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果公考8班: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专业、示范课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项目阶段检查验收的有关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0:23:13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师资培养的需要,我院于2005年8月正式确定汽车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旅游管理为院级示范专业进行建设; 汽车发动机模块、公路施工技术、桥涵施工技术、汽车底盘模块、工程测量、旅游市场营销、导游业务、英语八个院级示范课程进行建设;熊建国 黄 平 邹建英 王海春 吴玲珍 李海岩 韦彩萍 张文莲 朱亚琪 孙 军 秦彩宁11人为专业带头人进行培养; 张 锐 罗国玺 赵建宁 商 可 钱晓鸥 莫延英 许 云 尹 萍 姚青梅 王 荣 甄小明 孟前莉 赵丽华 杜 伟 马维建 廖春生 李 巍 魏 华 都桂英 夏美艺 苗 岩 李善华 曹 辉 白占仓24人为骨干教师进行培养。与此同时根据《示范专业管理办法》、《示范课程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及《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下发了相应的建设及培养考核标准。在近2年的建设和培养中,各系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也涌现出许多好的做法,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如在计算机应用技术示范专业,游市场营销、英语示范课程在建设中积极按建设要求和计划去执行,资料齐全,甚至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所建设的专业、课程能够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效果良好。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方面王海春 邹建英 孙 军 朱亚琪 孟前莉 夏美艺 许 云 李善华等同志态度积极,能够严格按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按培养要求及标准去努力完成,效果良好。但从总体来看,各系部对以上项目的建设和培养方面还没有完全进入角色,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希望各系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真正按项目计划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去开展工作。
二.阶段检查、验收安排
由于本次考核项目多、查阅资料多。因此,采用分组分项目考核的办法。分组情况如下:
分 组
组 长
成 员
考核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备 注
第一组
李文时
李卫东 李 敏 蒋 旭
汽车应用技术(熊建国) 计算机应用(孙军)
旅游管理(雷培宁)
示范专业
第二组
张永兵
雷培宁
孙 军
马梅娟
汽车发动机模块(罗国玺) 公路施工技术(莫延英)
桥涵施工技术(李海岩) 汽车底盘模块(黄平)
示范课程
第三组
刘建明
张冬冬
王海春
熊建国
工程测量(许云) 旅游市场营销(朱亚琪)
导游业务(韦彩萍) 英语(李善华)
示范课程
第四组
马焕萍
曹 辉
殷建国
熊建国 黄 平 邹建英 王海春 吴玲珍
李海岩 韦彩萍 张文莲 朱亚琪 孙 军
秦彩宁
专业带头人
第五组
石爱勤
张海莉
朱亚琪
韦彩萍
罗国玺 赵建宁 许 云 尹 萍 姚青梅 赵丽华 杜 伟 魏 华 都桂英 夏美艺 苗 岩 白占仓
骨干教师
第六组
梁 萍
靳生盛
李 慧
李善华
张 锐 商 可 钱晓鸥 莫延英 甄小明 孟前莉 马维建 廖春生 李 巍 李善华 曹 辉 王 荣
骨干教师
三.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
1.考核时间:
2.考核方法:各考核组成员对照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网上或纸质的阶段总结材料和查阅相关的支撑材料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询问被考核对象,各考核组成员对被考核的几个项目均要考核,应有横向比较,切忌小组内再次分工各看一头的做法。
3.在考核中对没有支撑材料或解释不清楚的问题可视为此项未完成,不予给分;没有阶段总结的不予考核。
4.考核完后,各小组要给出各项目的考核评分和考核意见,并在下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汇报形成最终的考核意见。
5.被考核对象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考核时间向考核组提供相应的考核资料,对不按时提供材料的不予考核。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我院“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不论是省级还是院级建设项目,每学期均要写出建设总结并接受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检查;每年需详细填写“考核自评表”,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并接受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检查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
2.“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每年写出培养总结,填写“考核自评表”,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并接受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检查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
3.所有项目的自评表、学期或学年总结、未完成项目的下一步安排等资料必须准备一式三份,系部留存一份,交科研办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以上资料都按期报送科研办(上半年6月25日前,下半年12月25日前),逾期不交的将影响考核,责任自负。
4.所有建设项目期满后成绩达到优秀的学院给予增加经费20%的奖励,对不合格的项目收回全部专项经费,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和晋升职称。
5.经费标准:示范专业(5000-10000元)、示范课程(3000-5000元)、专业带头人(800-1200元)、骨干教师(600-1000元)。
备注:
1.被考核项目(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示范专业(课程)申报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2)协议书(科研办有留存)
(3)审批文件(科研办有留存)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5)学期或年度总结
(6)各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
2.示范专业(课程)考核表中的有关说明:
该表中示范专业不填一级指标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任课教师一栏;示范课程不填教学条件中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一栏(以上两项在表中均划了▲号)。
3.考核项目的阶段总结
请查阅校园网→FTP文件下载→科研办文件夹→2007年5月的文件夹→“示范专业(课程)等项目”阶段验收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