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功能不全饮食指南:德里克·罗斯:玫瑰长出了血红的刺 - 公牛专区 - 虎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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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罗斯:玫瑰长出了血红的刺  由 张佳玮·信陵 发表在HoopChina·公牛专区 http://bbs.hoopchina.com/bulls

2010年10月30日,芝加哥
德里克·罗斯在整个联合中心的欢呼声中,用他那经典的“这跟我有关系吗”式表情说:
“我只是把握他们给我的机会投篮而已。他们给我空位中投的机会,我投;他们空出篮下让我突破,我突破。我队友给了我信心。”
三天前在俄克拉荷马,他的信心理应受到了打击:他下半场打了3分钟已经席卷了24分,但自那之后,他只得了4分,全场31投12中。最后时刻,威斯布鲁克——他们俩已不知不觉开始成为预备役夙敌——双手扣篮,掀起俄克拉荷马城狂欢热潮,而罗斯走下球场,背负的是第二天ESPN专家们的追问:“31次投篮?他真的是组织后卫吗?”
这一晚,对底特律,他27次投篮13次罚球7助攻7失误。他决心继续接管比赛,就这么简单。
二十年前,芝加哥和底特律每次交战,都是鲜艳之红与冷冽之蓝、乔丹之飞扬与活塞之刚硬的对决。2010年11月,这故事浓缩成了罗斯与斯塔基的对决。他们都快速、凶猛、突破如刀。这一晚,罗斯像乔丹击倒托马斯那样,击倒了斯塔基,过程蔚为传奇:本·戈登故地重游,无人可档,他的投篮让活塞在第三节前段领先公牛21分;第三节结束,公牛还落后13分。但是:罗斯轰下8分,公牛一波19比2扳回。然后是罗斯的两记罚球和一记跳投,公牛再未落后。维兰诺瓦被这结果惊呆了:
“这逆转……不可思议啊。”
这一晚的第二节,联合中心曾经爆发出一片怀旧的掌声:大屏幕映出了观众席的皮彭,他的挥手代表着芝加哥战无不胜的黄金传奇。但下半场的罗斯,让芝加哥人忘记了皮彭——哪怕只有那么一小会儿。罗斯掀起了海雨天风的攻击波,让公牛的分数涨潮般上升时,乔丹时代的光荣依稀复活了。

那些分数,当然没他说得那么简单——空位中投?空出篮下?那些缝隙通常仅是一瞬间。所以,罗斯更不能犹豫。27次投篮和7次助攻之外,他还有7次失误。但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他知道,只要他不犹豫,他的速度便无可匹敌。


还记得德里克·罗斯的第一场比赛吗?
整整两年前的此时,2008届状元德里克·罗斯还没有丝毫NBA资本。他的辉煌,都停留在高中和短短的一年NCAA,停留在孟菲斯大学球迷的心里。在他的第一场NBA比赛,他对上雄鹿。那时他还谈不上梳理组织球队的能手,但他有组织后卫所需要的第一要务:他的脑子太清醒了;他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那场比赛,他3次抢断,几乎没有失位,4个篮板,9次助攻。不惧怕身体接触,但从来不蛮横的追求身体接触。打得谨慎、勇敢而又明智。每次突破,他都以寻找队友为第一要务;全场没有一次尝试三分球,仅在开场快攻时尝试了一次跳投。虽然9投3中2次被盖,但找到了7次罚球,而且,如果你细看,他的9次投篮都并非强行为之。你几乎可以确信:这个孩子也许不会立刻为球队带来伟大的正面效应,但他肯定不会为球队带来什么负面效应。他和全队一起击掌。他一上场后公牛的全盘都在活动。他一直在用各种方式帮助队友。他已经是这个团队的一分子。到最后,他抱住球观看记分牌。
但是……稍微少了那么一点点。

从高中起,他的扣篮录象就被全世界传诵。他做大风车扣篮时的游刃有余,就像场边的胖大叔往里嘴里扔爆米花。也许因为,他过早被称颂过“天才”,于是他格外低调。他这一代人,比如稍前一点的勒布朗,比如他的师弟埃文斯,都是从十几岁就开始接名片、见球探、谈球鞋广告,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睛……他进NBA时不过20岁,可是竭力显得老成低调,即便那并非他的本性。
所以,在NBA的头两季,他时常会打得过于谦退。他是这支球队的未来,但他经常打得过于自觉。许多时候,他传球的潜台词是:
“我知道这不是个好机会,但我不想显得太自私,我的持球时间到了,我就要赶紧将球传给队友避免他们觉得跟我打球很没劲。我希望球能够运转,虽然效率非常低,而且你们这些家伙拿到球也制造不出来进攻机会,但我还是要传,因为得让你们高兴……”
现在呢?他冷冷的说:“给我机会,我投;给我空间,我突。”
那朵玫瑰,开始长出刺来了。

 

2010年11月10日 芝加哥

联合中心在狂欢。上半场,公牛就一度领先到了30分。罗尔·邓当先拍马轰到26分,但是操纵这一切的是罗斯:17投10中22分,13次助攻。更有甚者,对面的梦九队队友斯蒂芬·库里,这一晚18投7中17分,5次失误。
“当你面对一支刚打完客场立刻打背靠背的队伍,最好的秘诀就是,推节奏。”罗斯说。
一句老辣稳狠的宣言。锡伯度教练赛后点明胜利的主旨:“是的,我们从一开始就侵略性十足。”

说来容易,做起来难。
从一开场,罗斯便紧咬库里。用他的身高、体格去压迫纤瘦灵巧的库里,遏制他的呼吸;博甘斯紧咬蒙塔·埃利斯,勇士赖以自豪的冰火双后场,被芝加哥的大风席卷吹散。罗斯每次持球都脱缰奔逸,左有罗尔·邓,右有诺阿,连击刺拳直袭勇士后场。也就在这一场,他展示了突破得分之外,他另两种资质。

他本场封盖和抢断各一次,而且他将库里护送进包围圈,让他全场挨了4记盖帽。公牛全场只犯规7次,因为有罗斯和博甘斯的外围控制,勇士被公牛牵着鼻子走。锡伯度总结:
“我们的脚移动得很快,他们被我们驱赶做一团,打得很拥挤。”

于是——防守成功、反击、推节奏、快下,半场30分的差距就在这样的飞流直下中倾泻而出了。

锡伯度在凯尔特人做军师时,为凯尔特人烙下了两个印:防守层次,奔袭。在凯尔特人,他让KG担当“填空者”:上一秒三分线补位,下一秒杀回禁区补后场篮板,朗多、皮尔斯、雷·阿伦们身后满满当当。在公牛,锡伯度照样把灵活型内线推上前线:诺阿、吉布森、阿西克们轮番趋出补位、轮转、回撤保护篮板。罗斯变得自由多了:他身后有了补防者,他有了更多移动的自由,他可以像韦德一样,做个巡航的游弋者,发挥他恐怖的协防能力。他能够时常像韦德似的神兵天降,斜刺里扑出盖一记帽,让对手惊讶:“这厮哪儿冒出来的?”
他的影响由此渗透到公牛的各个角落:他那匪夷所思的运动能力,被他用到了各个环节,于是芝加哥的攻防两端都锋芒毕露。他防守施压,引领反击,像重型卡车司机一样浩浩荡荡黑云席卷,诺阿、邓、吉布森就是他的轮子。他也许还不算一个大师级半场组织者,但是当一切进入高速运动状态时,他已经足够危险了。


2010年11月13日 芝加哥

就在罗斯对活塞得39分前一天,他的师弟约翰·沃尔在亚特兰大得了28分9助攻。在来到芝加哥前一天,他刚在夏洛特山猫身上取了13分11助攻;再前两天,对休斯顿,他19分10篮板13助攻6抢断的超级三双数据。全联盟都在鼓噪:
“新秀季……他就是联盟最优秀的组织后卫之一了吗?”

罗斯在等他的师弟。
他们俩的名字总被连在一起。都是卡利帕里教练的弟子,都拥有让球探怀疑“是外星人吗”的运动能力,沃尔的选秀模版是罗斯,他的所有评价都在以罗斯为标准。他自己承认,在肯塔基,所有人都在跟他谈论罗斯……直到这一晚。
“孩子,欢迎来到NBA。”

罗斯没有谈什么师门之谊,他简单的归纳说:
我要尽量让场上对手害怕我。保持侵略性,不断给他们压力。”
他不指名道姓,但他就是这么对待沃尔的。

这是明星们的习惯。以前,摩西·马龙面对新秀年的尤因,给了他个35分的下马威;拉里·伯德遇到新秀年的雷吉·米勒,还奉送经典垃圾话“我是这星球最好的射手,你企图干扰我?欢迎来NBA,菜鸟。”罗尼·布鲁尔承认,“科比会对每个初次交手的孩子都施加心理阴影。”而罗斯,开始散布他的可怕压力了——即便他自己还年轻着。
沃尔16分6助攻,第三节扭伤脚下场,第四节归来,但已经无法阻挡师兄了。罗斯下半场15分,全场24分8助攻。

 

罗斯、埃文斯和沃尔这三位,大学里都师从卡利帕里。这三位的共同特点:怪物级身体素质、闪电速度、超级一对一突破。卡老师当年在孟菲斯大学打那著名的DDM战术,主打突破的动态进攻,说穿了就是指望组织后卫们单刀突破,搅乱对手,制造机会。2008-09季,网队也玩这套,让之前在小牛队惯做配角的德文·哈里斯也风光了一回。
如果加上威斯布鲁克,就更明显。如是,这就是新一代组织后卫:他们是凯文·约翰逊和蒂姆·哈达维的加高加壮版。他们的指挥官意识不算出众,但他们能凭一己之力把对手双腿拧成麻花,然后或夭矫灵巧的得分,造成对手的恐慌,搅乱对手的防守,最后趁乱送出蜻蜓点水的传球。
实际上,这也是NBA的时代潮流。50年代,联盟流行鲍勃·库西流的组织后卫。彼时全联盟疯跑,每场比赛投110次篮罚35个球是为常事,半场进攻则充满无穷的跑动。那时节的理想组织后卫需要:运球精纯、护球稳当、推进快速、乱军中眼明手快能找到队友。70年代有了“精灵”阿奇巴尔德这一流人物。80年代往后,有了微笑刺客,有了凯文•约翰逊,有了蒂姆•哈达维,直到90年代,有了斯蒂芬•马布里。

NBA组织后卫们,从需要大脑、节奏、思考、视野和精确传球的指挥官,逐渐演变成以华丽的一对一技巧、破坏对手防守、为队友制造空位的创造者。罗斯、沃尔这卡利帕里门下弟子,代表着新一代组织后卫的姿态。这一晚,罗斯给师弟上了一课:年轻这代的先锋,依然是他德里克·罗斯。

 

2010年11月16日 休斯顿

德里克·罗斯看够了。
吃到第四次犯规后,他被迫坐上板凳,第三节最后5分半他只好作壁上观。前三节他得了16分。他看着火箭队将公牛甩开,以71比63结束第三节。他终于能够站起身来了。
“这感觉非常痛苦。我坐在场边,只希望球队能够挽住分差。等我终于能回到场上时,我做了我该做的。”
他该做什么呢?
“只要能够赢球就好。”

火箭当然料到他会反击。他们在等候招牌的罗斯突破、罗斯跳步上篮、罗斯奔袭……但是,罗斯却以远射开始了追击。一记三分球,第二记三分球。凯文·马丁感叹:
“你会希望他投三分,那样至少他不会有突破机会。但是这是赌博,生于三分也可能死于三分。我们就死于第四节开头的那两记三分了。”
两记三分迅速拉近分差,休斯顿开始混乱:当罗斯在三分线外时怎么办?趋前防他三分?后撤防他的闪电突破?球探报告上,他的三分命中率只有24%啊!

三分见面礼后,罗斯的奔袭开始。锡伯度赞赏的吹嘘:“他攻击篮筐。当他决定攻击篮筐时,很难防守,你知道。”
火箭知道。
罗斯闯入火箭的内线像进超市旋转门。跳步上篮、抛射、中投还是朝外线分球,全随他一念之间。他的速度令整个休斯顿都像进入子弹时间般的慢动作。第四节他轰下17分,全场33分,最可怕的是,他三分球5投4中。

 

在他的职业生涯前两年,罗斯打了159场常规赛,一共投了132记三分球。而在对阵休斯顿之前,本季8场,他已经投了29记三分球。
实际上……罗斯一直是个不错的中投手。这一点,他很像德文·韦德:他们的中投、近筐处理都很细腻,但是射程不够。但他不肯投三分球,则是谨慎的性格使然:他不是巴伦·戴维斯,哪怕知道自己手感不好,也不管不顾豪迈的开火。他的三分球少,不仅是不能,还因为不敢。
2010年夏,他公开宣布他练出了三分球,然后,他就真的开始投三分球了。
这真的不只是单纯的“他练出三分球于是开始投了”。和对活塞之战“给我机会我就投”的39分类似,和对沃尔时的“我要让对手害怕我”类似,这是一种侵略的姿态。他将锋芒全部抖开,霍霍生光,让世界开始害怕他多种多样的武器。突破、三分球、分球,他不再是那个“你可以放任他投篮”的年轻组织后卫了。他锐利了,嗜血了,贪婪了。芝加哥的玫瑰,有了一双公牛队标那样凶狠的刺。

2010年11月24日 凤凰城

公牛西征之战到了第五场。在休斯顿,罗斯33分;在圣安东尼奥,他33分;在达拉斯,他22分;在洛杉矶,他30分。现在,凤凰城,他要迎上斯蒂夫·纳什了。
但这晚,对位他的甚至不是纳什。
金特利不想让纳什去面对芝加哥的刺人火焰。大多数时候,是希尔在防守罗斯。但是,罗斯和纳什还是在隔空对局:两个组织后卫的哲学,在这一晚碰上了。

48分钟末尾,太阳101比99领先。生死之际,罗斯上罚球线,稳稳的两罚命中,101平,进入加时。第一个加时,罗斯一记跳投,公牛全场第一次领先。太阳取回优势,进入到第一个加时尾声,罗斯再袭入篮下,起跳,滞空,上篮,球旋转着穿越球网,凤凰城瞬间寂静无声——还剩0.1秒,本来,在这个球投进前,凤凰城111比109领先的!
第二个加时,太阳终于跑疲倦了。罗斯依然火热,连取5分,太阳被他熄灭了。而罗斯只是简单的总结:
“我的队友相信我的跳投,而格兰特·希尔给了我许多投篮空间。”

十六年前,他还没接触篮球时,希尔已经被当作乔丹接班人。而如今,他德里克·罗斯,是芝加哥人指望的那个新的偶像。希尔38岁,不再有底特律33号那雷行风驰的步子,只好站远一点,而罗斯丝毫不给面子,投篮、突破。曾经拥有NBA最快第一步的希尔,只好看着这个孩子在自己身旁擦过。

这一晚,纳什送出了16次天外飞仙般的助攻,点了公牛身上无数死穴,但公牛没有倒下。罗斯认为“我们一直在抗争。比赛没按照我们预想的来,但我们是那种拼到底的球队。我们知道,总能熬过去的。”
罗斯只有7次助攻。他没法像纳什一样挥洒自如的驱动自己的球队,但他像被斗的公牛一样倔强,被花标与弯头剑刺得满身血痕,依然奋战不止。太阳的三分雨漫天降落时,锡伯度说他的对抗策略是:“我们要让罗斯尽量攻击篮筐。我们要给太阳的防守持续施压。”

于是到最后,满身血痕的公牛把斗牛士顶倒了。

在他的头两个赛季,罗斯一直在零碎的展示一些美好的情景:右翼或弧顶的急停跳投、利用高位掩护变向左手切入、绕掩护之后反手击地向禁区塞球。但是,每场比赛,他都只让你看一点点。除了第四节比分胶着时,他很少把比赛完全变成自己的舞台。

如果你不知道他拥有全联盟控卫最均衡的伟大身体天赋——速度、力量、柔韧性、协调性的完美结合——而只是看他打三分钟球,你会以为他很慢、很软甚至很胆怯。他几乎不尝试华丽的大范围传球,他很少用个人能力急停投三分。他慢慢推进到前场,然后分一个很短、很谨慎的球给队友,让球开始运转,自己则观望全局,跑动,决定何时过去接球策动。然后,你去看他的集锦,会以为是个完全不同的家伙:紫电惊雷的速度,节奏轻盈的上篮,做出迅疾变向时对手的举措像在播慢动作。可是这些东西像美女昙花一现的小腿:风吹起裙摆时偶尔给你看一眼,而已。

他是一个“不错”的组织者,但还没有伟大控卫的串联技巧。保罗的游动分球给空位队友,德隆给空切手的一刀直传,基德的长传,纳什的挡拆分球,他都差点儿火候。但是他很自觉,他希望成为一个合格的组织者,不愿意成为黑洞、假组织后卫、毒瘤之类。他一直在努力模仿着老牌组织后卫们的姿态,分球、寻找队友,压抑着自己的天才。
对凤凰城这一晚,他用一种和纳什极端相反的方式打球。他只需要赢球。整个公牛的掩护墙像云梯一样将他托上城头,由他去俯冲袭击太阳的篮筐。比赛的势头由纳什掌控,但罗斯还是可以杀出一条血路——依靠他的天才。
真的,也许,这才是最符合他的方式。


2010年12月10日 芝加哥

“M-V-P!M-V-P!”
芝加哥联合中心……多少年没有听到这声音了?
“感觉挺好的,但我们还有许多比赛要打。”德里克·罗斯说。

公牛的坚强防守,让芝加哥人在第四节中段以82比69领先两度卫冕冠军湖人。随后,冠军开始攻击了。到最后1分45秒时,科比一记跳投,湖人仅以78比82落后。
“那是伟大球员理应接管比赛的时刻。”罗斯说。
他说的不是科比,而是自己。

比赛最后二分钟经常是科比时间,但罗斯没给面子。这是他的球馆。突破上篮,得到球队第81分;读秒声中,他在15尺一记后仰跳投,85比80,还剩25秒,胜局已定。此时,联合中心的MVP歌声开始达到了高潮。禅师摇头:“他们是靠三分球击败我们的”。实际上,全场公牛中了8记三分球,3记来自罗斯。

不知不觉,他也成了个三分率接近40%的射手了。


实际上,早在2009年4月,他就已展示过类似的本事:在人生第一场季后赛,面对伟大的凯尔特人,一向惯于内敛的德里克·罗斯终于让人看到了他的全貌:36分11次助攻,不断发挥自己的一对一速度优势。尤其是75比80落后时,那百万军中取敌首级般的大步切入,在凯尔特人禁区侧翼两次出手连取5分。在波士顿花园全场球迷为卫冕冠军高歌、头顶十七面冠军旗帜俯视、自己职业生涯第一场季后赛的舞台上,他不苟言笑的拿下胜利,行若寻常。此后,他又打了两场伟大的比赛:一场23分只差一次助攻就达到三双,一场28-8-7。那个系列赛的七场血与火,使诺阿破关而出任督两脉全通,使凯尔特人发现了朗多、帕金斯的价值,使格伦·戴维斯的心脏变大了五倍。
可是罗斯自己,并没有朝这个路数狂放延续。在二年级,踝伤制约了他,体系控制了他,于是他继续做一个好孩子,一个乖组织后卫,努力收敛自己的天分,去试图融合全队。
2010年夏,当韦德、勒布朗要光临芝加哥的阴影在头上盘旋时,他选择了冷淡以对,然后在新赛季,他展示给芝加哥人看了:公牛不必等待救世主,他自己就可以是救世主。他一向冷静内敛,但并不代表他温和胆怯。

这朵艳丽的玫瑰如今有了刺,而且已经开始刺伤全联盟。他的突破更加凶猛,他的三分更加犀利,他的接管更加果决,但最可怕的,还是他的心:他决定更直接、更果断的打球,扬眉剑出鞘,将他纵横凌厉的才华挥洒到极致。

11月27日他以30分7篮板7助攻击败自己另一个师弟埃文斯那晚,罗尔·邓忍不住了:
“德里克很伟大。我觉得他是联盟当下最好的组织后卫。”


但是,罗斯自己是不会把这句话说出口的。他只会继续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去证明这一切。
“我要让对手在场上害怕我。”
每个被玫瑰刺扎的人,内心的心理阴影,开始形成另一个德里克·罗斯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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