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飞燕1号:中国学者称中国军费应大幅增至占GDP的2.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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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称中国军费应大幅增至占GDP的2.6%左右 2011年01月05日 09:34 学习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334

核心提示:作者指出,目前有军费统计数字的132个国家和地区,在冷战结束后十几年来世界国防费的平均比重为2.6%左右。作者认为,中国国防费占GDP的比重应当保持在2.6%—2.8%之间比较合适,目前中国公开军费占GDP的比重为1.4%左右。

军民融合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条件和环境具有特殊性,在融合发展的启动原因、微观主体、技术起点、经济体制和法制环境以及国际合作环境等诸多方面,均有显著的差异。这对我们走通这条道路提出了一系列特殊要求:总体上我们应当实施“强力推进型”模式,即制定和实施比发达国家更加坚强有力的战略规划,建立更为强大的战略执行力和政策推动力;需要我们扎实推进市场化进程,精心培育我国的市场主体,夯实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础;需要我们在融合发展与体制转轨双重变革中,找准国家利益最大化与企业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结合点,制定更加可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需要我们尽快改变现行军用标准的旧体制、旧规范,逐步建立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还需要我们针对西方军事强国的“反跨越机制”,逐步改善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国际环境。

然而,在实践中要认识和探索这些特殊规律,还需要深入研究基于我国国情和军情约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首先,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融合度究竟多大为宜。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军工技术起点和我国军工发展的具体国际环境等多重因素。搞军民融合决不意味着要把我们已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完整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完全融入国民经济大体系,而不保留基本的核心军工能力。在这方面,我们千万不能被西方国防经济学家和西方政治家所“忽悠”。

不少著名西方国防经济学家论证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没必要保留完整的军工能力,搞货架交易即购自国际军火市场是最经济、最方便的武器装备获取方式。这是极不现实的。事实上,西方国家对我国的高技术封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他们已把数以千计的高技术列为禁止对华输出的对象。而且对华高技术项目出口值如超过一定数值,还要我们的企业提供“授权合格最终用户证明”,这样它们就有权到相关企业核查所引进技术项目的最终用途。通过这种关键技术上的“围追堵截”,他们自认为中国的武器装备高技术化进程会大大延缓。

这深刻说明,同样搞军民融合,我国的环境和条件与发达国家甚至与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都截然不同。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可以依托军事联盟范围内的国际合作,在经济技术上具有互补优势、规模优势、同层对流优势、垂直交流优势、资源聚集优势等,而我国是不结盟的社会主义国家,非但没有这种优势,而且还要应对西方国家的“反跨越机制”的禁锢,要面对技术封锁等不利因素。加之我国的经济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当前中华民族又处于复兴的关键时期,这些约束条件决定了我国在核心军工能力方面比西方国家保留得大一点是完全必要的。在某些特殊的大型作战平台研发能力方面,在总体装配、总体承包、总体测试方面,在关键元器件和关键材料研发能力方面,我国应保持相对完整、独立的能力,这个核心能力的比重应当比一般发达国家大一些。当然,在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件能力建设上则应充分依托社会。也就是说,我国的“小核心、大协作”的哑铃型结构应当区别于世界的一般模式。

其次,国防投入与融合发展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军民融合发展,总体上还处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初期,与军民深度融合的发达国家在融合发展的阶段上也不尽相同。从趋势上说,军民融合发展确实能够降低国防建设总投入,但这种投入变化在各个国家的各个不同阶段是不一样的。考虑到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历史和现状,这种降低应当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众所周知,由于历史欠账和世界军事变革推进速度加快等原因,我国国防费现有投入水平还是偏低的。观察这个问题,有两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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