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落体的冲击力公式:房产税为何必须开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0:54:08

叶檀:房产税为何必须开征

【《财经》综合报道】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叶檀近日在重庆时报撰文《房产税为何必须开征》,称,“十二五”期间, 住宅地产房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税费整体改革中的突破口。

  她在文中称,她支持房产税开征有如下理由:

  首先,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的突破口,如此老调重弹的话题无须多说。房产税不开征,2010年,土地财政收入达到2.7万亿元,创出新高。我们无法预期,在如此高的土地财政收入下,土地财政会主动收缩。

  当然,开征房产税不一定能撬动土地财政,但不开征房产税,土地财政就一定不会改观,这就如同面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千古难题,只要找到一个突破口,鸡和蛋的问题就全部解决了。

  其次,推出房产税可以推动公共财政的制度改革。

  房产税应该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宏观经济的里程碑事件,通过建立房产税机制,做到地方财政透明,与土地财政划清界限,同时,改变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丰瘠不均的情况。

  我国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是建立正确激励至关重要的一步。房产税绝不是在原有的房地产税费之外增加一个新税种,而是对于原有的税种进行彻底的基因改良。

  如果预备推出的房产税,对于既有的制度没有任何触动,而是以低税率试探市场的承受底线,那么,就是税费重负的大发作,无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我们需要的只是张居正式的改革家,而不是在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框架下敲敲打打走平衡木的改革家。

  第三,房产税可以改变分税制后遗症,让各级政府财政取得均衡,让投资者与普通工薪阶层的财富略微趋向于均衡。

  房产税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冲过技术关。

  国土资源部资产处处长雷爱先表示,房地产税的要义是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实现简化税种,没有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的配合,国税总局很难以低成本完成艰难的税制改革。

  房产税不可能一夜之间取代旧有税种,2010年土地收入2.7万亿元,一线城市土地收入在千亿元以上。

  我国的房产税面向豪宅,税率如果较低,远远无法弥补土地收入下降的缺口。所谓房产税一旦开征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是镜中花水中月,预期初期至多数十亿元收入。

  虽然无法取代土地财政,但房产税对中国经济改革未来意义深远。房产税与土地收入之间可以取得平衡,通过房产税逐渐取代土地收入,直到最终彻底摆脱土地依赖症。

  房产税不开征,这一天就永远不会到来。与其让各利益群体在漩涡中纠结,不如快刀斩乱地进行试点,坚决将房地产改革推进到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