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同意别人邀请入群:刑满释放的“两参”人员如何享受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23:49:43
         案例:王某某,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2月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1981退伍回乡务农,2004年1月至9月因参与赌博,于2005年1月6日被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0年1月刑满释放。王某某刑满释放后到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要求享受“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当地民政部门请示市级民政局是否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答复如下:王某某,属于在乡“两参”人员,按照规定应该享受“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但是王某某因为犯赌博罪属于服刑人员,参照民政部《伤残抚恤政策》,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可以享受抚恤的政策,王某某如果刑满释放后恢复其政治权利可以享受“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我们认为判刑是对他犯罪的惩罚,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是对他曾经参战的优待,也属于一种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能否恢复其政治权利,决定其是否能享受这项待遇。         处理办法:本人需要按照审核“两参”人员的要求,提供档案材料,军人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还要提供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抚顺市×××监狱释放证明、抚顺市公安局××分局假释期满证明;抚顺市公安局×××分局恢复政治权利证明”,在审核以上证明材料后,作出是否批准和享受待遇,如批准后,可从第2个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对于已经认定为“两参”人员,在领取生活补助期间获刑,按照判决书停止发给其生活补助,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后,可继续享受这项待遇,但是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从批准恢复待遇的第2个月起领取生活补助,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