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头下长了小舌头:民生与公民的尊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45:12
温家宝总理亲手在“星空”之上,嵌下了值得全民族追求的“尊严”之星。但这只是一颗指引方向的北斗星,中国人民要真正获得尊严和幸福,还要回到地面上踏实前行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进“尊严”二字,表明政府已认识到,中国人民在最起码的“生存权”基本有所保障后,必然会要求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与合理、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追问更多的人生意义,为顺应社会潮流,政府的施政目标应从经济发展更多地转向“人”本身的幸福与尊严。

  “尊严”这个看似简单的词,具有多重内涵和多种理解。在我看来,它是指人有理由自我尊重并获得他人尊重,人格不独立,则谈不上什么尊严。而人的独立,首先是经济独立、经济自由。按照马洛斯的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人类需求五层次理论,一个人若是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则不会以获得尊重作为行为动机,亦很难得到尊重。

  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生活,已不仅仅是衣食住行,更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等。要满足这一点,虽然首先来自于个人的劳动,但也要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体制,离不开社会福利制度的保障。因此,个人的经济独立从整个社会的宏观角度来看,被称之为“民生”问题。对于我们这个财富创造与分配并不成正比的社会,应该说,解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种种束缚、公平分配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人民过上有尊严生活的物质基础。

  而这恰恰正是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之一。“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温家宝如是说。他更将“民生”详细阐述为: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把社会财富“蛋糕”分好;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解决好医药卫生、教育等问题;推进户籍改革等。尽管目前只是目标,还没有完全成为现实,但可以想象,政府有意愿、有信心逐步解决这些问题。而生活富裕或有所保障的人民,必将获得更多的尊严和幸福感。

  但另一方面,必须承认,改善民生只是获得尊严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人”毕竟是一种灵性的“高级动物”,对精神生活有着自发的强烈要求。公民与政府权利界限不清、社会缺少规则,个人依附于体制不能独立,人民就会缺少安全感,从而丧失真正的尊严感。

  比如,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王帅贴案、厦门游精佑案中因言获罪的当事人,在滥舞的“权力”大棒下,其尊严感何来?宪法明文保障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但对“血拆”中被逼得“以命相搏”的唐福珍们,尊严恐怕是个太过“奢侈”的字眼。面对上海钓鱼事件,中产阶级也会感慨自己的尊严任由某些公权机构拿捏,缺乏制度性保障。

  还好,温总理对此已有了很深的理解。2月27日,他在与网友交流时,将对“人民生活更有尊严”解释为三个方面:第一,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其中第一点我认为是重中之重,它是后两点能够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守住《宪法》、落实公民各项宪法权利,是人民获得尊严的根本和当务之急,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底线。

  温家宝总理亲手在“星空”之上,嵌下了值得全民族追求的“尊严”之星。但这只是一颗指引方向的北斗星,中国人民要真正获得尊严和幸福,还要回到地面上踏实前行。而尊严究竟何来?我认为,不讲民生是万万不行的,光讲民生是万万不够的,还需要保障公民权利的制度性建设。(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