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采样机:企退人员养老金月涨187.5元 -齐鲁晚报数字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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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生保障工作将推多项新措施 企退人员养老金月涨187.5元
  • 2011年0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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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爽

    14日,记者从全省人力社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人力社保工作的重点是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农保、医保等方面,都将出台多项举措。

    【企退人员养老金】

    今年再上调12.5%

    据悉,在整个“十一五”期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年上调,从“十五”末月人均808元提高到“十一五”末的月人均1500元以上,翻了近一番。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中提出,2011年我国将按照10%的增幅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另据了解,我省将按照12.5%的增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幅度为187.5元,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升至1680元左右。在2011年春节前,执行新标准的养老金将

    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新农保】

    9市实现全覆盖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新农保试点,争取在2011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日照、东营、威海、莱芜9个市实现新农保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到2012年,争取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新农保在全市范围全覆盖。  同时将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筹集、待遇标准等问题,从制度上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医保】

    全省实现市级统筹

    以前经常有患者抱怨一个城市内因为在不同的区县,看病都无法即时结报,手续非常繁琐。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1年我省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加快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改革,推进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搞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年底全省17市将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同时,我省将落实各项医改配套政策,全民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以做到“病有所医”。

    【失业保险】

    与物价上涨挂钩

    2010年我省已实现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目标,失业保险金标准全省平均达到445元,比调整前提高了21.7%。  为了使失业人员能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我省将适时修订《失

    业保险规定》,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同时将加强对事业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提高监测数据的利用价值。

    【工伤保险】

    拟建省级调剂金制度

    我省2011年将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抓紧拟定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建立工伤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2010年,我省17市已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调整,月人均分别增加152元、91元和65元。  今年将在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同时,研究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进一步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

    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工资】

    适时调高最低标准

    目前我省普通一线职工特别是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的工资过低,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企业高中层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除收入差距拉大外,企业单方面决定职工工资的情况十分突出。  今年,我省将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按照“限高、扩中、提低”方针,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合理调节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我省将逐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各类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根据经济发展、就业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最低工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