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动态查询免费版:烟台市上调企业各类人员退休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5:59:27

烟台市上调企业各类人员退休金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1年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据悉,此次是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7年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水平,全市2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大幅增加。

  据悉,此次调待范围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执行时间从2011年的1月1日起开始。与往年类似,此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仍由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组成,建国前老工人则是按绝对额增加。

  一、企业退休人员

  (一)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11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组成。

  (二)适当倾斜部分包括: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9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20元;200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5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

  3、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

  4、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8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130元。其中,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90元、50元和80元。

  适当倾斜部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二、企业退职人员

  由固定调整(88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组成。同时,参照执行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政策(即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中第4条)。

  三、企业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此外,针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情况,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据了解,在往年调整待遇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已形成了一套快捷高效的调待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确保增发的养老金在今年春节前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