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政策;违法违规购房的,将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同时明确三亚市一线海景和有优势资源的土地将优先安排为高端度假休闲旅游经营性项目用地。
郑州 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6日起,郑州市将全面实施商品住房限购令,人口过密区限购一套房。无法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
2010年以来北京调控政策
时间 政策 要点
2011.01.19 北京出台《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 北京出台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规定开发商和业主交接主体对物业共用部分的综合性查验内容,明确开发建设与管理各方责任。新规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2010.11.03 北京土地上市首设竞价上限 北京市土地出让将再推行一种新方式,即挂牌上市的土地设定价格上限,达到上限的多个开发商 则需靠投报配建租赁房的面积决出赢家。
2010.10.26 北京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预售资金将存入监管专用账户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企直接收存,12月1日起施行。北京长阳半岛和绿地新都会国际花都成为首批被监管楼盘。
2010.07.01 北京行政区划调整 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
2010.05.27 北京出台《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经过数年酝酿、几经易稿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于5月27日上午正式出台,2010年10月1日施行。今后,北京新建小区将由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按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在业主大会未成立前,开发商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2010.04.30 北京出台地方楼市调控细则 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措施。
2010.04.16 北京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 2010年4月16日,北京市就挥出重拳,出台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新规,将试点“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土地竞买方式。
2010.02.23 京版国11条出台 11部门联手遏制高房价 北京11部门于2月21日联合出台促进楼市发展意见,全面废止购房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加强价格监测,严惩囤地炒地。
2010年以来中央调控政策
时间
政策
要点
2011.01.26
国务院要求将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01.23
住建部拟定第三批限购城市名单
对于第三轮限购的城市,除在前两轮中未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外,还将有大量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登上限购榜单。
2011.01.21
新拆迁条例公布施行
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11.01.09
重庆试点房产税
1月9日,重庆市两会上传来消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宣布,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2010.12.26
央行年内二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12.02
2010年建1000万套保障房,以公租房为主
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2.4%。而计划新增的420万套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
2010.11.03
公积金贷款全面收紧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90平以上首付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0.10.19
央行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2010.09.29
房地产二次调控启动,实行差别化信贷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2010.08.10
国土部掀监察风暴
8月10日,国土资源部《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统计》名单被媒体全部披露。名单显示,列入国土部闲置土地“黑名单”的宗地总共1457宗,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上述违规土地的查处任务将务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0.06.13
七部委力促为夹心层提供公租房
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0.05.0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租房管理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2010.04.17
国务院重拳收拾高房价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 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 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1.1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 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