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战多米诺皮肤: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13:49
关于广告业所涉及的税项及发票问题 登记信息 主 题   关于广告业所涉及的税项及发票问题    想请教新开的广告业公司,需要涉及哪方面的税项,营业税、所得税可以举例吗?制作费又应该如果打税,可以抵扣吗?发票又该怎样买,是手写票还是打印票?望赐教。谢谢!   作 者: yvonne 时 间:2009-05-31 14:35:00
回复信息 回复主题   回复:关于广告业所涉及的税项及发票问题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93]国税发149号)有关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适用税率为5%。根据财税[2003]16号文穗地税发[2003]141号文的有关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广告代理行业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必须有合法的支付凭证,并提供有关广告发布的合同(或协议)和有关发布广告排期的资料,方可在营业税前扣除。
    一般内资广告企业应以所缴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按计税营业额1.3‰缴纳堤围防护费,按应纳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另外还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签订广告合同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税率为广告收入的万分之五)。对于广告公司提供广告制作劳务取得收入,属于广告劳务,应按“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二、如果业户按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可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向地税局申请购发票。
    依据《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征管业务流程重组意见的通知》(穗地税发[2008]23号)和《转发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首次领购地税发票实行限额、限量供应发票的办法。限额是指面额为百位(含百位)以下手写发票和面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定额发票;限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核算水平和经营范围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初次发票供应量,每个品种可供应2本以下(含2本);对从事餐饮娱乐业的业户,每个品种可供应5本以下(含5本)。 对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超限额或限量的定额发票和手写发票,以及申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和不设限额的计算机打印发票,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其购票种类、数量和面额后核发《发票领购簿》。纳税人持《发票领购簿》等资料在办税服务厅前台领购发票。另外,根据《关于加强取消发票管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发[2007]256号)规定,对业户需要增加数量或领购大额发票、特殊行业发票的,由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后确定其购票种类、数量和面额。大额发票是指千元位以上(含千元位)和无限额的手写发票、定额发票5000元以上、不设限额的计算机打印发票。
    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7]7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一)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的业务收入(包括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经营收入等),需要开具发票的。(二)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三)外地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四)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对其自领取执业证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五)应领取而未领取执业证照临时经营的,按规定不得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但必须照章征税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六)已办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七)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八)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代开票纳税人(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已提供运输劳务,取得货物运输的经营收入,需要开具货运发票的。(九)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上述代开发票情形的业户,应领购发票自行开具。
    具体购票事宜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