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太极拳音乐:2011年辽宁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征兵办
关于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辽民函〔2011〕20号
各市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公室: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2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体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年退役士兵的关心,这项政策惠及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当前各地一定要把做好这项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步实施;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政策的实质内容、基本要求和政策界限,做到不错、不漏。各地要协调当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
二、坚持认定条件,确保人员身份认定准确。民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年龄认定,坚持以身份证为准。对户籍性质的认定,以当地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为准。对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县区民政部门提出人员明细,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其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对服役年限的认定,以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之日起至部队统一批准退出现役,正式办理离队手续的时限为准。
在认定本人身份时,对能够提供入伍和退伍证明并与当地武装部提供资料相一致的,可依据本人的完整资料确认;对本人资料缺失,但档案资料可以证实的,依据档案资料认定;对本人资料和档案缺失,但当地武装部有本人入伍和退伍原始资料的,可依据武装部提供的原始资料认定;对本人资料、档案资料、武装部资料全部缺失的,由乡镇民政部门召集乡镇武装部、纪检监察部门、同期入伍的战友(已认定为享受待遇)、村委会、当地的老村干部开会,进行集体认定,形成会议纪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民政部门是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的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提供相关情况。公安部门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查询函,对退役时的户籍性质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农转非的退役士兵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提供查询和证明;当地武装部门提供退役士兵的档案查询以及征兵和退役的有关资料。各级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征兵办公室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人员认定的准确,为及时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奠定良好基础。市级民政部门应于