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账号退款流程:宜川县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47:44
  为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的有关要求,现就宜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县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宜川县地处延安市东南部,国土总面积2938.5平方公里,总人口11.6万人,其中农户2.4万户,农业人口9.68万人。全县现已建果园36万亩,其中苹果面积24万亩,建成省级示范园14个、果库18座,储量3万吨。发展果袋、发泡网、纸箱厂等企业8个,壶口梨2万亩,花椒6万亩,发展大棚蔬菜1327棚,开发弓棚5210个,种植露地菜7800亩,建立了以丹州、秋林、交里、牛家佃、云岩、新市河、壶口、高柏、英旺、阁楼10乡镇为主的苹果生产基地,以集义、寿峰为主的花椒生产基地,形成了中北部苹果、西部烟菜粮、南部花椒的产业格局。2008年全县农业总产值5.9亿元,其中果业产值4.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06元,全县发展苹果专业村154个,花椒专业村38个,养殖专业村13个,生猪存栏3.19万头,家禽存笼13.96多万只。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有了一定的规模,但距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二是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品牌效应不强;三是产业化程度低,应对市场风险大,产业链条短,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体系不健全;四是养殖业规模小,良种化程度低,果畜结合不够紧密;五是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短缺,投入跟不上。
  (二)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008年底,全县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个,登记社员1609户,带动农户8600户,出资总额2453.13万元。2009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以来,群众组建合作社积极性空前高涨,截止5月底,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发展到90个,入社总户数6519户,成员出资总额3436.88万元,带动农户1.1万余户,分别较上年增长87.5%、305.2%、40.1%、27.9%。其中苹果业62个,干果业8个,畜禽养殖15个,农机业、旅游业、生态种植业、手工艺制作各1个。基本形成了“专业大户牵头,龙头企业带动,农技人员引导”的合作社良好发展格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对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足。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没现成的经验借鉴,目前仍处于初创阶段,个别领导、干部、群众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认识,积极性不高,推动力不强,有些合作社不同程度存在着社员入社不愿出资入股的现象,影响了合作社正常运营。
  2、资金短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自身积累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季节性流动资金短缺,全县合作社社员户均入股资金5272元,最少的仅500元,发展生产资金缺口5500万元。大多数合作社仅靠自筹股金运营,经营困难,举步维艰。
  3、人才匮乏。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共有专业财务人员10人,合作社财务、管理、技术、营销、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与发展。
  4、合作初级。合作社大多为果业合作社,主要开展农资统供、产品统销等初级合作服务,而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生产合作内容开展较少。
  5、标准不一。部分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会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不稳定性依然存在,影响了全县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6、载体单一。围绕苹果生产,绝大多数合作社只在从事农资经营销售类合作,而从事农产品储藏、加工、果袋生产、销售类合作较少,服务载体单一,数量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带动能力弱。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把合作社建成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个核心(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一个关键(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把宜川县建设成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
  (二)建设目标
  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从我县实际出发,指导农民发展建设公司企业联农户、专业农户自愿联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产销一体化、生产资金互助、旅游观光服务等不同类型、跨区域的示范专业合作社30个,其中果业合作社25个,畜禽养殖业3个,旅游业1个,手工艺制作1个。同时,根据农民群众的合作需求愿望,从中选择21个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经营加资金互助“1+1”专业合作模式,选择有条件的部分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经营加资金互助加土地流转“1+2”专业合作模式。合作社建设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目标:
  1、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着眼于规范运作、提升水平,以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合作社,培育一批成熟的现代农业建设组织载体和新型市场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建立健全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社员管理制度、成员账户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统一服务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务管理,切实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落到实处。
  2、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每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达到150户以上,入股资金达到15万元以上,加入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5000户以上。合作社自成经营实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入社社员通过合作社采供的农业生产资料占到社员总使用量的80%以上,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数量占社员生产总量的80%以上;每个合作社平均年购销经营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1”资金互助合作社互助资本金达到30万元以上。
  3、覆盖农户进一步扩展。通过示范合作社的带动,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0个以上,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1.2万户以上,占到全县总农户的50%以上。
  4、社员收入进一步提高。通过合作社的规范运作,使入社社员的人均纯收入高于非入社农民500元以上,专业合作社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200元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提升服务能力
  1、技术服务。在合作社建立社员培训学校,围绕农业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合作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社的合作生产经营理念等内容,对社员进行培训教育。特别要针对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结合农时季节,聘请技术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教学和实践指导,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效率。合作社每年对社员的培训不得少于6次。对关键生产技术和措施,如病虫防治、测土配肥等,由合作社组织专门力量统一实施和服务。
  2、信息服务。在合作社建立农业信息服务站,配备专门信息员,向社员及时收集和发布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和政策、科技、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推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向专业合作社延伸。帮助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网站,在互联网上进行产品推荐、营销等活动,拓宽销售渠道。
  3、农资统购服务。合作社建立农资采供部,对社员需要的肥料、果袋、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以保本微利、低于市场价格供应社员,保证农资产品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4、资金互助合作服务。在有条件的合作社,按照政府注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社员入股一部分股金的办法,筹集互助合作资金,以有偿借用的方式周转使用,解决社员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互助融通的范围严格限定在生产领域、社员内部和一个生产周期之内,借款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20%。
  5、土地流转合作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对自愿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合作社为依托,将农户的承包土地有偿流转给合作社经营管理,或经评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货币入股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1、推行标准化生产。合作社对自己从事的专业生产项目,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严格应用于社员的生产活动中。在每一个重要生产环节,要组织和监督社员将相应的技术要求落实到位,并建立生产档案。对不按照规程生产的社员要进行必要的处罚。
  2、建设无公害生产基地。合作社要以社员生产为基础,组织起来,共同建立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所生产的农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得国家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3、实施品牌化经营。合作社要依据自己的产品特色,注册商标,创立农产品品牌,实行品牌化经营。对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实行统一分级、统一包装,以合作社的注册商标和名义对外销售。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作社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社员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每个合作社要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设备,对社员生产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前逐一进行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的,禁止销售。
  (三)提升市场营销能力
  1、创办发展载体。每个合作社要根据社员的共同需要和产品的市场开拓方向,重点围绕解决社员产品的难卖、贱卖问题,通过财政资金扶持、社员入股投资、信贷资金支持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创办农产品营销、储藏、运输、加工等经营实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引领社员集体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社员的产品销售收入。
  2、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营销模式。合作社要积极与省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组织社员生产销售,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延长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
  3、发展“社市对接”营销模式。合作社要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企业的联合,建立长期供货关系,减少流通环节,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民主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合作社自身特点和实际,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强的《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员大会制度、理事会议事制度、监事会监督制度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确保社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民办、民管、民受益”落到实处。
  2、社员管理制度。以法律为指导,在《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对社员的入社条件、资格确认、权利义务、进退程序、处罚奖励等做出详细规定,用制度保障社员的责、权、利相统一。
  3、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以盈余返还为主,按交易额(量)和入股资金相结合进行分配的收益分配制度。其中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额(量)进行返还的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同时,要建立合作社内部积累制度,依法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报酬可以通过将劳动量作价计入交易量参与盈余返还来解决。
  4、统一服务制度。合作社要通过强化对社员的公共服务来充分发挥“统”的作用,要将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内容规范为统一的、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在服务中渗透“统”的功能。
  5、学习培训制度。合作社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对社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的科技素质,不断提升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时,合作社还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社员账户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务管理。
  (五)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学院
  建设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学院,立足县市、面向全省,常年聘请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授课,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对政府部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人员、理事长、监事长、成员代表、财会人员等,进行合作社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专业理论等系统培训,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培训指导和管理人才,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
  四、工作步骤
  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1月-2月)。主要抓好合作社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规划安排、方案制定等工作。
  第二阶段:引导扩社(2009年3月-4月)。主要抓好合作社的规模化建设,引导鼓励产业大户、农村能人、科技致富带头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积极参与合作社建设,扩大合作社的规模,全面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第三阶段:规范发展(2009年5月-10月)。分两步进行:一是5月份前,统一合作社阵地、制度、档案、台帐建设,完善相关资料,科学规范运作。二是突出重点,示范带动。6-10月,重点对30个示范合作社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作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合作社建设整体水平,达到省级示范合作社建设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出新路子。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9年11月-12月)。先由县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合作社示范县建设方案进行验收,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五、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财政总投入1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800万元,市级财政扶持300万元,县级财政扶持200万元。主要用于30个示范合作社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增强统一服务能力、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增加产品加工储藏出口能力、规范化管理与运行能力建设、面上合作社培训及以奖代补资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60万元;生产资金互助合作资本金投入475万元;实施标准化生产89万元;开展农资采供和技术服务333万元;市场营销能力建设38万元;贮藏加工能力建设205万元;培训学院建设100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扩社工作。按照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合理确定示范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村农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作用、成功典型和扩社方案,让农民明白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好处、社员的权利义务、国家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提高社员对合作社的认识,动员农民群众自愿加入合作社,扩大合作社规模。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省、市、县总扶持资金总计1300万元,其中省上投资主要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资金互助合作资本金、市场营销和贮藏加工能力建设等支出,市上投资主要用于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农资采供周转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学院建设,县上投资主要用于10个“1+1”资金互助社的资本金投入。对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制定量化折股办法,依法平均折股量化为资本金,载入每个社员账户中。
  (三)落实政策扶持措施。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费用负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添活力。二是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等支持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的非农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标准;农业、交通部门对符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产品,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三是强化金融信贷服务。县农行、信用社要把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支农重点,与省、市农行积极对接,开展对示范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创建合作社的资金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低息和中长期信贷支持。2009年计划安排信贷支农资金1600万元。
  (四)实施项目扶持带动。涉农部门要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畜牧养殖小区、测土配方施肥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安排12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实施省、市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整合“一村一品”、农业信息入村工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程等农业项目,集中安排于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
  (五)实施人才振兴计划。动员和吸引农村专业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农村能人和企业下岗专业人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扩社基础上,重新召开社员大会,民主选举合作社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切实把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热心为社员服务的人才用在合作社的重要岗位上。2009年,为每个示范合作社选派一名大学生村官,由合作社聘任为理事长助理。
  (六)强化业务指导。县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科级建制,编制14人。以县指导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同时组建专业指导员队伍。专业指导员要紧跟合作社的建设,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果业要瞄准有机苹果生产认证,畜牧业要以规模化养殖模式为牵引,培养一批成熟的市场主体,带动合作社的普遍发展。对示范合作社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组织业务辅导员进行理论培训、外出考察,提高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七)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宜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项目资金要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项目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单位的公务费、招待费、办公费等项目以外的非生产性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转移、挪用专项资金,若有违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高认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作为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抓手,精心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不同类型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实行分类指导。对示范合作社逐一制定发展规划和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确保示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达到预期目的。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宜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示范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三是强化包抓责任。每个示范合作社分别落实一名县级领导和一个包抓部门,负责示范合作社建设包抓工作。把示范合作社建设工作作为考核部门、乡镇和县级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百分制考核中所占比例达到10分以上。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就是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这一全县工作重点,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职能,全力以赴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